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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局
 

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组织起草安全生产的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综合管理、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与考核。

(三)组织、协调、监督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

(四)对职业安全、矿山安全生产行使行政监察执法职权。

(五)负责全县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的预评价、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六)负责全县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

(七)负责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八)负责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来源:】  【作者:】  【日期:2005-9-6 17:30:55 】 【阅览次数: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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