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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公开招聘录用大中专毕业生补充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方案
 

    为了改善我县教师队伍结构,解决中小学专业教师缺乏和小学(幼儿园)教师老化的矛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按照“自主择业、双向选择”的政策,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优先薄弱专业、突出重点学校、名额到岗位”的原则,经县委、县政府批准,计划从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中专院校毕业且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大中专毕业生中公开招聘2名高中、8名初中、8名小学和2名幼儿教师,为搞好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录用专业及人数:
1、高中2名:
县二中高中生物专业1名,县职业中学电子电工1名。
2、初中8名(录用安排到五团、长安营、威溪、兰蓉、大古、杨梅坳等乡镇管区中学):

英语

数学

语文

物理

化学

美术

心理教育

信息

技术

合计

农村中学

1

1

1

1

1

1

1

1

8

3、小学8名(录用安置到五团、长安营、兰蓉、威溪、南山、永丰、清源、杨梅坳、大古等乡镇管区小学):

 

语数

英语

音乐

体育

美术

合计

农村小学

3

2

1

1

1

8

4、县机关幼儿园2名:
幼儿教育专业2名。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1、招聘对象必须是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应聘高中
教师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即:国家计划内普招,全日制,不含专升本,下同)以上并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应聘职业中学电子电工专业的不作要求,聘用时同等条件下有高中教师资格证的优先);应聘初中教师应有专科以上学历并具有初中以上教师资格证;应聘小学教师应有中专以上学历并具有小学以上教师资格证;应聘幼儿教师应有幼儿教育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并具有幼儿教师以上教师资格证。
2、应聘对象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者籍贯不限,其他大中专学历者限城步籍贯。
3、应聘高中、初中、小学教师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公历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应聘幼儿教师的年龄在25周岁以下(即公历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应聘对象要热爱教育事业,安心基层,吃苦耐劳,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格和道德素质,具有相应专业素质和实际教学能力,身体健康。
三、招聘方法
1、此次公开招聘录用教师工作,在县招聘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县教育局、县人事局具体组织实施。
2、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的毕业生可以任意申报高中、初中及小学对口专业岗位,其他大学本科、专科毕业生可以任意申报初中、小学对口专业岗位,中专毕业生只能申报小学对口专业岗位,幼儿教师岗位限幼儿教育专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申报。
3、凡应聘中小学和幼儿教师的本科生、专科生和中专生先参加相应层次的专业文化知识考试,根据专业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试教对象,如果试教对象人数达不到1:2的比例的,应聘对象的专业文化成绩必须达到控制分数线,即:同一层次其他岗位进入试教人员的最低专业文化成绩。
4、凡参加应聘高中、初中、小学和幼儿教师的试教对象,其试教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方为合格,然后按文化专业知识成绩的40%、试教成绩的60%合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对象。如总分成绩相同时,试教成绩高者优先。因体检不合格应聘岗位出现空缺时,从该岗位试教合格人员中按试教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
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四、招聘程序
1、2008年8月1日至8月7日公布招聘公告。
2、2008年8月8日至8月10日招聘报名;地点:县教育局;联系电话:07397368026。具体要求:
(1)符合条件应聘者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身份证和户籍簿原件和三张同底近期大一寸半身彩照报名,填报应聘志愿。
(2)按照专业对口不能跨专业报考的原则,应聘者只能选择与自己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或毕业就业推荐书写明的专业为准)对口的学科报聘其中一个专业岗位(心理学、应用心理学和心理咨询等专业毕业生可以应聘初中心理教育岗位,小教大专班初等教育专业毕业生和普通师范毕业生只能应聘小学语数岗位),应聘幼儿教师所学专业必须是幼儿教育专业。应聘高中、初中、小学、幼儿教师的只须填报职位。
(3)县教育局、县人事局、县纪检监察部门集中审查应聘对象资格。
3、2008年8月15日,组织专业文化知识考试。专业文化知识考试实行百分制,考试内容范围:应聘高中教师为所报学科本科层次专业教材;应聘初中教师为所报学科专科层次专业教材;应聘小学教师为中等师范专业教材(应聘语数教师的语文、数学专业知识内容各占50%);应聘幼儿教师为幼儿教育专业教材。
4、2008年8月19日至8月20日,组织试教。试教评分实行百分制;试教内容范围:高中教师为应聘岗位对口学科高中二年级教材,初中教师为应聘岗位对口学科初中二年级教材,小学教师为应聘岗位对口学科小学五年级教材(应聘语数教师试教五年级语文教材),幼儿教师为幼儿中班语言、音乐舞蹈和美术教材(现县机关幼儿园使用的江苏教育出版社出版由凤凰出版传媒集团印刷的教材)。试教实行封闭式即时抽签、备课、讲课;试教具体操作方法和评分标准参照认定教师资格试教标准。
5、组织体检(时间按工作进程确定)。体检具体要求按照《(2003)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省教育厅湘教基字[2002]31号《湖南省学前教育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此外,应聘者身高要求:男1.55米以上、女1.50米以上。
6、复审。县纪检监察、组织、教育、人事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毕业档案材料及应聘资格进行复审。
7、聘用。县招聘中小学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试教和体检合格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报县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聘用
人员,并签订聘用合同。
五、聘用教师的待遇和管理
1、聘用人员在聘用期内按照湘政发(2004)14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的通知》和邵人发[2000]29号《邵阳市事业单位试行聘用(任)制度实施细则》的管理办法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国家工作人员同等级的工资、福利等待遇。
2、招聘录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后,经严格考核并按要求参加相关培训,合格者方可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参加今后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3、被聘用人员必须在招聘录用单位工作五年以上。
六、招聘纪律
1、招聘中小学教师必须坚持原则,在县委、县政府和机构编制委员会的领导下做好招聘工作。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回避制,提高透明度,严禁暗箱操作,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3、严禁拉关系,搞小动作,杜绝走后门等不正之风。
4、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发现违纪行为从严处理。
5、工作人员必须尽职尽责,耐心接受应聘者咨询、查问。
6、严禁应聘者使用假证书、假证件、假档案材料,应聘者必须本人参加应聘,严禁替代行为。作假者一经查出,取消应聘资格。
七、组织领导
为加强此次公开招聘录用教师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城步苗族自治县公开招聘录用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秋良
副组长:李明亚、杨映林、李恒荣、周响亮
成  员:周国斌、阳正新、周牧游、杨  雄、肖志红、吕振高
        马安平、龙帮华、肖祥海、黄高峰、唐承和、袁小湖
        杨永清、陈海林、吴进学、廖晴燕、易德安、钟永华
        杨文武、周德威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龙帮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城步苗族自治县公开招聘录用中小教师领导小组
                                                       2008年7月28日

 
来源:】  【作者:】  【日期:2008-7-31 16:32:32 】 【阅览次数: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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