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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步苗族自治县司法局2022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3-03-27 08:17  信息来源:县司法局  作者:县司法局

城步苗族自治县司法局2022年度

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2022年以来,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以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及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司法部、省、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做好了人民调解、宣传、法律服务、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工作,较好地完成各项司法行政工作任务。     

一、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来,司法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为主线,以实现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开拓创新,担当作为,稳步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

(一)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

我县自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046人,已解矫957人。目前在册社区矫正对象89人:其中缓刑82人,假释5,暂予监外执行2人今年开展训诫4人次,警告6人次,执行地变更2人次,建议撤销缓刑2人次。累计开展调查评估987例,其中今年开展调查评估64例。我县共有安置帮教人员1063人,衔接核实率100%,帮教率达到100%。

(二)人民调解工作

1、充分发挥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今年县、乡、村“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实体平台全部建成,建成县中心1个、12个乡中心,村188个点,有效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2021年全县188个基层调委会全部完成换届,有204个调委会,806名调解员,对调解员全部进行了初任培训;完善了医疗、劳动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物业纠纷、道路交通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

2、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全县开展“调解促维稳·喜迎二十大”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起底、大化解”专项活动,将矛盾化解在基层、纠纷解决在诉前,以实际行动充当起社会矛盾的“减压阀”,架起服务人民群众的“连心桥”。全面推行“背包式”人民调解工作全县有“背包式”人民调解433名,“背包式”调解委员会的阵地建设基本完成。今年以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623件、排查纠纷383件。其中婚姻家庭纠纷16件、邻里纠纷237件、宅基地纠纷22件、合同纠纷26件、生产经营纠纷13件、损害赔偿纠纷件209件、山林土地纠纷25件、劳动纠纷5件、医疗纠纷1件、其他纠纷件69件,纠纷涉及金额208万元。

(三)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

1、充分发挥村民法治学校作用。加强对村民的普法宣传和公益性法律服务,今年来已上81节法治课。创建了法治副校长品牌,扎实开展法治副校长各项工作。2022年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各类学校法治副校长工作,全县聘任了46名同志为2022-2025年全县各学校法治副校长,通过法律知识讲座、以案说法等授课50堂,多种形式指导协助学校抓好依法治校等工作。建成村民法治学校188所,其中示范学校24所,实现村(居)民法治学校县域全覆盖。

2、深入开展“普法进乡村”活动。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城步县司法局开展各项宣传活动,由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各司法所参与,针对全县各乡镇、村(社区)进行普法宣传,组织全县元旦、春节“送法下乡”活动和大学生普法志愿者“送法下乡”活动、结合妇女维权周、“4·15”国家安全教育日、“6·26”国际禁毒日开展普法活动发放资料等,并取得了积极成效。今年来,全县共组织入户宣传5911人次,悬挂横幅标语106条,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为群众提供咨询500余人次。

(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县司法局组建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2个。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受理门槛,逐步推行法律援助申请人告知承诺制,来代替繁琐的各种经济状况证明。申请人签写承诺书后即可直接受理其法律援助申请。2022年1月至今,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援助案件226件,其中民事56件,刑事60件,认罪认罚法律帮助案件110件。通过为上访群众提供法律援助,规范群众的信访维权行为,有效化解信访积案3件。

(五)行政复议和应诉工

2022年,我十分重视发挥行政复议作为行政层级监督手段的重要作用,认真履行复议职责,积极有效地开展了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目前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件,正在审理中;截止到2022年11月,我县共收到行政诉讼案件5起,人民法院没有要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已经办结2起,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1件,原告撤诉1件,还有3件因为疫情原因中止审理。今年未收到法院的司法建议书和检察院的检察建议书。

(六)依法治县、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和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

1、落实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今年9月,省、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要求,印发《城步苗族自治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示范创建工作的细化指标。

2、全力开展行政执法“两证”换(核)发工作。5月通过摸排统计:全县持证人数551人,已通过执法考试但未申领证件的人数12人,拟参加考试人员数量473人。7月按时完成全县行政执法“两证”换(核)发工作。全县共485人符合换证要求:其中各行政执法单位407人,各乡镇(场)78人。

3、部署行政执法案件评查。今年10月开展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共从29个行政执法单位、13个乡镇(场),随机抽取了48宗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对各执法单位在评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归类汇总和剖析。通过案卷评查,进一步规范全县执法行为,把关涉企执法案件,规范自由裁量权,保障民营企业及企业家合法权益。

4、加强规范性文件、政府重大合同合法性审查。审核规范性文件14件,政府重大合同、部门文件、重大协议66件,共计80件

5、扎实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我股室对近5年来由县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本次共清理出有效规范性文件87件,予以废止的规范性文件38件。并按要求在4月底通过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严格落实市司法局工作安排,对县人民政府网站规范性文件栏目重新设计布局,按统一格式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1、全力推进“智慧矫正中心”建设,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继续大力开展“社区矫正规范执法年”活动。提升教育矫治水平。深化分类管理,丰富教育手段,继续探索根据社区矫正对象个人情况科学分类的标准和方法。加大个别化矫正力度,健全个别教育制度按月开展个别教育。完善个案矫正,优化社区矫正对象心理、风险等评估模型,强化人工日常摸排筛查。

2、继续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任务,2023年达到80%的司法所实现规范化建设目标继续开展矛盾纠纷专项排查和“背包式”人民调解工作的推进任务。继续开展基层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基层调解员的案件录入水平和案件录入率。按照“背包式”人民调解工作的要求,标准化建设好人民调解委员会的阵地。

3、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培育学法用法示范户。统筹运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等载体平台,加强乡村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普法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健全上下贯通的普法责任落实机制,依托“院落式普法”“背包式普法”“轻骑式普法”普法品牌强力打通普法最后一公里。推动全“八五”普法规划落地生根。

4、争取将刑事案件审判阶段法律援助全覆盖工作值班律师参与认罪认罚见证的专项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工作正常高效开展。

5、加强学习、培训,全面提高复议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促进行政复议能力、应诉能力建设。继续加大行政复议案件现场调查力度,使办案程序更加严谨。完善行政复议听证制度,对疑难复杂或申请人主动申请听证的案件,一律实行听证审理。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委员会人才优势,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积极引入外部专家参与审案,增强审案透明度,提高办案质量和效果。完善应诉机制,增强应诉能力,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认真负责地做好县政府应诉案件的代理工作,确保出庭应诉的工作质量和效果。

6、落实依法治县各项工作安排,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加强规范文件、政府重大合同、政府及部门文件、协议等合法性审查。组织开展全县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考试、落实“两证”换发工作、加强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持续推进《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目标分解任务,强化行政执法督查,及时上报行政执法权下放乡镇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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