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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屋测绘成果: ⒈房产测绘申请书; ⒉标准地名证书及附图(原件及复印件); 3.房屋建筑施工图(带规划局业务章)及电子版; 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地籍测绘成果: ⒈地籍号; ⒉界址点坐标; ⒊房屋测绘成果。 三、初始登记申请书: 四、申请人营业执照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原件及复印件): 七、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八、标准地名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九、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十、公司章程(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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