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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10-14 信息来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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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办2015年整体支出自我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城步苗族自治县能源办为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下属事业机构;主要职责是推广能源技术,保护农业环境,开发农村可再生资源技术推广、农村常规能源技术推广、农业环境保护。
(二)年初目标
根据我县情况,合理使用国债能源资金,大力推广能源技术,2015年计划在全县70个自然村安装太阳能路灯1400盏,修建农村沼气池编30个,
能源办编制数共4个,2015年底实有7人,超编3人。2015年“三公”经费目标数为3.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9万元,公务车辆运行费1.8万元。
二、部门支出及管理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2015年能源办预算支出173万元,基本支出59万元,项目支出114万元。基本支出中人员支出4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3万元。
(二)预算执行及管理情况
2015年我局严格执行财政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单位财务管理,及时公开预决算信息,坚持政府采购制度,强化资产管理等,完成了年初工作目标和计划。特别是在“三公”经费控制上,坚持财务公开和会审制度,同比下降10%以上,更好地发挥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部门整体支出效益情况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相关部门的支持下,
2015年我办全面完成了年初制订的目标和任务,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对我办工作给予好评。
四、对照自评指标,我们自评9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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