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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旅游开发享有优惠 | |||||||||||||||||||||||||
我县是旅游资源大县,除了南山、白云洞基本建成的景区外,还有十万古田和奇山寨国家级森林公园等正在规划和开发的景区,现建成的景区也正在向省和国家级旅游等级提升。我县旅游开发主要按照"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的开发思路,旅游资源由政府统一规划,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的适当分离,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租赁、承包、竞买和其他形式取得旅游资源的经营权。按照"谁开发、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和吸引各种资金参与旅游开发经营,凡利用非政府性资金到县内进行景区景点建设及旅游产品和商品开发享受我县相应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还可按一事一议的方式采取更灵活的优惠。对成功引入县外资金投入县内旅游开发建设的中介单位或个人,项目竣工运营后,还可得到县人民政府按实际投资额的一定比例的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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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作者:】 【日期:2008-5-7 16:57:55 】 【阅览次数: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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