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0-31 信息来源:县人事劳动争议仲裁院 作者:江海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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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县人事劳动争议仲裁院采取多种举措,着力解决仲裁法律文书送达难的问题。
县仲裁院规范立案审查,立案时明确告知申请人准确提供争议双方的基本信息;当一方当事人提供的地址无法送达时,工作人员会要求仲裁申请人及时提供新的有效送达地址,并及时联系所辖范围的乡镇、社区调解人员,协助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现场直接送达;被申请人在外地的,工作人员在电话联系并征询其意见后,按照当事人提供的邮寄地址,采取邮寄方式相关文书。
此外,县仲裁院和所辖范围的乡镇、社区按照申请人提供的地址实地调查后,确实查找不到当事人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公告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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