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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城步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29 10:22   信息来源: 县自然资源局 作者: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城步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法治

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

2023年,在委、政府和上级自然资源部门精心指导下,我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县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部署和要求,扎实推进自然资源法治政府建设,制定了《城步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法治建设2023年工作要点》,依法全面履行政府部门职能,推行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效促进了自然资源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走深走实

 党的二十大会议后,局党组及时制订印发《城步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方案》,采取座谈学习、支部“三会一课”及主题党日活动、专题研讨班、微信公众号、电子显示屏播放以及举办“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汇报会等方式,兴起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热潮。通过原原本本学习研读党的二十大报告,认真领悟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认真领悟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重大意义和决策部署,深入理解党的二十大关于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与习近平法治思想同根同源、一脉相承的内在联系。一是始终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全面领导,认真落实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度,成立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经常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碰到的问题和困难,严格执行法治建设年度报告制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带动广大干部职工学法,提升自然资源系统干部职工法治素养。二是不断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振兴发展和共同富裕。三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确保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提高自然资源行政决策执行力和公信力。   

  (二)落实纲要及市委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安排情况

  我县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及重要举措分工方案印发后,局党组及时传达学习,并把“一规划两纲要”精神和要求与部门职能、工作计划紧密结合,一体推进,制定了《城步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法治建设2023年工作要点》,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推进“一规划两纲要”贯彻实施特别是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确保纲要及党委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有效落实。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

一是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制,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自然资源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局党组坚持定期研究部署自然资源依法行政工作,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三是对局制定的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法治政府建设督查情况报告等重要文件材料,均由经局党组研究审议决定。四是局党组班子成员坚持带头遵守和执行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推动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五是注重完善法律顾问制度,重大行政决策过程把听取法律顾问意见作为必不可少环节和决策的重要依据。六是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做到行政机关答辩率、出庭应诉率100%,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以上。七是坚持把学法用法、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和推进法治建设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法的重要内容,认真履行法治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制度。

(四)学习宣传新施行、修订的法律法规情况

认真宣传新修订、施行的法律法规。一是突出2022年3月出台的《湖南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年5月1日正式施行《信访工作条例》等法规宣传。是利用“4.23”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8.29”全国测绘日”“12.4”宪法宣传日等特定时间节点,宣传宪法、民法典、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其他自然资源领域法律法规。是开展与系统业务相关的重点法律法规宣传。是组织局系统干部网上学法。是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五)2023 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1.全面依法履行政府部门职责

  一是:积极推进政府权责清单标准化建设。对我局自然资源系统实施的中央层面设定的19项行政许可事项,列明清单,按要求报县政府审核并公示,明确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坚守清单之外一律不得实施行政许可原则底线,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审批环境。对2023年确定的《城步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事项、“双随机、一公开”事项等制订清单并在局域网及商事主体平台、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公示。

  二是:认真落实关于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工作方案,将过去的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合并办理,统一核发《城步苗族自治县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对审批事项的办结时间由原来的“承诺”改为“即办”;对省、市、县重点项目用地开辟绿色通道,成立重大项目并联审批专班,实行容缺受理机制。

三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梳理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政策清单,并送规企业手中,便于企业快速了解自然资源惠企政策,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开展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公平竞争工作,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的权利;全面实现不动产登记业务网上预审、网上申办、网上预约、进度查询,“全程网办”,加强与房地产企业沟通协调,推行不动产登记“交房即交证”服务模式;实行“拿地即开工”制度。认真落实重大项目并联审批专班工作制度,简化流程,容缺受理,并联审批。

2.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是:严格规范开展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认真开展自然资源领域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对涉自然资源领域的11件历史规范性文件,初步提出保留清理意见3件,拟修改2件,拟废止、失效1件,因机构改革职能调整转由相关主管部门清理3件,过去已废止但未履行清理程序2件。

  二是: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化制度。制定《城步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等,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等规定,严格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确保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3.严格规范文明执法

 1)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好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示工作。及时将本局依法作出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结果在政府政务网和省执法信息平台公示;对行政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全过程在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录入,在商事主体平台及执法信息平台公示抽查检查结果;对2021年至2022年市级查办的各类案件,及时在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公示。

 2严格依法规范实施行政处罚。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处罚。一是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处罚,做到执法人员持合法有效执法证件承办案件查处工作案件认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准确,所有行政处罚案件,都由局法律顾问先行审核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审核意见在此基础上进行部门法制审查,未经法制审查的案件,不得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确保行政处罚严格依法依规。二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均先由法律顾问审核,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建议,确保严格依法规范。三是认真执行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的财经纪律。     

  4.完善自然资源突发事件应对制度,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

  制定了《城步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组织了全县群测群防人员开展地质灾害前兆识别和逃生避险知识等培训,受训人员共789人。

  此外,我局还组织开展了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有效增强了干部职工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5.健全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1重视行政预防调处化解工作。扎实开展土地确权登记、土地权属争议等方面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扎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一是落实好信访工作中的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二是制定相关的特殊防护期自然资源信访保障工作方案,在特殊防护期全方位排查、掌握信访动向,制定措施,切实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全县未发生涉及自然资源大规模群体性信访事件。

 3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切实履行生效裁判制度。2023年县本级行政诉讼案件17宗,我局行政机关出庭答辩、出庭应诉率均达到 100%,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到 100%。认真落实人民法院生效裁决,有效地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6.强化行政监督,促进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1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权力规范运行。通过对照检查,着重制订整改措施,一是明确目标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和整改时限。二是组织做好历年自然资源督察挂账问题和2023年督察问题整改工作,狠抓整改工作落实。是认真落实市纪委监委建议意见,对纪委监委指出的在自然资源管理域方面存在问题,分别制订整改方案,做到党组亲自部署,落实责任,依法依规,确保整改到位。是开展耕地指标转让过程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

  2加强督导,推进重点工作落实。积极发挥牵头部门作用,对2021-2023年的新一轮垦造水田、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实施、存量土地盘活利用、地质灾害治理、土地执法等重点工作,纳入县政府重点工作督导清单,分别制订督导方案,加强调研督导,实行日报、周报和定期书面通报制,有力推动国家、省和市重要工作部署的落实。

 3落实行政案卷评查、“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明确行政检查、随机抽查事项。二是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将相关室的业务事项列入随机抽查及检查事项,按比例确定数量做出随机抽查检查计划,并入库建立检查对象,相关检查抽查工作均按要求开展。

  4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2023年,我局按省自然资源厅、省司法厅及市司法局相关要求,组织开展了我县自然资源执法队伍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有力促进执法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5全面落实政务公开,积极构建信用体系建设。认真落实国家、省和市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求,严格限制被惩戒当事人取得政府供应土地。至目前,无被惩戒对象参与土地招拍挂的情况。

二、存在问题

(一)依法行政意识仍需提高。干部学习不够深入,落实不够到位的现象还普遍存在,依法行政整体发展水平不平衡,依法行政意识还没有普遍树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和问题的能力还有待提高。

(二)法制机构专业力量薄弱。自然资源系统涉及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矿产资源法等多部法律规定职权的履行,执法人员现有的法律知识储备不能满足履职要求;法制机构人员较少,执法力量比较薄弱。

(三)行政执法能力有待提高。部分工作人员对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没有吃准、吃透,而执法人员“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依然存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待进一步推进。执法车辆、执法仪等执法装备也需要加强配备,为执法人员日常执法提供重要的保障。

三、下一步措施

(一)提高意识,落实法治思维管理。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律法规等纳入年度学习计划,提高全局干部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落实“八五”普法计划相关要求,通过多种形式,营造法治建设的良好环境。制定局2024年普法计划,重点学习宣传与自然资源工作联系紧密的法律法规,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严格执法,推进执法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工作制度建设,以制度为约束,规范干部职工法治行为。强化“三项制度”的落实,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规范化、完善化,保障行政执法的合法性。坚持“科学、民主、公开”的原则,切实做到单位领导班子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机制健全有效,重大事项决策前进行合法性论证,并集体讨论决定。

(三)加强普法,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将法治建设和业务工作进一步深度融合,全面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运用多种形式,结合自然资源特色,深入开展宣传日、宣传月等普法主题教育,让法治政府建设深入人心。

                      城步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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