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社厅、省总工会、省企业和工业经济联合会、省工商业联合会于近日,联合制定了《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力争到2027年底,各类企业及企业聚集区域普遍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实现创建内容更加丰富、创建标准更加规范、创建评价更加科学、创建激励措施更加完善。
2021年,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被列为人社部全国创建示范活动项目,是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载体。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推动创建活动扩面提质增效,根据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出台的意见,湖南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方案》对创建重点内容、创建标准、创建评价、创建激励措施等进行了明确。
《方案》提出,全面落实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加强企业民主管理,依法保障职工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职业技能培训等基本权益。建立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和正常增长机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建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强化劳动争议预防,促进劳动争议协商和解。
《方案》将企业创建标准明确为9个方面,工业园区、乡镇(街道)创建标准明确为7个方面,确保参加单位看得清、够得着、可参与。
《方案》明确,湖南每年选育公布100户左右的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企业、工业园区储备名单,根据工作情况,通报表扬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工作机构、社会组织、企业、园区、镇街和个人。被公布的企业、工业园区,以及被国家认定的我省创建示范单位,在认定期内(一般自认定之日起3年内),享受规定的财税支持、用工服务、社保优惠、信用激励、评先评优、宣传引导等方面的联合激励政策。
据了解,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每3年举办一次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每5年评选表彰一批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2022年9月,350家企业被命名为“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企业”,50个工业园区被命名为“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工业园区”。湖南共13家企业、2个工业园区上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