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监字〔2019〕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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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步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
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方案
元旦、春节期间食品消费旺盛,是食品安全风险比较集中的时段,为切实保障2020年元旦、春节前后重点食品的质量安全,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据省、市局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为了做好此次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格按照省局《全省市场监管“年关守护(2020)”行动方案》相关工作要求,切实加强“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加大对重点品种、高风险品种的监督抽检力度,以发现食品安全问题为导向,实现监督抽检与信息公开、核查处置联动,倒逼生产经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保障食品安全,促进全县食品产业有序健康发展。
二、专项监督抽检重点
抽检重点部位:在县区街道范围内,人群集中、问题易发、影响面广的食品生产经营经营单位。
抽检重点场所: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学校及周边、大型食品超市、大型农贸市场。
抽检重点品种:节日热销食品、地方特色食品、大宗食品和生活必需食品等。
检验项目:重点突出食品安全性指标的检测,同时兼顾其他质量指标。
三、工作任务安排
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分食品经营环节抽检共30批次。本次监督抽检的承检机构是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承检预包装食品)、湖南广绿检测有限公司(承检食用农产品),并协助抽样。本次抽检经营环节由县局食品安全监管股、基层所共同完成。
四、工作要求
全面落实“双随机”要求,针对辖区内的食品经营企业展开抽检,同时加大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的抽检力度,确保抽检均衡覆盖。
(一)承检机构。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承检预包装食品)、湖南广绿检测有限公司(承检食用农产品)共同作为本次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的承检机构,负责本次检验工作。
(二)抽检经费安排。其资金经费暂定叁万元。
(三)检验完成时间。承检机构需在接样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样品检验,并把检验报告送达县局食品安全监管股
(预包装食品、食用农产品)。
(四)及时公布抽检信息。严格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及时公布本次专项监督抽检信息。
(五)不合格样品的后期核查处置工作要求。食品安全监管股、 基层所按工作职责及事项划分负责组织本辖区抽检不合格和问题检验报告后处置工作,并按相关规定、时限要求及时处理。
城步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