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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谨防新农村建设中的浪费现象发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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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十一五”时期的重要任务,各地各方面积极性很高,但也存在一些片面的认识,比如把新农村建设狭隘地理解为“建新村”,急着拆旧建新,造成乱占耕地,乱建房的现象产生。 为此,建议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积极主动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同时落实最严格的资源管理制度,要杜绝新农村建设中先用后批、边用边批、批少用多等违法违规用地行为,严肃查处土地违法案件,坚决制止“以租代征”、以预审代替审批等违法违规用地行为,要严格落实耕地“占一补一”制度,鼓励被占用耕地表土剥离利用。 同时,各级要加大中小城镇建设力度,增强集聚、承载、辐射功能,要积极引导农民住房向中心村镇集中,工业向工业用地区集中,农业向适度规模经营集中,提高村镇建设用地利用率,在规划村镇建设中要突出搞好远景规划,各级规划部门要在政府予以适当优惠,帮助困难村、农户搞好房屋建设规划、避免乱占地、乱建房的现象发生,造成重复建设的浪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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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政府办】 【作者:】 【日期:2006-4-7 10:22:24 】 【阅览次数: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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