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城步县环卫局清扫保洁项目绩效审计报告
发布时间:2022-11-22 信息来源:县城管局 作者:县城管局
分享到:
 

湖南弘信园所[2022]绩字第864号

城步苗族自治县环卫局

2021城步苗族自治县清扫保洁服务项目资金

绩效评价报告

城步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为加强财政2021年度县城管局清扫保洁服务项目资金支出的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好项目资金提高政府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客观、公正以及以后年度项目资金预算安排地反映城步苗族自治县城管局2021年财政支出清扫保洁服务项目资金的实施绩效,根据城财绩[2022]9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和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文件精神、项目资金管理的政策规定。贵局于2022925日委托我所对城步苗族自治县城管局清扫保洁服务项目资金进行绩效评价。在评价过程中,我们秉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城步苗族自治县城管局清扫保洁服务项目资金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产出与效果、预算管理水平等进行绩效评价。

现将绩效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一、城步苗族自治县城管局清扫保洁服务项目资金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城步苗族自治县城管局清扫保服务项目是对县城规划区内的人行道、车行道、非机动车道、绿化带、广场、小街小巷、部分居民小区的空坪隙地等区域进行清扫保洁,给全县人民创造一个干净舒适的生活环境。为推进环卫清扫保洁市场化运作,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实现城市细化管理,提高本县城市管理水平和环境卫生整体质量,达到创建“省级卫生城市”的目的,通过公开竞标,签订合同分别将县城区不同区域范围内的清扫保洁工作承包给城步美诚环境景观工程有限公司(简称美诚公司)和长沙玉诚环境景观工程有限公司(简称玉诚公司)履行。因玉诚公司合同期至2021年5月31日终止,自2021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止,由湖南美中环境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美中公司)接管原玉诚公司清扫保洁市场化工作。

2017年4月20日由采购单位城步苗族自治县环卫局对城步县县城规划区新增清扫保洁服务项目(政府采购编号:城步财采计【2017】000011)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确定中标人为城步美城环境景观工程有限公司,中标金额159.5万元;于2017年5月26日签订了项目名称:城步县城规划区新增清扫保洁服务采购协议书,合同期限为五年自2017年6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止;本项目年度含税合同金额1,595,000元(壹佰伍拾玖万五千元整),每月为人民币132,916.67元(壹拾叁万贰仟玖佰壹拾陆元陆角柒分);清扫保洁面积406,500平方米。作业区域名称:

1.城东路北段(停车坪至民政局)11,520㎡。

2.车站路(亚华公司北侧至林业棚户区大门口)8,100㎡。

3.劳动局北侧和检察院相邻巷子2,160㎡。

4.民族体育中心南侧5,750㎡。

5.民族体育中心北侧7,840㎡。

6.民族大道东侧八角饭庄至白云大道20,000㎡。

7.巫滨大厦内空坪500㎡。

8.城南公园52,000㎡。

9.兴业路57,620㎡。

10.高速公路互通至儒林大道老牌楼位置93,600㎡。

11.儒林大桥至城南村柏油路口13,300㎡。

12.林业棚户区(湘西南亚华后面)61,460㎡。

13.湘西南市场(包括公汽公司旁边巷子)24,493㎡。

14.白云小区和中心商城小区2,300㎡。

15.老体育场16,957㎡。

16.土产公司小区(包括盐业公司仓库前面路段)7,800㎡。

17.靓狮佳苑18,000㎡。

18.南山花园小区3,100㎡。于2018年7月9日根据《城步县城规划区新增清扫保洁服务采购协议书》第四条中“作业经费根据每年7月份国家劳动法的最低工资标准及社保基数的上涨比例相应上涨”的条款约定和2018年6月6日县人民政府第9次常务会研究决定,从2017年7月1日起按作业面积增加0.66元/平方米的费用,按每年总价1,595,000+268,290=1,863,290元(壹佰捌拾陆万叁仟贰佰玖拾元整),每月132,916.67+22,357.5=155,274.17元(壹拾伍万伍仟贰佰柒拾肆元壹角柒分)结算。在此签订了城步县城规划区新增清扫保洁服务(采购)补充协议。

2018年7月5日城步苗族自治县环境卫生管理局与长沙玉诚环境景观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城步县环卫清扫保洁采购合同,经营期限三年,自2018年5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至,年度续签合同价为人民币6,156,752.7元(陆佰壹拾伍万陆仟柒佰伍拾贰元七角整),每月总价为人民币513,062.73元(伍拾壹万叁仟零陆拾贰元柒角叁分)续签合同履约保证金30万元;清扫保洁面积1001098平方米;县城清扫路段表:

1.检察院--亚华围墙角(包括消防大队门口)27,100㎡。

2.亚华围墙角--三中门口127,333

3.国土叉路口--机械厂40,234㎡。

4.邮政局--饲料厂--科协--巫水公司50,449㎡。

5一中门口--东门街--财政局--南桥检查站15,621㎡。

6.印刷厂门口--园林绿化站1,145㎡。

7.大龙井叉路口--工行门口--红灯笼酒店15,918

8.东门街--停车场叉路口10,435㎡。

9.豆腐石叉路口--工程公司三叉路口18,640㎡。

10.体育场大门口--儒林酒店路口(曾家井)2,916㎡。

11.老邮政局大门口--二街--三街--四街一五街--南桥检查站6,672㎡。

12.红旗小学巷子--农贸市场巷了--商业行管办旁边小市场--新联心旁边小巷2,342

13.南山大道邮政储蓄--第一转盘--看守所门口7,430㎡。

14儒林广场--疾控中心路口2,403㎡。

15.南站旁民成贸易商行--儒林市场巷子500

16.儒林广场--文体街--月台街2,159㎡。

17.技术监督局旁(永昌路)847㎡,合计332,850㎡;

县城保洁路段表:

1.北大门--亚华围墙角(包括消防大队门口)53,298㎡。

2.亚华围墙角--三中门口127,333㎡。

3.枫香叉路口--民族大道--八角二转盘--八角饭庄101,554㎡。

4.民族大道叉路口--国土叉路口49,273㎡。

5.国土叉路口--机械厂40,234㎡。

6.邮政局--饲料厂--科协--巫水公司--自来水公司59,549㎡。

7.一中门口--东门街--财政局--南桥检查站--银河纸业16,621㎡。

8.印刷厂门口--园林绿化站1,145

9.东门街--醒狮楼--神龙山庄4,469㎡。

10.大龙井叉路口--工行门口--红灯笼酒店15,918㎡。

11.东门街--停车场叉路口10,435㎡。

12.豆腐石叉路口--工程公司三叉路口18,646㎡。

13.体育场大门口--儒林酒店路口(曾家井)2,916㎡。

14.中心加油站--四中围墙角--垃圾填埋场19,243㎡。

15.象山路835㎡。

16.袁家冲路671㎡。

17.老邮政局大门口--二街--三街--四街--五街--南桥检查站6,672㎡。

18.造纸厂门口--城南加油站10,843㎡。

19.造纸厂门口--落叶湾加油站--两河口24,300㎡。

20.红旗小学路1,500㎡。

21.行政中心四周52,859㎡。

22.风雨桥--沿河大道--休闲林--醒狮楼4842。

23.南山大道邮政储蓄--第一转盘--看守所门口沿线7430。

24.福晟小区一鼎盛电子厂门口1934㎡。

25.儒林广场--疾控中心路口2403㎡。

26.儒林广场--文体街--月台街2159㎡。

27.儒林广场2300㎡。

28.林业局--鸿旺家园--石板桥社区口4383㎡。

29.水利局--工会一阳光宝贝--南山大道1483㎡。

30.交警大队对面气象局路--南山大道2000㎡。

31.周家冲路700㎡。

32.利济门--城南路300

33.全城公共绿化地面积20,000㎡。

34.南山花园小区。

35.湘西南市场。

36.白云小区。

37.体育场,合计66,8248㎡。

2021年5月19日由采购单位城步苗族自治县环卫局对城步苗族自治县城区部分清扫保洁市场化服务项目(政府采购编号:城步财采计【2021】000030)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确定中标人为湖南美中环境生态科技程有限公司,中标金额617.94万元/年;于2021年7月1日签订了项目名称:城步苗族自治县城区部分清扫保洁市场化服务项目合同,服务权限采用3+2的签订模式,第一次合同期限为三年自2021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止;本项目年度含税合同金额6179416.16元(陆佰壹拾柒万玖仟肆佰壹拾陆元壹角陆分),每月为人民币514951.34元(伍拾壹万肆仟玖佰伍拾壹元三角肆分)包括工资、劳保福利、办公费、养老保险、意外险、日常加班费、法定节日加班费、高温费、防寒费、春节慰问费、车辆维修费、环卫作业设备费等所有费用;履约保证金为本合同金额的5%,即人民币31万元;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为标段测量面积范围内的车行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公园、广场、背街小巷等清扫、保洁、洒水和清洗;绿化带保洁;道路明沟清洗保洁;垃圾容器清洗保洁与管理;服务道路范围内的垃圾清理;农贸市场四周人行道清扫保洁;桥面、桥洞清扫保。清扫保洁面积为1,156,698平方米。

县城区清扫路段:

1.儒林大道(新人民医院旁边大电杆)--儒林大桥北端路口含八角农副产品交易点188,991平方米。

2.南山大道枫香叉路口--高速路口广场--民族大道--八角社区--人寿保险大门口110,794㎡。

3.南山大道民族大道路口--自然资源局路口--含供水加压站四周49,273㎡。

4.城西路自然资源局路口--城南信用社52,234㎡。

5.新田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白云药业--一中--白云洞(含广场)--自来水公司77,880㎡。

6.一中门口--东门街--青年路路口--财政局--新儒林市场--沉江渡家属区--滨湖家苑19,821㎡,

7.希望学校--园林绿化站1,145㎡。

8.东门街路口--醒狮楼--神龙山庄4,469㎡。

9.大龙井三叉路口--工行--象山龙园15,918㎡。

10.东门街十字路口--停车场叉路口10,435㎡。

11.白云大道路口--中心路--原林业车队油库叉路--工程公司三叉路口18,946㎡。

12.体育场大门口--儒林大道儒林酒店路口3,516㎡。

13.中心加油站--四中--垃圾场20,743㎡。

14.象山路1,335㎡。

15.袁家冲路1071㎡。

16.老邮政局中心路口--二街--三街--五街含新儒林市场旁边农副产品交易点--新儒林市场旁边广场9,672㎡。

17.造纸厂--城南加油站11,843㎡。

18.造纸厂--南山国家公园北大门含广场--土溪大桥--两河口51,300㎡。

19.儒林镇卫生院--城东大桥--鸿旺家园--地税局5,080㎡。

20.行政中心四周含工业园区进出口53,459㎡。

21.风雨桥--利济门--醒狮楼5,642㎡。

22.南山大道八角路口邮政储蓄--乡里人家--看守所围墙沿线22,30㎡。

23.儒林大道和谐家园路口--原人造板厂门口2,934㎡。

24.儒林广场--疾控中心路口2,603㎡。

25.儒林广场--文体街青年路口--月台街2,659㎡。

26儒林广场22,300㎡。

27.盐业公司--鸿旺家园--石板桥路口6,383㎡。

28.蜡烛山路凯越星城旁边--移动公司--南山大道1,683㎡。

29.气象路5,230㎡。

30.周家冲路1,020㎡。

31.城南路--利济门周围休闲坪--人民医院对门2300㎡。

32.芙蓉学校--白云大道24,000㎡。

33.儒林大道新人民医院--燃气公司25,800㎡。

34.白云大道石板桥路口--十里树终点220,320㎡。

35.福龙名都商业街13,585㎡。

36.新儒林市场四周人行道3,883㎡。

37.一中门口--白蓼洲路口2590㎡。

38.碉堡山路1550㎡。

39大众超市--汽车南站--新田大酒店沿线58,526㎡。

40.儒林大道--消防大队5640㎡。

41.羽毛球馆旁边850㎡。

42.城南路人民医院老门口--新儒林市场三叉路537㎡。

43.永昌路1813㎡。

44.电力公司前面。

45.儒林嘉年华巷子3256㎡。

46.新华书店和汽车北站巷子1120㎡。

47.健民医院对面巷子1180㎡。

48.竞舟超市旁边--老军火仓库青年路口823㎡。

49.清扫区域临街进出口(含门洞)5620㎡。

50.云马开发区法院家属区路口--人民银行围墙角--司法局1250㎡。

51.粮食局旁边巷子390㎡。合计1,156,698㎡。

(二)项目收支情况

县财政局按季度将实际项目经费拨付至县环卫局,资金拨付到位后,县环卫局严格按照《城步县环卫清扫保洁采购合同协议书》的要求,根据先作业,后付款的原则,由承包公司每月15日之前向县环卫局提供城步县内正式发票,县环卫局根据专项资金专门管理、专款专用等相关政策,经过财务会审报账程序实行报账,拨付上月经费。2021年项目拨付到位经费按本单位提供的[4001]财政拨款收入明细是792.72万元;支出账务处理按[5001020299]业务活动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费用是792.72万元(其中属于2021年支付659.05万元,属于2020年支付133.67万元);单位指标执行情况表年初预算2021年度指标金额937万元(其中属于2021年指标金额803.33万元,属于2020指标金额133.67万元),已清算及支付金额771.89万元(其中属于2021已清算金额638.23万元,属于2020申请支付金额133.67万元),指标余额165.1万元。

2021年城步苗族自治县城区部分清扫保洁市场化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指标文号

指标金额(万元)

到位已用金额(万元)

指标余额(万元)

资金到位率%

年初预算[2021]

803.33

638.23

165.1

79.45

年初预算[2020]

133.67

133.67

0

100.00

2021合计:

937.00

771.90

165.1

82.38

2021年度预算完成指标803.33万元,分别是2021年拨付至付美诚公司2021年1-12月份项目承包经费186.33万元、玉诚公司2021年1-5月份项目承包经费256.53万元、美中公司2021年6-12月份项目承包经费360.47万元。实际资金到位已用金额771.9万元,资金到位率82.38%。实际账务处理支付该项目金额792.72万元,差额20.82万元,支付进度率102.7%。

(三)具体绩效目标

为实现城市精细化管理,提高我县城市管理水平和环境卫生整体质量,达到创建“省级和国家级卫生城市”的目标,参照周边相关市、县、区的作业模式,引进市场竞争机制,推进环卫清扫保洁市场化运作,使环卫达到“管干分离”,彻底解决“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困局;同时也能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社会治理结构,满足公众的多元化、个性化需求。

1、保证城步苗族自治县城区部分清扫保洁市场化服务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2、确保城步苗族自治县城区部分清扫保洁市场化服务项目资金的分配因素全面、公平、合理;

3、全面推行信息公开和公告公示制度,积极推进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的公开公告.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成效评价的目的

通过本次绩效评价工他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2021年度城步苗族自治县城区部分清扫保洁市场化服务项目支出情况,进一步管理和使用好项目资金,提高政府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为以后年度项目资金预算安排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二) 绩效评价的内容

1、政府项目资金的支出规模、资金到位情况、资金支付进度;

2、资金管理制度、措施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3、資金使用合理性、合规性以及产生效果情况・

4、遵守财务制度及财政纪律情况.

三)绩效评价的过程

依照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整个过程分为前期准备、具体实施和工作总结三个阶段:

前期准备阶段:

主要是方案设计、指标体系制定、组织等工作。2022年9月城歩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城步苗族自治县城区部分清扫保洁市场化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城财绩【2022】9号) 明确了评价目的、评价依据、评价内容、实施步聚和有关要求,成立了包括县财政局和湖南弘信园会计师事务所有关绩效评价人员组成的绩效评价工作组,确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具体实施阶段:

(1)单位自评,收集整理资料,调査核实基础数据,根据评价指标自评打分,提交自评报告;

(2)评价工作组到评价 现场查阅2021年度的预算安排、非税收入、预算追加、资金管理、经费支出、资产管理等相关文件资料和财务凭证;

(3)发放调查问卷,对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公众满意度进行调查;

4)评价工作组根据评价指标计算各项评分,汇总评价结杲,撰写评价报告。

工作总结阶段:对评价工作组织实施的过程进行总结,完成评价工作报告;对评价结果和存在问題,提出相关建议。

(四)本次绩效评价的局限性

1、绩效评价的可靠性基于相关部门和单位提供资料的全面性和准确性,评价小组尽可能地收集更为全面、有效、准确的文件和数据,结合应有的职业判断做出尽可能准确的评价结论。

2、因项目资金牵扯的单位管理比较混乱,对项目的资料收取比较受限制。无法对项目专项资金支出金额、目标完成情况等进行全面核实,只能根据项目单位提供的环卫局单位指标执行情况表、会计账务、文件资料釆取抽样调查及相关人员描述为依据。因而,评价总结果可能会稍有偏差。

三、资金安排、使用及管理审核情况

(一)城步苗族自治县城区部分清扫保洁市场化服务项目资金支出审核

该局管理和使用的城步苗族自治县城区部分清扫保洁市场化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由县财政局按季度将实际项目经费拨付至县环卫局,资金拨付到位后,县环卫局严格按照《城步县环卫清扫保洁采购合同协议书》的要求,根据先作业,后付款的原则,由承包公司每月15日之前向县环卫局提供城步县内正式发票,县环卫局根据专项资金专门管理、专款专用等相关政策,经过城步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和城步苗族自治县环境卫生管理局财务会审、分管领导等签字实行报账,拨付上月经费。

1.资金到位及使用管理情况

2021年度预算指标金额937万元(其中属于2021年指标金额803.33万元,属于2020指标金额133.67万元),实际到位金额771.89万元(其中属于2021年金额638.23万元,属于2020年金额133.67万元),已全部使用未结余。2021年未到位指标余额165.1万元。

2、结余情况审核

2021年度本项目按财政采购合同应付803.33万元,(其中城步美城环境景观工程有限公司,每年应支付186.33万元;长沙玉诚环境景观工程有限公司每月应付51.31万元,2021年1-4月总共应支付205.23万元;湖南美中环境生态科技程有限公司每月应支付51.50万元,2021年5-12月应支付411.96万元)。拨付到位经费按本单位提供的[4001]财政拨款收入和[5001020299]业务活动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账务处理是本项目收到财政拨入政府采购款及支付项目费用2021.01.01-12.31日合计792.72万元(其中属于2021年支付659.05万元,属于2020年支付133.67万元);按单位指标执行情况表实际政府采购到位金额771.89万元(其中属于2021年金额638.23万元,属于2020年金额133.67万元),该项目多支付20.83万元,属于该指标范围内。

(二)资金使用管理审核情况

该局我们重点审核城步苗族自治县城区部分清扫保洁市场化服务项目资金的专款专用执行情况。经审核我们认为,该局在资金使用管理上做到了:

1、严格城步苗族自治县城区部分清扫保洁市场化服务项目资金管理。

(1)城步苗族自治县城区部分清扫保洁市场化服务项目资金的拨付程序:需要支付时,必须由县财政局按季度将实际项目经费拨付至县环卫局,资金拨付到位后,县环卫局严格按照《城步县环卫清扫保洁采购合同协议书》的要求,根据先作业,后付款的原则,由承包公司每月15日之前向县环卫局提供城步县内正式发票,县环卫局根据专项资金专门管理、专款专用等相关政策,经过财务会审报账程序实行报账,拨付上月经费。资金拨付统一由财务股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2、资金的监督情况

坚持信息公开和跟踪问效。一是通过门户网站公开重点专项资金,尤其是新的专项资金的用途范围以及与之相关的资金管理办法、申办流程等内容。二是注重跟踪问效。对非转移支付专项资金定期开展专门检查,杜绝假报、冒领等现象发生,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同时对重点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评价,切实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3、预决算信息公开情况

此项目资金属于综合预算,因此不用预算公开。

四、主要绩效

(一)城步苗族自治县城区部分清扫保洁市场化服务项目专项资金产出效果

该项目与承包公司签订城步县环卫清扫保洁采购合同协议后,县环卫局根据合同制定了《城步苗族自治县清扫保洁市场化作业标准和作业要求》和《城步苗族自治县清扫保洁作业质量检查办法及考核标准及其细则》;由清扫清运股人员专门负责管理,每天督查考核不少于两次,并根据督查情况填写《城步苗族自治县环境卫生管理局清扫保洁督查通知单》一式两份,经承包公司相关人员核实签字,作为对承包公司清扫保洁督查考核依据,每月汇总一次进行处罚。具体考核情况:美诚公司1-12月共计扣61分,罚款6100元;玉诚公司1-5月共计扣233分,罚款23300元;美中公司根据合同要求6-7月份为磨合期,不进行考评扣分、罚款,县环卫局只进行督查,对不达标的地方督促美中公司进行整改,从8月份开始进行考核,8-12月共计扣122分,罚款12200元。

1.提高我县城市管理水平和环境卫生整体质量,达到创建“省级和国家级卫生城市”的目标;

2.参照周边相关市、县、区的作业模式,引进市场竞争机制,推进环卫清扫保洁市场化运作,使环卫达到“管干分离”,彻底解决“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困局;

3.同时也能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社会治理结构,满足公众的多元化、个性化需求。

五、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专项资金必须坚持专款专用、制度健全、手续齐备。但经我们实地评价时发现本单位专项资金管理会计核算上项目实施监管力度不够,项目账务管理不清晰明了。没有单独的专项项目账务;没有专项归总账务处理。

2、现场评价时,会计核算时没有细化核算项目明细科目,无法通过账簿迅速明了的统计清扫保洁服务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3、经查阅实际账务收入支出金额与单位指标执行情况支付金额不一致。

(二)建议

1、加大考核督查力度。对承包公司实行每天17小时“全天候”考核,严格按《城步苗族自治县清扫保洁作业质量检查办法及考核标准及其细则》进行督查,要求承包公司严格履行清扫保洁合同义务,如达不到相关标准和要求,则严格按违约责任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2、加大环境卫生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市民环境卫生爱护意识。通过新闻、广播、网络等媒体,加大“城步是我家,环境靠大家”的宣传力度,营造“人人爱环境,个个讲卫生”的良好氛围,使广大市民增强环卫意识,减少对环境的破坏,争取早日成功创建省级和国家级卫生城市。

3、确保专项经费足额到位。财政预算要认真落实,不留缺口,不虚列支出。对上级部门下拨的年度专项经费,要全部拨付到位。保证年度支出预算的完成。

4、规范资金管理行为,加大监管检查力度。一是规范项目资金的分配,必须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来分配。按时完成年度所有项目的拨付及社会化发放。二是加强对专项资金中报、使用过程的监督检查。每年进行一次年度专项资金定期督查和多次不定期抽查。采取重点检查、抽样检查的形式开展。严把每个关节,使每一笔资金落到实处、落到点上。

5、加强预算管理。预算项目务求精准、细化,执行力度加强。

6、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妥善保管会计档案;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具体项目明细。

六、专项绩效综合评价

(一)选择绩效评价指标的依据、原则和方法。

1、政策依据:评价指标是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和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城步苗族自治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办法(试行)》(城政办法[2017]44号)及城步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做好 2021年度城步苗族自治县城管局清扫保洁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城财绩【2022】9号)等文件的基础上,参照项目实施方案提出的要求进行评价。

2、评价原则:以事实为依据、实事求是、规范科学的目标考核。

3、评价方法:比较分析法、问卷调查法、专家评估及综合评价。

(二)绩效评价指标评分情况

经绩效评价小组现场调查审核,会议讨论分析,集体打分情况如下:

1、绩效决策指标评价(12分),扣1分,得11分

其中:绩效目标内容占分4分,决策过程占6分,资金拨付占2分。经现场调查审核,项目目标内容明确、目标细化合理,量化准确,项目目标内容可得4分;决策依据目标符合城步经济发展规划得2分,符合申报条件,通过公开招标得4分;拨付办法健全、规范得1分,明确资金拨付办法得0分;绩效决策得分共计11分。

2、项目组织管理、实施指标评价(40分),扣4分,得36分

项目组织管理、实施指标占分40分,其中:组织机构占5分,考核制度占5分,项目督查情况占10分,督查落实占20分,经调查审核,项目管理指标得分40分。具体明细过程如下:

1)组织管理(10分)。成立了专门的管理机构得3分,制订健全的考核制度并严格执行考核管理制度得3分,共计得分6分。

2)项目组织实施管理(30分)。严格按照清扫保洁市场化作业标准和要求及相关考核办法进行考核,督查情况得到及时反馈并整改到位得30分。

3、项目效指标评价(48),扣分5分,得43分

项目产出指标占18分,其中:清扫范围占6分,清扫质量占8分,清扫时效占4分。项目效果指标占30分,其中:社会公众满意度占15分,经济效益占12分,环境效益占3分。经调查审核,打分情况明细如下:

1)项目产出18分。清扫范围、清扫质量以及清扫时效以考核督查记录是否存在问题为依据,发现有时还是存在花扫、漏扫、清扫质量不过关以及清扫工迟到早退问题,因此每项指标均扣1分,得分15分。

2)社会公众满意度15分。虽相比周边县市卫生质量较好,但还是存在不足之处,有待更好地提升,扣2分,共计得13分。

3)经济效益12分。美中公司相较于玉诚公司在清扫面积增加155,600平方米,合同价增加22,663.46元,比玉诚公司合同价减少0.81元每平方米,节约936,925.38元。经济效益得12分。

4)环境效益3分。通过市场化作业,实现了城市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提高我县城市管理水平和环境卫生整体质量,为全县人民创造了一个干净舒适的生活环境。环境效益得3分。

4、清扫保洁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总体得分90分。

(三)综合评价意见及评价结论

核实2021年度城步苗族自治县城区部分清扫保洁市场化服务项目支出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核查2021年度城步苗族自治县城区部分清扫保洁市场化服务项目支出情况,并进行分析。

根据工作发展的重点,每一项资金项目,都有充分的依据,严格核定支付资金项目,统筹合理安排预算。

2021年该局城步苗族自治县城区部分清扫保洁市场化服务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较好。资金分配合理、内控制度健全、审批手续完备,没有发现违规开支以及挤占、截留、挪用专项资金情况。完成了年度计划目标任务,城步苗族自治县城区部分清扫保洁市场化服务项目达到预期效果。

我们对城步苗族自治县环卫局2021年度城步苗族自治县城区部分清扫保洁市场化服务项目政府采购资金收支管理使用情况绩效评价总分为90分,评价结果为:优。

附:环卫局步苗族自治县城区部分清扫保洁市场化服务项目资金绩效评价评分表

湖南弘信园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公章)                (盖章)

中国•邵阳                      中国注册会计师:               

                                      (盖章)

2022年10月20日

2021年县环卫局清扫保洁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一级指标

分值

二级指标

分值

三级指标

分值

评价指标

评价标准

自评分

绩效决策

12

绩效目标

4

目标内容

4

目标明确、细化、量化

目标明确(1分)目标细化(1分),目标量化(2分)

4

决策过程

6

决策依据

2

目标符合城步经济发展规划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

目标符合城步经济发展规划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2分)

2

决策程序

4

目标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批复程序符合相关管理办法

目标符合申报条件(2分),申报、批复程序符合相关管理办法(2分)

4

资金拨付

2

拨付办法

2

根据需要制定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并在管理办法中明确资金拨付办法

拨付办法健全、规范(1分),明确资金拨付办法(1分)

1

项目管理

40

组织管理

10

组织机构

5

机构健全、分工明确

是否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得分(5分)

3

考核制度

5

建立健全考核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考核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相关项目管理制度(5分)。

3

组织实施

30

督查情况

10

是否按照清扫保洁市场化作业标准和要求及相关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是否按照清扫保洁市场化作业标准和要求进行考核到位

10

督查落实

20

督查情况是否及时反馈;

督查情况是否整改到位

督查情况是否及时反馈;

督查情况是否整改到位

20

项目绩效

48

项目产出

18

清扫范围

6

承包范围卫生是否全部清扫

承包范围卫生是否全部清扫(6分)

5

清扫质量

8

承包范围卫生是否达到合同标准

承包范围卫生是否达到合同标准(8分)

7

清扫时效

4

承包范围卫生是否按时清扫

承包范围卫生是否按时清扫(4分)

3

项目效果

30

社会公众满意度

15

预期社会公众对单位服务的满意程度

预期社会公众对单位服务的满意程度

13

经济效益

12

跟去年相比是否节约

跟去年相比是否节约

12

环境效益

3

对环境产生积极或消极影响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环境效益(3分)

3

总分

100

100

100

9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主办单位: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城步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版权所有: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地址:湖南省城步苗族自治县行政中心 邮编:422500 电话:0739-7360488
备案号:湘ICP备09015894号 网站标识码:4305290007 公安机关备案号:43052902000013
主办单位: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城步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