发布时间:2017-12-05 信息来源:安环局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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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步苗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确定2017年度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湖南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湘政发【2017】4号),根据省环保厅《关于公布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的通知》要求,结合《邵阳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城步苗族自治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及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排污情况,经研究确定城步苗族自治县威溪铜矿有限责任公司为
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现印发给你们,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落实企业治污责任
各单位要督促辖区的相关企业,在2017年底前与县人民政府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明确相关措施和责任,责任书向社会公开。
二、加强环境监察执法
各单位要按照重点排污单位(重点污染源)管理相关要求,对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要做好监察执法、监督性监测、信息公开、清洁生产、排污申报登记和环境统计等监督管理工作。发现擅自停运污染防治设施、偷排漏排、超标排放、污染事故等严重环境违法问题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三、开展土壤环境监测
根据《湖南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2018年起,环境管理部门要督促列入名单的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对其企业用地及周边土壤每年至少开展1次土壤环境监测,编制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报告,并报所在地环保部门备案,及向社会公开;环保部门要制定监测计划,对重点监管企业周边土壤环境定期开展监督性监测,重点监测重金属和有机污染物,监测结果按照要求上传省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并向社会公开。
城步苗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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