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步苗族自治县教育系统在职公职人员毛发检测实施方案
为确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省禁毒委《关于遏制公职人员涉毒吸毒问题的意见》(湘禁毒委〔2020〕26号)、市禁毒委《关于在全市开展遏制公职人员涉毒吸毒问题督导检查的预通知》和县禁毒委《关于印发<城步苗族自治县公职人员毛发毒品检测工作方案>的通知》(城禁毒委发〔2021〕2号)要求,现就教育系统开展在职公职人员毛发检测相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检测对象
局机关和各级各类学校在编公职人员。
二、检测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1 年7 月 5 日至7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2、地点:八角亭十字路口原老公安局出入境大厅对面奥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检测流程
1、所有被检测单位要做好检测方案,安排单位领导现场组织。
2、所有被检测单位要如实填写好单位所有人员名单,纸质档两份,待被检测单位所有人员毛发样本采集完毕后,现场组织领导和单位一把手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交检测公司和县禁毒办。
3、所有被检测人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4、毛发采集时,被检测人员必须本人填写毛发检测袋内容,并拿起填写好的检测袋现场拍照。
5、毛发检测需采集 A、B 样本,A 样本由检测公司收集用于毛发检测;B 样本由被检测单位与检测公司共同封存后交禁毒办保存,保存期为 1 年。
四、职责要求
毛发检测由各学校负责实施,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做到“四个确保”。
(一)确保在县教育局规定时间内对单位所有在职公职人员采集完毛发,如有特殊情况未采集的,学校要在7月25日前组织好未采集人员到检测点进行毛发检测。联系电话:18473900010。
(二)确保单位所有人员进行毛发检测,做到不漏一人。
(三)确保单位所有人员毛发采集的真实性。
(四)各学校在职公职人员涉毒毛发检测费用由本单位承担,检测费用80元/人,来检测时带好本单位开发票信息。
五、组织领导及责任追究
为在毛发检测工作中做到“四个确保”,县教育局党委非常重视,成立城步苗族自治县教育系统在职公职人员毛发检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进德
副组长:于小勇 龚芳艳 欧阳进发 杨章锟 肖中京
成 员:陈良佩、刘昌高、局机关各股(室、站)负责人、各县属学校(幼儿园)校(园)长、各乡镇联校(中心学校)校长。
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唐毅勇兼任办公室主任,龚高于、雷干红、杨立果为办公室成员,由办公室组织人员现场督查检测工作。
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凡因组织不力,凡不重视毛发检测工作,造成漏检、冒检、代检的要追究学校(含乡镇联校)一把手和分管领导责任;凡发生冒检、代检的要追究冒检、代检人员法律责任。
附件:
1、城步苗族自治县教育系统在职公职人员毛发检测花名册
2、城步苗族自治县教育系统在职公职人员毛发样本检测安排表
城步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1 年 7 月5 日
附件1
城步苗族自治县教育系统在职公职人员毛发检测花名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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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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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联系电话 |
检测结果 |
签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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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各单位填写好“单位、序号、姓名、性别、职务、联系电话”,在职公职人员指7月份在职的公职人员,编制不在本单位的公职人员由所在任教单位填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