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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步苗族自治县概况
发布时间:2022-12-27 10:28   信息来源: 城步县政府 作者:原创

一、自然环境

【区位】  城步地处湘西南边陲,沅江支流巫水上游,北纬25.58°58'~26°42',东经109°58'~110°37'。县治儒林镇,距省会长沙438公里。东接新宁县,西靠绥宁和通道侗族自治县,南邻广西壮族自治县资源和龙胜各族自治县,北毗武冈市。东西宽65公里,南北长83公里,行政区划总面积2647.07平方公里。地跨长江、珠江流域、巫、郝、渠水北入长江水系,浔水南汇珠江水系。S219线纵贯全境,S91洞城高速公路通达县城,S319线,武靖高速公路横穿北境,城龙高速(城步至龙胜)完成前期工作,即将开建。境内交通日趋完善。桂林国际旅游圈和张家界武陵源旅游圈于此交汇,是全国百强旅游休闲目的地。是东北亚至澳大利亚的侯鸟迁徙大通道。

【地形】  地形以山地为主,地势南高北低,越域岭横至南境,雪峰山耸峙东西,弄成东西南三面环山,北面丘岗疏落,呈畚箕形向北敞口的地形地貌格局。全县山地占90.5%,丘陵占2.2%,岗地占1.1%,溪态平源占2.7%,水域占3.5%。1000米以上山峰657座,大小溪河816条。县境东部二宝顶为邵阳市最高峰。境内南山国家公园核心区南山牧场为中国南方典型的高山台地大草原,被誉为“南方的呼伦贝尔”,两江峡谷是亚洲近域最长的绿色长廊。

【气候】  2021年,平均气温正常略偏高,降水量正常,日照正常偏少。春冬两季受北方冷空气影响,冷空气活动频繁,气温变化起伏大。气候年景中等偏差。6-9日5次暴雨过程,出现重度洪涝灾害,造成较大损失。

(一)气温:年均气温17.1,偏高0.7;年极端最高温度36.8℃(8月13日、9月13日);年极端最低气温-1.8℃(1月1日)。3、4、9、12月显著偏高,均偏高1.5℃以上,其中3月最高偏高1.8℃。

(二)降水:年总降水量1553.5mm,比历年平均偏多303.5mm,偏多24.3%。7月份异常偏多,整体上看,上半年偏多,下半年偏少。

(三)日照:年日照时数1166.6小时,比历年平均偏少180.7小时,偏少13.4%,日照变化是上半年偏少,下半年正常。

(四)年蒸发量和无霜期:年蒸发量782.6mm,无霜期为336天。

【灾害天气及不利影响】

一、阴雨寡照天气:1月1-20日连续21日为阴雨寡照天气,全月日照仅3.2小时。出现的雾霾阴雨天气不利于农作物生长和交通出行。2月7日-28日连续22天为阴雨寡照天气,3月1-10日连续10天为阴雨寡照天气,达中度连阴雨标准;3月13-19日连续7天为阴雨寡照天气,达到轻度连阴雨标准。2、3月的连阴雨天气对春播带来不利。4月10-30日持续21天阴雨,影响农作物生长。5月1日至10日连续10天日均气温小于20,达到重度5月低温标准。

二、洪涝灾害:4月19日夜间至20日凌晨的暴雨天气,致直接经济损失1400万元。其中严重损坏房屋25户,一般损坏房屋142户,农作物损失50万元,基础设施损失1200万元,家庭财产损失150万元。6月6日至9日4天总降水量达201.8mm,4-13日连续10天总降水量311mm,达重度洪涝标准,暴雨致全县农作物受灾面积14203亩,受灾人员14259人,转移人口3548人,倒塌房屋2间,直接经济损失4911.58万元,其中水利设施损失725.42万元。7月6日至9日全县普降暴雨,致10556人受灾,严重损坏民房17间,一般损坏民房124间,农作物受灾面积8608亩。直接经济损失14238万元,其中工矿企业损失340万元,基础设施损失11245万元,公益设施损失100万元,家庭财产损失440万元,农业损失2108万元。

三、高温热害天气:8月11-22日连续12天最高气温在35以上,为中等高温热害天气。对农业生产、安全出行影响较大。9月13日-10月10日连续28日天降水,以致秋旱,水份供给不足,影响农作物产量和质量。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39天。优良天数比例比2018年提高1.7%。二氧化硫(SO2)年平均浓度15ug/m3,比2018年同期下降27%。三氧化氮(NO2)年平均浓度10ug/m3,比2018年同期下降17%。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平均浓度44ug/m3,比2018年同期下降14%。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31ug/m3,比2018年同期下降14%。一氧化碳(CO)年平均浓度1.1ug/m3,比2018年同期下降8%。全年无重度污染无数和严重污染天数。

全年水环境监测县饮用水断面一个,监测数据483个,达标率100%;监测县地表水断面两个,共监测数据620个,达标率100%。饮用水、地表水水质均达类水质标准。全年分别对农村环境的空气、土壤、地表水、饮用水进行监测,数据表明农村环境质量良好。

二、机构改革

2019年,县委县政府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关于地方机构改革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和《湖南省机构改革方案》、《湖南省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精神,全面深化党政机构改革。

建立健全和优化县委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县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职责,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改为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其下设办公室。设县委办公室,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改为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对外加挂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牌子。新设县委审计委员会,其下设办公室,设县审计局。县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改为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委办公室,原县旅游局的外事工作职责和县委统战部的港澳事务管理职责,一并划入县委办公室。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设在县纪委,属县委工作机关。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改为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其办公室设县司法局。新设县委财经委员会,其下设办公室,设县委办公室。新设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秘书组职责由县教育局承担。

加强县委职能部门的统一归口协调管理职能。县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管理公务员工作,县老干部局并入县委组织部。

县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公务员工作。县委宣传部统一管理新闻出版、版权、电影工作,撤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及其它办公室和县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有关职责由县委政法委员会承担。县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县政府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职责交由县委政法委员会、县公安局承担。将县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县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并入县委办公室。

统筹优化县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新建县自然资源局,为政府工作部门。撤县国土资源局,县政府办公室不再加挂县政府调处山林纠纷办公室牌子。新建市生态环境局城步分局,为市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由市生态环境局直接管理,不计入机构限额。撤县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局,新建县农业农村水利局,为政府工作部门。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内。撤农业局(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水利局。改县民族宗教和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建县文化旅游文体体育局。改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建县卫生健康局。新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为政府工作部门。新建县应急管理局。重组县司法局,划入县政府办的法制工作职责,县政府办不再加挂县政府法制办公室牌子。优化县审计局职责,划入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相关职责。新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建县医疗保障局。新建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组建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为县政府工作部门。重组县林业局,优化县发展和改革局职责,对外加挂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牌子。县规划建设局更名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更名为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县教育科技体育局更名为县教育局。县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局更名为县商务局。县政府办公室对外加挂县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牌子,县信访局由县委工作机构调整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改革后,设党政机构35个,其中县委机构9个(纪检监督机关1个,工作机关8个),县政府工作部门26个。

深化人大、政协机构改革。县人大机构改革后设置办事机构、工作机构2个,专门委员会6个。县政协机构改革后设置办事机构1个,专门委员会5个。同时,对群团组织、事业单位、综合行政执法、乡镇机构、审批服务便民化进行了改革。县委、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改革:县委党校加挂县行政干部学校、县民族干部学校牌子;县委党史研究室(县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改为县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撤县委县政府接待处、县公务用车服务中心,新建机关事务管理局;撤县新闻信息中心和县广播电视台,新建县融媒体中心;新建县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改革后,县委县政府共设置直属事业单位6个。部门所属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县档案局(馆)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入县委办公室,改为县档案馆,对外加挂县档案局牌子;新建县金融服务中心;撤县公路管理局、县农村公路管理站,建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县移民开发局改为县库区移民事务中心;县房产局改为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县畜牧局更名为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县农业机械化管理局更名为县农机事务中心;县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所改为县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站;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改为县建设工程安全和质量监督站;县就业服务局改为县就业服务中心;新建县社会养老保险服务中心,县工伤失业保险服务中心;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县市场管理中心改为县市场服务中心;县水土保持局改为县水土保技所;撤县非税局、县乡镇财政管理局,新建分割成财政事务中心;县政务中心改为县政务服务中心;新建县教育保障服务中心,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县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县蒋坊公路超限检测站调整为县交通运输局所属副科级公益类事业单位;县道路运输管理所更名为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县地方海事处更名为县水运事务中心;县投资促进事务局更名为县投资促进事务中心;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更名县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县重点建设项目办公室更名为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县财政国库管理局更名为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县园林绿化站更名为县园林绿化中心,撤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县人民政府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县城市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县文物局,县扶贫开发办公室(由事业单位转为行政单位),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三、经济发展

初步核算,2019年全县GDP实现535796万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7.8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13250万元,增长3.75%;第二产业增加值71893万元,增长7.47%;第三产业增加值350653万元,增长9.28%。三次产业结构从上年的22.6:34.6:42.8调整到21.1:13.4:65.4。按可比价、年均常住人口计算,人均地区生产总值19445元。实现经济稳步较快增长目标。

农业

全县农林牧渔业总产值208943万元,较上年增长3.6%。其中,农业产值88096万元,增长0.6%;林业产值18435万元,增长15.1%;牧业产值94156万元,增长3.7%;渔业产值1173万元,增长1.2%,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7083万元,增长8.4%。

全县粮食播种面积14.29千公顷,比上年增长0.65%;油料种植面积2.92千公顷,增长0.34%;蔬菜种植面积5.8千公顷,增长3.65%。

全县粮食总产量为79767吨,油料产量4108吨,水果产量43830吨,蔬菜产量100055吨,肉类总产量15802吨,水产品产量893.83吨。

【工业和建筑业】

全县27家规模工业实现增加值40859万元,增长8.6%。工业产品产销衔接良好,全年工业产品销售率98.8%,较上年上升0.2个百分点。奶业仍是县支柱产业之一,全年生产奶粉0.25万吨,全年生产液态奶1.49万吨;其它主要工业产品:发电量6.65亿千瓦时,增长23.61%;水泥4.9万吨;光电子器件0.02亿片。

全县具有资质等级的建筑企业7家,完成建筑业总产值3.51亿元,同比增长20.5%;完成房屋建筑施工面积20.6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8.66%,竣工面积7.42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6.48%。全县具有资质等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5家,完成投资9446万元,同比增长499.75%,房屋施工面积100781平方米,同比增长86.78%。

【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37599万元,同比增长11.1%。

全年共组织实施5000万元以上的重点投资项目24个,竣工重点项目8个。24个重点项目总投资62.5亿元,本年完成投资9.98亿元。白云大道、商湘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白水洞保障性住房建设、金紫山风电场、十里平坦风电场、长安营风电场等重点项目投资占全县固定资产投资的52.42%。

【贸易·招商】

全面贯彻实施国家一系列惠民政策,有效地刺激了城乡居民消费热情。全县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36115万元,比上年增长10.3%,其中县城275879万元,增长10.3%,占消费品零售总额的82.1%;县城以下60236万元,增长10.07%,占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7.9%。其中批发和零售业309343万元,占消费品零售总额的92.03%;住宿和餐饮业26772万元,占消费品零售总额的7.97%。

【对外经济】

不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全力推进湘商产业园区建设。全年实际利用内资76.22亿元,全年实现进出口总额48万美元。

【交通、邮电和旅游】

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持续增长。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完成增加值20583万元,比上年增长2.5%。通信与广电行业不断发展,各企业全力推进网络覆盖率,提升服务质量,电信用户不断扩大。全县年末固定电话用户1.54万户,移动电话用户17.98万户,互联网宽带用户达4.24万户。

旅游发展势头强劲。继续以节庆为平台加强对外推介促销,打造“生态城步·魅力苗乡”主题。突出国家公园建设稳步推进旅游产业。全年各景点接待国内外游客达278万人次,同比增速达14.3%,实现旅游综合收入19.96亿元,同比增速达12.13%。

【财政、金融和保险业】

2019年全县实现财政总收入37215万元,同比增长6.52%,其中一般预算收入完成24105万元,同比增长4.54%。全县财政支出306055万元,增长10.6%,本着量入为出,着力解决群众求,做到了保重点、保民生、保稳定,其中教育、卫生和社保支出分别为55324万元、24881万元、39909万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了8.8%、19.47%和17%。

年末全县金融机构存款余额827303万元,比上年增长5.1%。其中:企事业单位存款余额80007.67万元,下降28.1%;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625744万元,增长9.53%,机关团体存款116295.24万元,下降12.55%。年末全县金融机构贷款余额487392.18万元,比上年增长9.5%。贷款占存款的比例为58.91%。

保险业务持续快速发展。全县实现保险费收入6942万元,各类赔款与给付3517万元。

四、社会事业

【教育和科学技术】

全年教育经费支出达5.53亿元。至年末全县各级各类学校215所,其中完全中学2所,职业高中1所,初级中学7所,九年义务制学校14所,中心小学20年,村级小学和教学点116所,特教学校1所,幼儿园53所(公办16所,民办37所,教师进修学校1所)。在校中小学生36388人,其中小学生22355人,初中生10128人,高中生3046人,职高生694人,特教生165人,在校幼儿6653人。全县小学专任教师2607人,其中普通中学教师1039人,职业中学教师70人,特教教师8人。学龄儿童入学率、小学适龄儿童升学率、初中升学率均达100%,高中阶段毛入学率85.7%,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100%。

全年向上申报国家专利技术106项,获专利62件,在全市县市区中排名前列。全县拥有科技协会50个,会员3.6万人,从事科技活动人员达1.57万人,采取邀请专家授课、指导员讲课、科技特派员定点辅导和送科技下乡等形式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全年共开展各类技术培训55场次,受训人数0.3万人次,培养科技示范户20户,起到很好的带动作用。

【文化、卫生、体育】

2019年末全县有艺术表演团体9个,文化馆、站14个,艺术表演场所11个,公共图书馆1个,藏书10万册。高标准电影院1个,电影放映队13个,全年放映电影3375场,观众11万人次,收入35.8万元。广播电视转播台1座,电视人口覆盖率93%,广播人口覆盖率95%,全县公共文化建设全面推进,全年文化事业经费支出达5300万元。

全年卫生事业经费开支8069万元。年末拥有各类卫生机构20个,其中医院和卫生院17个(含4家私立医院)、疾控中心1个、皮防站1个、妇育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1个。病床位1328张,全县拥有卫生工作人员1852人,卫生技术人员1369人,执业(助理)医生441人,注册护士727人。加快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实行住院和门诊统筹,不断提高住院医疗费补偿比例。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520个,参保人数2.7万人,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收入6205万元,统筹支付3511万元;全县共有22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合率达99%。全年共支出新农合医疗费用16276万元,新农合受益22万人,农民受益面100%,人均住院补偿金额3298元。逐步完善卫生预防体系。急性传染病发病率和婴幼儿死亡率均低于5‰,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百日破、麻疹、乙肝等疫苗接种率均在99%以上。建立和健全重大疾病救助体系。全年大病互助基金收入297万元,大病医疗支出207万元。

全县体育事业经费120余万元;“农民健身工程”运动见成效,全县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人员达23.1万,体育场地476个,其中有运动场195个,各种训练场16个,体育场馆23个;年内举办县级以上运动会6次,参加人数达2.12万人次。

【环境保护】

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加强湖南南山国家公园、两江峡谷国家森林公园、白云湖国家湿地公园、金童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重点地区资源环境的保护力度,加大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惩治力度,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全年投入环保经费35万元,建成污水处理厂2个,村内垃圾及污水处理25处,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0%。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97%、废气处理率97%、废物(渣)处理率达10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100%,全年空气质量优良以上天数339天,地表水质达标率达100%森林覆盖率达80.3%。

【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县常住人口275436人,年内出生人口2809人,出生率10.2‰;死亡人口1667人,死亡率6.05‰;全年净增人口1142人,自然增长率为4.15‰。

小康社会建设取得新成效,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120元,增长11.3%,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752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3%,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291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1%。

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220035人,其中: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1450人,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8387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人数173566人。城镇登记失业人口142人,城镇失业率1.69%。实现新增城镇就业人员3279人,实现城镇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率100%。全县共有148949人次享受城乡低保,共发放低保金4005.98万元,其中:城镇居民低保72049人次,发放低保金2350.49万元;农村居民低保76900人次,发放低保金1655.49万元。

五、脱贫摘帽

城步苗族自治县扶贫攻坚工作于2019年11月、12月先后通过市、省评估验收。根据2020年2月29日湘政函[2020]17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邵阳县等20个县市脱贫摘帽的批复》,城步苗族自治县符合贫困县退出条件、脱贫摘帽。

城步苗族自治县地处湘西南边陲,是全国五个单列苗族自治县之一,也是国务院实施扶贫开发战略发源地,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试点县、湖南省11个深度贫困县之一和商务部对口扶贫县。全县共辖13个乡镇(场),188个行政村(居),总户籍人口279614人,截止2019年12月,共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4987户57683人,贫困村87个。

2014年来,城步苗族自治县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要论述,始终以脱贫攻坚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把脱贫攻坚作为最大政治任务、头等大事、第一民生工程来抓。紧紧围绕贫困人口“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目标要求,举全县之力推进脱贫攻坚、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实现驻村帮扶和结对帮扶“四个全覆盖”。2014-2019年,全县共筹集各项资金351701万元用于脱贫攻坚,2014-2019年,全县交通扶贫建设累计完成投资10.66亿元,其中贫困村村组公路建设完成投资5.42亿元,完成道路建设总里程3125.173公里。水利扶贫累计投入资金10506.74万元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工程237处,解决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4987户57683人饮水安全问题,自来水覆盖率达96%。共投入电力建设资金22972.5万元。全县87个贫困村均已实现“户户通电”、“一户一表”全覆盖,共投入通讯设施建设资金34056万元,网络覆盖188个行政村居(含87个贫困村)620个自然村组,所有义务教育学校都可提供通讯能力。共投资3332万元实施了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推进项目,其中贫困村投入1498.15万元。2017年启动95个村级综合服务平台建设,2019年10月全部竣工投入使用。全县建成完备的文化馆、图书馆、电影院、民族文化发展展示馆各1个,完成13个乡镇(场)综合文化站达标建设,建成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168个,农家书屋实现行政村全覆盖,无线广播电视覆盖到每一个村。全县累计脱贫14320户56040人,尚有未脱贫贫困人口667户1643人,贫困发生率由2014年的25.72%下降至0.73%;贫困村全部达到“一个确保、两个完善”出列目标,全县87个贫困村全部退出。群众认可度为96.12%。全县脱贫人口年人均纯收入已稳定超过国家现行扶贫标准,实现不愁吃、不愁穿、基本医疗、义务教育、住房安全和安全饮水有保障。(撰稿:杨宗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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