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国土资源业务 > 规划计划

信息公开

思源实验学校征地拆迁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3-07-12 15:35   信息来源: 国土资源局 作者:

为进一步整合教育资源,优化教育布局结构,扩大县城办学规模,解决我县城乡群众子女上学难、难入学的困境,同时带动城郊新农村建设及其经济发展。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县发展和改革局立项批复同意,决定修建城北思源实验学校,需征收农村集体土地9.2公顷,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订征地拆迁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为宗旨,以解决我县城北群众子女上学难、难入学的困境,带动城郊新农村建设为目标。按照“原有生活水平不下降,长远生计有保障”的原则,统一布局,统一征地。严格依法实施土地征收工作,妥善安置被征地农民的生产生活,坚持阳光征地、和谐拆迁,接受群众监督。

二、设立征地拆迁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和工作实施组)

(一)、组长 :王新

副组长:兰杨利 唐勤阳

(二)、办公室主任:陈爱民

成员:肖可  兰立刚

(三)、工作实施组

组长:唐勤阳

副组长:封玉山 戴训喜 唐海燕(常务)

办公室:杨盛佳(主任) 李星萍(内务)肖 可

勤俭村工作组:

组长:唐海燕

成员:封兰华、刘群森、吴成质、肖明强、吴仲杰。

大竹坪村工作组:

组长:杨盛佳

成员:吴珊红、杨本利、王承勇、王运伶、阳海鸣、

饶家刚。

十里树村工作组:

组长:杨松芳

成员:李玉凤、陈量刚、龙宪煌、杨文毛、王运中、

杨大有。

(四)主要职责:

一、工作组组长、副组长主持此次征地拆迁工作的全面指导工作;保障与落实征地拆迁补偿资金和工作经费的到位;负责征地工作和实施过程中重大矛盾问题的协调处理。

二、办公室负责建立考勤等各项制度;上传下达,协调各组间的分工合作;筹备各种征地工作会议,做好政策解释和有利于发展的宣传工作;负责征地工作实施方案、拟征地情况告知书、征地情况调查结果确认、听证资料、征地协议书、征地方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其公告等一系列文书的制作;做好后勤保障、内务、文件收发和登记归档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实施组负责征地拆迁的组织实施、管理监督、协调工作;负责征地拆迁范围的踏界、调查摸底、征地补偿登记;组织召开村组干部、群众代表及全体村民的征地动员大会;进村入户,及时认真的向群众宣传和解释征地拆迁相关法律政策;对重点户、困难户上门入户做细致的思想工作,确保征地拆迁工作顺利开展;负责被征土地上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登记和其补偿;负责对所征收范围内土地到组到户分丘块面积的丈量和补偿费金额的计算、制表,协助《征收土地协议书》的签订;做好征地拆迁相关资料的整理,负责征地工作和实施过程中矛盾纠纷的协调处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项目名称:城步苗族自治县思源实验学校建设项目。

四、被征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土地性质及面积

1、土地所有权人:城步苗族自治县儒林镇勤俭村、大竹坪村、十里树村。

2、征地范围:根据县规划局建议提供的拟建城步县思源学校地形图框定范围。

3、土地性质为集体所有制。

4、地类待定。

5、面积为9.2公顷。

五、征地补偿标准:

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2012)46号文件规定,一区征地补偿标准:        水田:43000元/亩;旱土:34400元/亩;

园地:34400元/亩;林地:34400元/亩。

六、青苗费及地上附着物、苗木等补偿标准:

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邵阳市征地补偿补充标准》的批复(湘政函[2010]295号)文件规定执行。

一区青苗费补偿标准:水田:1530元/亩;

旱土:1020元/亩。

七、征地范围内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标准及迁坟补偿:

按照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邵阳市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市政发[2013]2号)文件执行。

八、安置办法:

(一)以货币安置为主。征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二)对被征地农户的再生产给予帮扶。为了切实保护被征地农民的根本利益,结合城步县实际情况,对被征地农户的再生产按被征地面积每亩一万元给予帮扶(以货币方式兑现)。

(三)设立安置小区。由规划建设部门负责规划设计,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征地,设立安置小区,对符合安置条件确需安置的、被征收拆迁人的合法房屋和建(构)筑物按规定补偿后的,统一安排宅基地建房。

九、近期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3月15日至25日):

1、拟征地告知书的公示;

2、工作小组组织召开各村的征地拆迁工作会议、对各村原已提出的要求及征地拆迁相关事宜做出明确答复;

3、完成征地听证程序,若需要听证的则在第二阶段组织召开听证会;

4、工作小组要完善被拆迁户的调查资料,做出拆迁补偿、安置预备方案。

5、各工作小组进一步归纳汇总,提出建议,书面报告。

第二阶段(3月26日至4月15日)

1、完成征地调查结果的确认;

2、被征地单位不提出召开征地听证会的,须及时完成征地听证相关资料;要求听证的要立刻组织召开听证会,以便办理建设用地报批需要。

3、积极努力工作,完成征地面积丈量、补偿登记等前期工作。

4、确定征地补偿方案、安置方案,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

5、签订征收土地协议书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

6、支付补偿款,征地资料整理归档。

第三阶段(4月16日至30日)

1、征地实施的善后工作。

十、征地拆迁工作宣传口径

1、要强国必先抓教育,教育事业是我国的百年大计。思源实验学校的项目建设,是提升我县教育事业的有力举措,是一件利民造福的工程,即解决城北老百姓子女上学难,难入学的困境,又为后代的成才之路铺下了奠基石,所以说,也是一件千秋万代,丰功伟业的壮举。

2、建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长效机制。县委、县政府正在逐步完善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使失地农民的长远生计得到保障。

3、对一些在征地拆迁工作中做出贡献的村或社区,政府决定加大投入,利用资金,切实改善和提高失地农民的生活生产。比如说今年,我县利用国家商务局扶贫项目资金,对城北附近几个村重点扶植,综合开发,提高被征地村(社区)老百姓的生活质量、生存环境,带动区域经济发展,促使失地农民成功的向居民、商人身份转变。

4、坚决打击非法占用土地和非法买卖、私下交易土地的行为。县委、县人民政府继续严格打击土地违法行为,杜绝集体土地流转现象,形成集体土地不敢卖也卖不出去,城市居民不敢买也买不到的良好现象,对土地违法建房对象实行停水、停电、停办一切手续的措施,进一步规范我县土地一级市场。

5、合理规划布局,留置土地,妥善安置被拆迁户和失地农民,解决老百姓无地建房的后顾之忧。

6、工作实施组采取先易后难、先主后次的方法,努力做通村组干部的思想,带动被征地农民接受征地工作。先实施征地丈量,进行补偿登记、计算等前期工作,补偿标准按46号文件实施,若在“两会”召开后征地补偿标准有新的变动,则按新标准执行,不做坑害老百姓利益的事情。

十一、保障措施

1、此次征地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相关责任单位按照指挥部的要求将工作人员抽调到位。

2、按照本《工作实施方案》,各工作组制定好任务实施方案和完成措施。所有抽调工作人员必须积极主动开展工作,有事或者有其他工作需要离岗的必须经工作组组长同意,超过壹天的须经组长或副组长同意。

3、工作组既分工又合作,深入基层,进村入户,耐心细致做好群众思想工作。采取先易后难,尽快启动征地丈量工作。要求全体工作人员统一口径,统一行动,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进行答复,不能随意表态,乱开口子。

4、各工作组按照指挥部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的,予以奖励,对成绩突出者呈报县委、县政府予以表彰。对不服从工作安排、表现不积极、不配合甚至给征地拆迁工作带来阻碍影响的,给予严肃处理。出勤补助按县相关政策执行,出勤登记由各小组长负责考核,按月交办公室后报请指挥长审核发放。

5、加大监督力度,实行全程监督。确保征地资金、征地补偿款支付到位,防止征地过程中违法乱纪的现象产生。

以上方案报请县人民政府批准,未尽事项参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附件:征地拆迁法律依据及相关文件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3、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2012]46号)

4、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邵阳市征地补偿补充标准》的批复(湘政函[2010]295号)

5、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邵阳市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市政发[2013]2号)

城步苗族自治县征地拆迁办公室

2013年3月1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更多
fo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