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林业局关于推荐省林业局综合评审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10 信息来源:县林业局 作者:县林业局

湖南省林业局关于推荐省林业综合评审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湘林人函〔2021〕4号

各市州林业局,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省直有关单位和高校,局机关各处室站中心、局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局各类评审活动公开透明运行,完善我局科学民主决策规则和程序,决定建立省林业局综合评审专家库现就推荐评审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建立全局统一的综合性评审专家库,并使之成为省局“林业智库”建设的重要内容,规范评审工作,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今后,省局组织开展的各类评审,均从该综合性专家库中产生专家(中央部委局和省委省政府有明文规定的除外),确保评审科学合理、公平公正。

二、组建原则

评审专家库按照“整合现有、适当补充、统一管理、动态调

整、规范运作”的原则组建评审专家的使用和管理遵循“统一标准、公开选聘、管用分离、随机抽取、资源共享、动态管理”的原则。

三、综合评审专业范围

本次推荐评审专家专业范围暂定12个类别

1.森林培育类:主要包括森林培育、森林经营、林草种苗等相关专业;

2.调查规划类:主要包括林业资源监测和调查、国土空间规划、林业规划设计、地质灾害监测、林业资源认证和评估、风电场项目建设等相关专业;

3.生态保护与修复类:主要包括世界遗产、自然保护地、地质遗迹、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利用、湿地保护与利用、草地保护与利用、水土保持、石漠化防治、地质灾害防治、生态修复工程、林业应对气候变化、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相关专业;

4.林业产业类:主要包括油茶、竹木、林下经济、生态旅游与森林康养、木材加工和利用、林产化工、林业机械装备、制浆造纸、品牌建设与推广等相关专业;

5.城乡绿化类:主要包括森林城市建设、乡村绿化美化、森林(湿地)景观、古树名木保护、花卉园艺等相关专业;

6.建筑与规划类: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历史建筑保护工程、人居环境科学与技术、城市设计等相关专业;

7.勘察设计类:主要包括森林采运、林区道路工程、林区开发与规划设计、林业工程监理、道路桥梁、水利水电等相关专业;

8.环境评价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生态工程、资源环境科学等相关专业;

9.林业科技类:主要包括林业科技项目、标准项目、推广项目、科技成果、林业信息技术、生态站建设等相关专业;

10.经济财务类:主要包括林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经济管理、项目管理、金融、财务、会计、统计、审计、资产评估等相关专业;

11.政策法规类:主要包括林业政策、林业法规和林业综合执法等相关专业;

12.林木品种审定类:主要包括用材林树种、经济林树种、观赏树种、生态修复树种、草种等相关专业

四、推荐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无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记录;

2.熟悉相关政策、法规、标准和规范,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8年以上;

3.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同等专业水平;

4.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8周岁,本人愿意且能胜任评审工作;

5.没有受过刑事处罚(过失犯罪的除外);

6.没有被开除公职或取消评审专家资格;

7.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专家任职条件

五、有关要求

1.符合专业范围和条件的人员申请入选专家库,可采取个人申请或单位推荐的方式,采取单位推荐方式的应事先征得被推荐人同意申请人应填写《湖南省林业局综合评审专家推荐表》(见附件1),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由所在单位按照专业领域划分,填写《湖南省林业局综合评审专家汇总表》(见附件2),汇总后统一将电子稿及纸质稿报送省林业局人事教育处。省林业局将组织对申请人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入选综合评审专家库

2.填写专家推荐表时,相关信息应尽可能详全,并附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职称证书复印件和一张2寸照片(附电子照),请于9月30日前送(或邮寄)省林业局人事教育处

联系人:蒋煜林,电话:0731—85550761

电子邮箱:244117374@qq.com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湘府东路1001号(邮编:410007)


湖南省林业局

2021年8月24日


附件:专家推荐表(请点击下载)湖南省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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