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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生局 | |||||||||||||||||||||||||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推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 (二)研究制订我县人口发展战略,根据国家和县政府确定的人口控制目标,制订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制订全县计划生育事业的发展计划;负责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组织实施计划生育抽样调查,参与全省人口统计数据的分析研究。 (三)组织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重大问题的综合性、前瞻性研究。 (四)综合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制定生殖保健服务的规划与规范;配合卫生部门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工作;对计划生育技术和药具发放进行指导和监督;配合工商行政、药品监督、物价等部门,对计划生育药具零售及保健用品市场进行监督与管理。 (五)制订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开展全民性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社会性、公益性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 (六)编报县级计划生育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投资的预、决算及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管理机关及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指导计划生育系统的财务管理工作。 (七)制订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编制等工作。 (八)指导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社会团体的工作。 (九)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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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作者:】 【日期:2005-9-6 17:23:38 】 【阅览次数: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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