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部2014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15-12-11 信息来源:宣传部 作者:
分享到:
 

 

城步苗族自治县委宣传部

2014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整体支出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根据编办批复,城步苗族自治县委宣传部,内设办公室、党教理教组、新闻组、纪检(政工)组、网管办、核定编制15人,实有干部职工15人。

绩效目标:全体干部职工必须全力完成省、市、县下达我部的各项工作任务,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确保实现全年绩效考核工作保良增优目标;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服从意识,尊敬领导,团结同志,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做好本职工作,无条件服从部里的统一安排,不折不扣的完成上级安排的中心工作和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收支情况。

2014年,我部收入合计3750740元,其中第一项工资福利支出1238479元(包括基本工资296815元;津贴补贴463724元;奖金310285元;社会保障费83765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83890元)。第二项商品和服务支出2124436元(包括办公费165996元;印刷费143888元,电费8223元;差旅费68333元;会议费70000元;公务接待费422152元;劳务费52349元,委托业务费776176元,工会经费600元;福利费3097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4665元;其他费用)26701;第三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6770元(包括生活补助26854元,,奖励金5000元,住房公积金57216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00元),三公经费同比下降5%

二、资金使用及管理、实施情况

(一)资金安排落实、实施等情况。

1工资、津补贴等其他经费已按政策发放到位。

2、省、市、县安排的各项中心的工作经费都安排到位。

(二)资金管理情况:为落实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根据县反腐败工作会议和城纪[2012]5号,县纪委、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关于实行财务会审制度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曾伟子部长对单位财务的监督管理负总责,由分管财务领导和纪检组长、办公室主任对本单位财务实行监督负责财务会审,报帐员具体负责各项开支票据的合理性,合法性,数据性审核,做到财务管理手续齐备,规范有序。单位所有支出票据必须经单位财务会审小组集中会审,每月未会审一次。单位财务报帐实行“一票联签”制,单位所有开支票据由经手人签具开支用途说明,经会审由曾伟子审查签字方可报帐,单张票据非工作性支出达到6000元及以上的,必须进行大额支出会审实行联签会审。单位开支票据(含签单票据)原则上于当月报销。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当前,虽然我们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配套资金严重不足,行政经费缺口较大,导致工作起来较被动。在今后的工作中,在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加大资金争取力度,严格财务管理、节约开支,有序推进宣传工作健康发展,为老百姓谋福址,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

(二)自评总分:98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主办单位: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城步苗族自治县数据局 电话:0739-7360488
版权所有: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地址:湖南省城步苗族自治县行政中心 邮编:422500
备案号:湘ICP备09015894号 网站标识码:4305290007 公安机关备案号:43052902000013
主办单位: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城步苗族自治县数据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