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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施行人力资源职称新规
发布时间:2023-11-20 17:00  信息来源:城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城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近日,人社部印发了《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首次确立了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职称评价的基本制度规则。

在职称体系方面,《办法》规定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职称属于经济职称系列,设初级、中级、高级,初级职称设助理级,高级职称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各层级职称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

在评价标准方面,《办法》规定坚持把品德放在评价首位,根据人力资源管理与服务岗位类型特点,科学合理设置职称评价标准,破除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等倾向,进一步强化基层和一线导向。

在评价机制方面,《办法》规定初级、中级实行以考代评方式,副高级采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方式,正高级一般采取评审方式,要求进一步畅通评价渠道,建立职称评审向优秀人才、基层一线倾斜机制,坚持评用结合,加强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继续教育。

在监督管理方面,《办法》要求加强职称评价监管,建立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制度,确保职称评审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

除此之外,《办法》规定了不同职称层级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以及副高级、正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评审的优先条款。

责编:曹婕妤

一审:潘文秀,二审:詹娉俏,三审:熊佳斌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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