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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局 | |||||||||||||||||||||||||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审计方针政策,并提出具体实施办法,制订审计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确定审计工作重点,维护好财政金融秩序。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直接进行下列审计: (四)向县政府提交县本级预算的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五)为贯彻执行国家财政方针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组织行业审计、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并向市审计局、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六)受县委、县政府委托,依法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负责人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对县管党政领导干部和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 (七)组织实施对县内部审计的指导与监督,监督社会审计组织的业务质量;组织审计专业培训。 (八)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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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作者:】 【日期:2005-9-7 10:14:58 】 【阅览次数: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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