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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步苗族自治县2007年从应届高校毕业生中招募“三支一扶”人员方案 | |||||||||||||||||||||||||
为做好我县2007年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三支一扶”)工作,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根据省市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07年“三支一扶”人员招募方案。 一、招募计划 根据市下达的计划,我县招募支农人员2人,支医人员2人,共4人。招募的人员主要安排到乡镇从事支农、支医工作,服务期两年。 二、招募对象及条件 招募对象为城步户籍的2007年全国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具有畜牧、水产、公共卫生、传染病临床、内科临床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政治思想好,身体健康。 三、招募程序 1、报名:9月6日在县人事局报名。报名时须持本人学籍档案、户口薄、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半寸相片4张。 2、初选:9月7日由教募领导小组组织服务单位和有关专家根据学籍档案和省市确定的条件进行审查,分类别等额确定2名支农和2名支医初步人选。 3、考核:9月8日对初步人选进行考核,确定入选人员。 4、体检:9月10日前,根据省里的安排,通知入选人员参加省里组织的体检。 5、审定:9月20日前,通知考核体检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与省“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签署《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确定人选。 四、培训上岗 9月30日前,通知合格的入选人员参加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统一组织的上岗前集中培训。 10月20日前,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派遣“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到各县市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报到,由县市区派遣到服务单位报到上岗。 五、服务管理 县“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及协调办具体负责指导、协调服务单位落实“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服务岗位、住宿以及安全、健康、卫生等问题,对服务单位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服务单位要为“三支一扶”大学生安排工作岗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承担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并根据工作需要积极为其提供业务培训机会。“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在基层服务期间,人事档案统一转到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保存、管理,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服务单位。对服务期间积极要求入党的,由乡镇一级党组织按规定程序办理。“三支一扶”大学生中的党员、团员在服务期间按照当地党员、团员的标准缴纳党费、团费。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应按照规定期限完成服务工作,在服务期间确实由于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服务的,须出示市级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开具的证明,并提出书面申请,同时经省级“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批准,并履行有关手续后方可离开服务单位,服务期未满离开服务单位的,不再享受国家给予的优惠政策。 六、经费保障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给予每人每月生活补贴700元,每人每年交通补助500元;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统一组织体检和培训。“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的生活补贴、交通补助所需经费由省、县(市、区)财政按照3:7的比例分担安排;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体检、培训经费由省财政专项安排。 七、组织领导 为搞好“三支一扶”人员招募及管理工作,成立城步苗族自治县“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肖志红,成员:钟永华、杨星光、吴进学、曾庆成、彭洪兵、廖丹丹、卢本科,领导小组下设“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杨星光兼办公室主任、陈志勇任副主任。领导小组及协调办负责整个“三支一扶”工作的组织实施。 可查询城步信息网。(www. chengbu. gov . cn) 城步苗族自治县“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 二OO七年八月三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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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作者:】 【日期:2007-9-4 11:12:25 】 【阅览次数: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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