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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秋季开学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20 15:50  信息来源:县教育局  作者:县教育局

关于做好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秋季开学期间

安全工作的通知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公民办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做好秋季开学期间全县校园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学校安全有序开学和校园持续稳定,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现将全县教育领域近期相关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排查整治风险隐患。各级各类学校、公民办幼儿园要严格对照校园安全各项规定,全面摸排整治校园安全稳定各类风险隐患,推进教育安全“百日攻坚”风险隐患于开学前“清零”。结合“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做好校车安全以及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区域、重要设施安全风险防范。深入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着力做好矛盾隐患排查、重点人群稳控等工作,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

二、着力提升防控能力。各级各类学校、公民办幼儿园要细化完善开学安全防范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工作方案,落实“四个一律”及封闭式管理要求,严防无关人员、外来车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品及管制器具进入校园。结合“护学岗”工作开展情况,落实行政人员在上下学期间校门口值班值守,积极配合公安部门的校园周边定点执勤及巡逻巡查。进一步加强学校安保工作,组织力量参与学校安全防控工作,确保护学工作全覆盖。要针对“双减”政策实施后学校延迟放学等新情况,“一校一策”合理调整护学安排,防止出现安全漏洞。

三、加快推进安防建设。各级各类学校、公民办幼儿园要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防建设三年行动要求,紧盯保安配备不到位、一键报警装置和校园视频监控联网不正常等问题,开展达标攻坚行动,逐校细化整改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安防三年行动圆满收官。各学校要在公安机关指导下推进智慧安防建设,广泛应用访客管理、智能门禁、车辆识别、物联感知等技术手段,提升校园安全工作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四、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各级各类学校、公民办幼儿园要通过新媒体手段,组织好交通安全、防溺水、防火、防盗、防触电、防诈骗、防煤气中毒等安全法法治知识教育,强化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尤其要做好校园防性侵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到班级,责任到人。加大反电诈和《反组织犯罪法》《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宣传教育力度,提升学生反电诈、重安全的意识,提升师生运用法律武器与黑恶势力斗争的信心和能力。要加强与家长、学生的沟通交流,了解学生身心状况,及时察觉学生的负面情绪和心理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引导和危机干预。

五、化解疫情传播风险。新冠疫情在全国呈散发态势,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形势依旧严峻。各级各类学校、公民办幼儿园要安全有序推进秋季开学,周密部署安排师生员工返校,错峰错时科学制定师生员工返校批次和时间,科学精准抓好常态疫情防控,全面实行封闭式管理,构建安全舒心的校园环境。不断完善校园突发疫情应急处置预案,确保一旦校园出现疫情,能够快速反应、有效处置。

六、加强风险隐患化解。各级各类学校、公民办幼儿园要加强管理,教育引导师生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自觉抵制虚假信息,做网络正能量的传播者。要重视新学期中小学教学用书工作,制定教材供应工作方案,确保“课前到书”,满足广大师生的学习需要。要密切关注使用效果,做好沟通引导工作。

七、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学校人员聚集密度大、社会关注度高,开学期间决不能发生涉及疫情和安全等方面的重大敏感问题。各级各类学校、公民办幼儿园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增强风险意识、树牢底线思维,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和松劲心态,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实举措,统筹抓好校园安全和疫情防控工作,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切实维护师生生命健康安全和校园平安稳定。开学后教育局将对全县校园安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导致发生涉校重大、恶性事件的,按照规定严肃倒查问责。

城步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2年 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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