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营镇2021年整体绩效审计报告
发布时间:2022-11-16 信息来源:长安营镇 作者:长安营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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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步苗族自治县长安营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及乡村振兴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审计单位:湖南弘信园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湖南弘信园所[2022]绩字第865

城步苗族自治县长安营镇人民政府

2021年度部门整体及乡村振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城步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我们受城步苗族自治县财政局的委托,按照县财政局关于实施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部署,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度县长安营镇人民政府部门整体支出肉牛养殖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城财绩[2022]10号文件的要求,我所遵循“科学性、规范性、客观性和公正性”的原则,对城步苗族自治县长安营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肉牛养殖项目绩效进行现场评价。我们将评价工作分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两个步骤:定量评价以城步苗族自治长安营镇人民政府提供的相关资料为基础,经过认真审查和核对,测出定量评价结果;定性评价由工作组调查问卷、听取城步苗族自治县长安营镇人民政府领导及相关人员的情况介绍及现场考察提问,经量化分析得出定性评价结果。我们综合定量和定性评价结果,形成综合评价结论。

现将评价情况及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一、单位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城步苗族自治县长安营镇人民政府是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的重要工作部门,属于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根据编委核定,该镇设办站6个,内设机构:党政综合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加挂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牌子)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牌子)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长安营共设置4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加挂文化综合服务站牌子)、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政务(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长安营设有县财政局派出机构1个:财政所。核定城步县长安营镇编制数合计54名,行政编制数22名,事业编制数31名,工勤人员编制数1名。现有在职在岗在编职工57人,离退休11人。车辆编制1辆,现有车辆1辆。根据城步苗族自治县长安营镇人民政府202112工资花名册核定经过人员调动和新进公务员入职,实有人数62人。长安营镇机关编制人数44人,实有人数32人;财政所实有人数2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编制人数16人,实有人数6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编制人数28人,实有人数17人;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编制人数4人,实有人数2人;退役军人服务站编制人数3人,实有人数3人。

主要职能: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本乡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民主政治,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

2.落实基层管党治党工作责任制,加强党员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党员管理、发展工作,改善党员队伍结构,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和统一一战线工作的领导;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

3.规范经济管理,组织指导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加强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产业支持保护体系,推进产业现代化;着力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加村(居)民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4.加强社会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创造良好环境。推进政务、村(居)务公开;抓好卫生健康、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加强自然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等工作;加强人民武装、民族宗教等工作;强化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组织抢险救灾、优抚救助,及时上报和处置重大社情、疫情、险情等,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5.发展公益事业,强化公共服务。搞好公共设施建设,开展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问题:发展科教文卫事业,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制订公共服务事项目承清单,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6.加强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调解民事纠纷、化解社会矛盾,接待上访群众,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保证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指导村(居)民自治,推动基层社会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7.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好派驻单位人员。

8.依法依规承担下放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和行政执法事项。

9.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2021年度部门重点工作:

①经济发展与重点工程;

②深化改革与依法治镇;

③社会治理与民生保障;

④文化建设与生态保护;

⑤从严治党与机关管理;

⑥公众评估与内部评估。在完成部门职能目标中合理分配人、财、物,使之达到较高的工作效率和水平。

(二)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2021年度财政部门批复的城步苗族自治县长安营镇人民政府部门整体预算支出560.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249.11万元,占44.41%;社会保障和就业119万元,占21.21%;卫生健康24.92万元,占4.44%;农林水167.94万元,占29.94%。具体安排:基本支出517.9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75.8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9.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43万元。主要是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其中本部门机关机关运行经费39.65万元,其中:办公费16.9万元.“三公”经费3.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2.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万元。项目支出43万元,是指在基本支出以外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信访、扶贫、种植等经费30万元,人的主席团工作经费1万元,政协联工委1万元,党代表联络办1万元,乡镇武装3万元,乡镇团委、妇联各2万,工会经费1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经费2万元。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29.21万元。2021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并于2021年5月6日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预算执行情况

城步苗族自治县长安营镇人民政府,2021年总收入1276.9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71.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比上年的964.9万增加312.06万元,增加32.34%。总支出1276.97万元,比上年的964.9万元增加312.06万元,增加32.34%;其中基本支出1276.97万元,项目活动费用0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年初预算数不包括年度考核绩效、综治、文明奖金以及当年职工干部工资异动增加部分,因此预算收入做了调整。年末累计盈余895.55万元,比年初的927.13万元减少31.58万元。

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单位)预算数支出560.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7.97万元,项目支出43万元。实际预算完成数1276.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6.9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预算完成率43.93%(基本支出预算完成率43.93%,项目支出预算完成率0%),主要是因年初涉农整合资金的项目支出未做预算。

城步苗族自治县长安营镇人民政府编制的2021年度支出预算数517.9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9.21万元。2021年度采购固定资产,用于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等0.46万元,在预算编制内。

(二)基本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主要用途、范围

基本经费支出用于主要是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021年城步苗族自治县长安营镇人民政府经费基本支出1276.9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43.7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8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28.40万元。

2、基本支出管理情况

为加强对预算资金的支出管理,城步苗族自治县长安营镇人民政府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而制定,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完整性的制度。明确了资金使用上一直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本县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收支,专项资金的拨付及所有经费的开支严格按照镇政府制订的财务制订和管理办法执行。根据财经制订的有关要求,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专人保管,由村支部书记、纪检委员村支部书记、纪检委员、村文书、驻村干部、村理财小组成员、村理财小组组长意见对资金的使用进行全程监督审批,从而更好的保证资金的合规性。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本局全面试行财务会审制订和公开制度,成立了财务会审小组,小组成员每月对经费开支的原始票据进行审核,并在发票上签字才能支付。经费(含会议费、公务接待、差旅费、交通费等)审批权限、管理要求、管理流程以及控制措施等,以加强经费管理。严格控制经费预算审批和拨付制度,健全财务内部约束制度,完善财务监督审查制度,遵循“量入为出,集中财力,确保重点,勤俭节约,讲求效益”的原则编制预算,严格执行经费审批制度、财务会审制度和报销程序,加强了经费支出的监督管理,实现了资金申请、审批、拨付、监督等全流程制度化管理。

3.“三公”经费使用和管理情况

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公务接待尽量在单位食堂开餐,职工出差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减少公务用车开支。

2021年城步苗族自治县长安营镇人民政府“三公”经费4.83万元,其中公务招待2.45万元,公车运行经费2.3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而公车运行经费2.38万元,较上年度减少56.88%,主要是因为2021年度控制了公车运行经费支出;总体而言三公经费比上年度10.16 万元减少52.45 %。三公经费总体支出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我镇较好的落实了中央和县委县政府要求,厉行节约,压缩一般性行政经费,严格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把关和规范三公经费支出程序。2021年没有购置和处置车辆,年末车辆保有量 1台。        

2021年度“三公”经费控制情况表             单位:万元

  

2021年预算数

2021年支出数

控制率(%)

备注

1

出国(境)经费

0

0

2

公务接待费

2.1

2.45

116.67%

3

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

1

2.38

238%

3.1

4.83

155.81%

(三)项目支出情况

项目概况:于2021年11月19日城财联[2021]15号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涉农整合资金乡村振兴项目计划的通知,本次全县共下达涉农整合资金乡村振兴项目计划共7027.4279万元,本次资金项目计划安排主要省市驻村帮扶工作对专项资金、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及道路、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为主。

2020年8月26日与湖南智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城步分公司签订了长安营村虫茶基地产业道路建设项目,该项目由长安南绥至茶山,长约960m,公路等级为四级,设时20公路/小时,路基工程,其他构造物工程等。合同价人民币600,000.00元。资金来源于2021年第二批涉农整合资金乡村振兴项目专项资金。根据终期支付证书及工程造价审计确认表实际工程总价金额634,267.00元。于2022年12月30日开具工程项目60万缴税证明单,于2022年1月10日通过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一致综合评定为验收合格。现已投入使用。

2021年长安营村虫茶基地产业道路建设项目专项资金60万已全部到位。于2022年1月城步苗族自治县长安营镇长安营村虫茶基地产业道路建设项目支出60万元,用于长安营村虫茶基地产业道路建设1.5公路道路硬化工程公共基础设施建设60万。2021年年初结转和结余949.9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949.91万元。

4.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明确了资金使用上一直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本县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收支,专项资金的拨放及所有经费的开支严格按照局制订的财务制订和管理办法执行。根据财经制订的有关要求,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专人保管,单位分管财务领导和纪检领导对资金的使用进行全程监督,从而更好的保证资金的合规性。项目资金申报报账时:一是由项目实施单位签字,必须注明资金的用途;二是由主管部门负责人对资金的用途情况进行核实并签字;三是由项目经办人对资金用途审核并签字,四是由财务经办人签字,五是由分管领导签字,六是由主要领导签字等。于会审前一日交财务室汇总,待集中会审后交出纳报账。

三、资产管理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城步苗族自治县长安营镇人民政府账面资产总额2192.37万元,项目构成为:流动资产2161.77万元,包括其他应收款2161.77万元,占资产总额的98.6%;非流动资产30.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净值30.6万元(固定资产原值74.67元,累计折旧44.06万元),主要包电脑、空调、打印机复印机、办公桌椅、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等;非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1.4%。

城步苗族自治县长安营镇人民政府建立了资产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实行账物分离,确定专人负责。财务部门负责管账,相关股室负责管物。对固定资产实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每年完成资产变动信息录入,每月对资产情况进行上报。购置固定资产按政府采购审批程序,资产保存完整、配置合理、处置按程序办理。

四、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城步苗族自治县财政局按照县财政局关于实施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部署,下发了《关于做好2021年度县长安营镇人民政府乡村振兴资金和部门整体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城财绩[2022]10号文件的要求,并委托我所对城步苗族自治县长安营镇人民政府乡村振兴资金和部门整体支出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工作。2022年10月,县财政局召开现场评价工作安排部署会,我所成立的城步苗族自治县长安营镇人民政府乡村振兴资金和部门整体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小组于2022年10月中旬完成现场评价,并根据相关资料完成实地查看工作,现场绩效评价工作内容主要有:

(一)核实数据:对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核实,将2021年度和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进行比较分析。

(二)查阅资料:查阅2021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收入、预算追加、资金管理、经费支出、资产管理等相关文件资料和财务资料。

(三)实地查看:我们根据城步苗族自治县长安营镇人民政府提供的资产管理办法,经实地查看核对,该镇账务管理不合规,账实部分不相符。

(四)归纳汇总:对城步苗族自治县长安营镇人民政府提供的材料及自评报告,结合现场评价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汇总。

(五)评价组对各项评价指标进行分析讨论:根据财政局拟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结合城步苗族自治县长安营镇人民政府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核查、分析、整理。

(六)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科学评价,被评价单位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90分,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和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评价标准,考核结果为“优”。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1年,城步苗族自治县长安营镇人民政府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培育党心,坚持不懈抓好党建;重大项目建设逐年增加,经济指标稳步上;美丽镇村建设提速,严格落实“六有”标准;社会事业长促进步,继续实施民生工程;机关作风不断优化,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基层公共服务(一门式)全覆盖建设。

(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经济指标稳步上升,重大项目建设逐年增加。一是经济稳健增长。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由2020年的27559元增加到2021年的30089元;农民人均纯收入由2020年的15120元增加到2021年的16700元,年增长率分别为9%、10% ,均高于全县同期水平。全面完成固定资产投资约1.1亿元。二是重点项目快速推进。按照县委、县政府年初下达的工作任务,长安营镇辖区在建的有龙排山风电、长安营风电一期、南绥公路及生态修复工程等省市重点项目工程,镇党委政府积极支持配合重点项目建设,全力解决重点项目建设矛盾纠纷130余起,目前各重点项目正在有序建设中。

2.农村经济稳步发展,多措助推产业兴旺。一是强化农业基础地位,确保粮食增产增收,坚持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大力开展增减挂钩、耕地保护工作。农业特色产业种植规模保持稳定,西红柿、青瓜、辣椒南山萝卜等特色产业面积达3000余亩。二是畜牧工作有序进行,按照防疫工村不漏户、户不漏禽、禽不漏针的要求,扎扎实实抓好畜禽防疫工作,针对非洲猪瘟等疫情的传播,镇严格守卡管理和检疫制度,杜绝了重大疫情在我镇的发生。鼓励养殖产业发展,今年新建生猪养殖场3个,肉牛养殖场1个,完成年度大型牲畜出、存栏任务。

3.绿色发展全面推进,美丽镇村建设提速。一是严格落实“六有”标准,加强环卫组织机构和环卫巡查队伍建设、保障环卫经费和设施。扎实开展“评优”和“卫生示范创建”活动,调动百姓公共参与的激情,每月开展一次环卫工作督查,并对每月通报进行整改督查。二是开展“兵团作战”集中整治活动,实行挂点领导包片责任制,每个村(社区)派驻一个督导组,每名干部身上都有担子,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搞好环境整治工作,今年完成了南山临时垃圾中转站的问题整改,并积极选址建设大寨和南山垃圾中转站。三是积极落实卫生改厕工作,加大宣传力度,鼓励群众进行卫生厕所修建,今年完成93座卫生厕所建设,助力镇村振兴。

4.社会大局保持稳定,社会事业长足进步。一是社会保障不断完善。继续实施民生工程,惠及全镇95%的人口。2021年全镇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率达94.8%以上,建档立卡贫困户100%参保。低保、五保供养、社会救助、优抚、残疾人补贴资金足额拨付,社会救助政策全面落实。镇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在加快建设,不断加强对退伍军人关怀力度,确保落实退伍军人的各类保障政策。免费职业介绍200人次。积极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新增500人。二是社会事业全面发展。重视群众性文化发展,举办了湖南(南山)第二十三届六月六山歌节,鼓励各村居广场舞队伍及民俗文化表演队建设,目前我们每村至少一支广场舞队伍,大寨、长安营及长坪等村的民俗文化表演队通过演出,带动群众增收,获得群众的热烈响应。做好学生安全工作和校舍标准化建设,正在新建长安民族中心幼儿园,切实解决了周边适龄幼儿入园难问题。积极宣传防范食品药品卫生安全,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三是社会管理有效强化。针对重点项目不断推进的特点,我们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建立镇综治维稳工作制度,积极开展综治宣传,加大矛盾排查调处力度。2021综治维稳中心共排查出矛盾纠纷及纠纷隐患72宗,截至目前化解71宗;继续开展好领导接访工作,共接待群众来访61批次、177人次,办结上级转函10件。不断加强社会面的防范和控制,严厉打击邪教活动;坚持严打整治,平安创建活动不断深入,流动人口的服务和管理不断加强,社会治安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5.服务建设持续加强,机关作风不断优化。2021年,我们围绕打造服务型、责任型、法制型、廉洁型政府的目标,出台了《长安营镇机关内部管理制度》、《长安营本镇村干部绩效考核办法》、《长安营镇公车管理》等多项制度,并由镇纪委和党政办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对镇机关、站所进行明察暗访,有效促进了镇机关、站所、各村工作作风的转变,提高了工作效能。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基层公共服务(一门式)全覆盖建设,镇村完成便民服务中心人员到位、设施到位、工作开展到位要求,确保群众少走路、好办事。

(二)部门资金管理日常业务工作完成情况

1.本项目综合利用率达到100%,带动村民增收致富,促进了当地经济健康发展,也保障人民日常生活的基础设施,同时,长安营村作为旅游村,人居环境的改善也是吸引游客的重要条件。此项目对于整个长安营村的乡村振兴工作意义重大,随着乡村环境的提升,将推进区域内部及不同区域之间的商贸往来,带动区域内及周边地区各产业经济发展。

2、及时信息公开。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绩效评价等各项指标均按要求及时的进行了公开,做到了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3、严格采购程序。业务股室增加大型办公设备,由业务股室报告党委、政府、纪委、财务同意后,在办公室备案,经研究后由办公室去县控购办办好控购手续才能购买。保证了政府采购执行率达到100%。

4、落实“互联网+监督”平台建设。安排专人负责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录入“互联网+监督”“民生资金”模块,并循序渐进推动项目资金相关信息实时更新、动态管理。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编制年度预算部门时,“三公经费”支出时,有时存在不太规范现象。

(二)根据提供的编制文件和2020年12月工资花名册,城步苗族自治县长安营镇编制57名,2021年实际在职人数62名,人员控制率108.88%。超标8.88%。

(三)历年资金结存结转量较大。2021年年初结转和结余949.9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949.91万元。

(四)公务接待费账务处理与基础数据决算数不一致。经查实2021年支出明细表没有公务接待费账务处理为0元,而基础数据决算报告公务接待费为2.45万元。

(五)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财务会计与预算快账务处理明细科目不一致,经查实2021年度总账余额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财务会计做业务活动费用-商品和服务费用处理,预算会计做行政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六)财政拨款收入财务账务处理与预算内支付流水不一致。经查实2021年度预算内支付流水收入是1276.97万元,而总账科目余额表账务处理是1230.83万元

(七)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有待完善没有每年组织一次固定资产资产清查盘点工作,帐与实物没法核实。

(八)会计基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是现场评价时,总账余额表财政拨款收入1230.83万元,财政拨款预算收入1103.57万元;导致不同步的原因是借支财务会计做了账务处理,预算会计不做账务处理;如:2021年12月第32号凭证杨居冬借支2018年第二批小型基建补助资金,财务会计:借:其他应收款5万,贷:财政拨款收入5万;预算没做同步会计分录处理。二是现场评价是总账余额表其他收入102.63万元,其他预算收入79.91万元;导致的原因是财政专户存款账务处理不同步,财务会计做往来抵支出,预算会计做其他预算收入转支出;譬如2021年5月第23号凭证付镇行政补助工会经费12万,财务会计账务处理:借:业务活动费用-商品服务费用12万,贷:其他应收款-财政专户存款12万;预算会计账务处理:借:行政支出-工会经费12万,贷:其他预算收入12万。

八、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一)根据项目资金结转结余金额,按照来年的项目计划实施内容,合理编制项目支出预算金额;按照控制“三公经费”,合理编制“三公经费”预算金额。

(二)逐步消化超编人员。人员进出做到只减不增,将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纳入绩效考核范围,逐步消化超编人员。

(三)年初合理规划项目资金,督促项目经办人员和项目实施单位及时完善各项申报、审批、验收等手续,加快项目实施进度,避免项目资金结转结余逐年增加的现象。

(四)规范合同要素管理,合同中需明确质保金、质保期等要素。

(五)参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第十四条接待费报销凭证应当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公务接待事前有审批,事后填写接待清单,完整填写接待事由、接待标准、接待人数、陪餐人数待信息,做为公务接待报销依据

(六)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定期组织资产清查盘点工作,及时履行资产报损、转移手续,确保单位资产账实相符,防范资产损失。

(七)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妥善保管会计档案;根据项目管理需要,细化明细。

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湖南弘信园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公章)            (盖章)

中国•邵阳                      中国注册会计师:               

                                         (盖章)

2022年10月20日

2021年长安营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解释

评分说明

自我评分

决策


    16分)

目标设定(7)

绩效目标合理性(3分)

单位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单位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评分要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1分是否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1分是否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1分

3

绩效指标明确性(4分)

单位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单位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评分要点:是否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1分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1分是否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1分是否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1分

3

预算配置(9分)

在职人员控制率(4分)

单位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单位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在职人员数:单位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部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
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单位的人员编制数。与编制数相符得3分,减少10%加1分,最多加4分;增加10%减1分,最多减4分

3

三公经费变动率(5分)

单位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单位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年初目标比上年减少10%得5分

4

执行过程(48分)

预算执行(6分)

预算完成率(3分)

单位本年度预算完成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单位预算完成程度

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
预算完成数:单位本年度实际完成的预算数
预算数: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单位预算数预算完成率×3分,最多得3分

3

支付进度率(3分)

单位实际支付进度与既定支付进度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单位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

支付进度率=(实际支付进度/既定支付进度)×100%
实际支付进度:单位在某一时点的支出预算执行总数与年度支出预算数的比率。
既定支付进度:由单位在申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时,参照序时支付进度,在某一时点应达到的支付进度(比率)。支付进度率×3分,最多得3分

3

预算执行(14分)

三公经费控制率(9分)

单位本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与上年实际发生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单位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上年实际发生数)×100%。完成年初目标得9分,每第减10%加1分,最多加9分,没完成年初目标不得分,每超出10%扣1分,最多扣9分

9

政府采购执行率(5分)

单位本年度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与实际采购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实际采购数)×100%
政府采购执行率 ×5分             

5

预算管理(16分)

管理制度健全性(3分)

单位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靠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单位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进行失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评价要点:
是否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1分
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1分
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1分

3

资金使用和规范性(5分)

单位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国家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单位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评价要点:                                     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1分                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1分        项目的重大开支是否经过评估论证;1分         是否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1分             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1分                                                                                                                                                                     

4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4分)

单位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

评价要点:                                         是否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2分           是否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 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2分                                            

4

基础信息完善性(4分)

单位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决算信息,用以反映和考核基础信息对预算管理工作的支撑情况。

评价要点:                                         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是否真实准确;2分      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是否完整;2分     

1

资产管理(12分)

管理制度健全性(3分)

单位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评价要点: 是否已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1分            相关资产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1分    相关资产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1分                                         

2

资产管理安全性(5分)

单位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考核单位资产安全运行情况

评价要点:资产保存是否完整;1分                        资产配置是否合理;1分                       资产处置是否规范;1分                       资产账务管理是否合规,是否帐实相符;1分     资产是否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1分

3

固定资产利用率(4分)

单位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单位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程度

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固定资产利用率×4分

4

结果(24分)

职责 履行(24分)

工作完成率(8)

单位履行职责而实际完成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效率,用以反映和考核单位工作完成程度

实际完成率=(实际完成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 实际完成工作数:一定时期(年度或规划期)内部门(单位)实际完成工作任务的数。计划工作数: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确定的一定时期(年度或规划期)内预计完成工作任务的数。实际完成率×8分

8

完成及时率(4)

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完成及时率=(及时完成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及时完成实际工作数,部门(单位)按照整体绩效目标确定的时限实际完成的工作任务数。完成及时率×4分

4

质量达标率(6)

达到质量标准(绩效标准值)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 。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一定时期(年度或规划期)内部门(单位)实际完成工作数中达到部门绩效目标要求(绩效标准值)的工作任务数量。质量达标率×6分

6

重点工作办结率(6)

单位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单位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

重点工作办结率=(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交办或下达数)×100%   重点工作是指党委、政府、人大、相关部门交办或下达的工作任务。重点工作办结率×6分

6

效率(12分)

履职 效益(12)

经济效益(3分)

单位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此三项指标为设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可根据部门实际并结合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3

社会效益(3分)

单位履行职责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3

生态效益(3分)

单位履行职责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3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3分)

社会公众或部门(单位)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部门(单位)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部门,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3

合计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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