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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评价改革专题专栏

关于印发《城步苗族自治县贯彻落实“邵阳市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重点任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25 10:27  信息来源:县教育局  作者:县教育局


各乡镇(场)党委、人民政府,县直机关有关单位:

城步苗族自治县贯彻落实邵阳市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重点任务清单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城步苗族自治县委办公

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25日

城步苗族自治县

贯彻落实邵阳市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重点任务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湖南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精神,推动《邵阳市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重点任务清单》的各项重点任务在我县落实落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破除“五唯”顽瘴痼疾,提高教育治理能力和水平,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统筹推进,分步实施,守正纠偏,破立并举,构建教育评价新体系,营造教育工作新生态,推动新时代城步教育高质量发展,为经济社会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服务。

二、工作原则

一是坚持立德树人。准确把握推进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要义,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评价学校的根本标准,着力完善幼儿园和中小学评价,健全职业学校评价,充分发挥教育评价的指挥棒作用,引导确立科学的育人目标,确保教育正确发展方向。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准确把握推进科学履行职责的要义,着力改革党委和政府教育工作评价机制,完善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的机制,完善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坚决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倾向。从党中央关心、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问题入手,破立并举,推进教育评价关键领域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

三是坚持科学有效。准确把握推进践行教书育人使命的要义,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着力改革教师评价,突出教育教学实绩,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提高教育评价的科学性、专业性、客观性。

四是坚持统筹兼顾。准确把握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要义,着力改革学生评价,树立科学成才观念,完善德育评价,强化体育评价,改进美育评价,加强劳动教育评价,严格学业标准,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针对不同主体和不同学段、不同类型教育特点,分类设计、稳步推进,增强教育评价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重点任务

(一)改革党委和政府教育工作评价,推进科学履行职

1.完善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教育工作领导体制,落实党委政府定期研究教育工作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深入教育一线调研、为师生上思政课、联系学校和年终述职必述教育工作等制度。(责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教局)

2.完善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细化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内容和指标制定对乡镇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健全政府教育履职年度评价机制(责单位:县教局、县委组织部)

3.完善教育生态考核评价机制。坚持正确政绩观,坚决克服短视功利行为,全力破除“五唯”,营造良好教育生态。对违反有关规定、教育生态问题突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规依法问责追责。(责单位:县教局、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

(二)改革学校评价,推进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4.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教育评价的根本标准。健全完善各级各类学校评价标准重点评价学校落实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和改进学校党的建设以及党建带团建队建、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依法治校办学、维护安全稳定等情况。(责单位:县教局、团委)

5.完善幼儿园评价。重点评价幼儿园科学保教、规范办园、安全卫生、队伍建设、克服小学化倾向等情况。(责任单位:县教局)

6.改进中小学校评价。义务教育学校重点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保障学生平等权益、引领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育教学水平、营造和谐育人环境、建设现代学校制度以及学业负担、社会满意度等情况;普通高中主要评价学生全面发展的培养情况,突出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开展学生发展指导、优化教学资源配置、有序推进选课走班、规范招生办学行为等内容。(责任单位:县教局)

7.健全职业学校评价。重点评价县职业中专德技并修、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育训结合、学生获取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毕业生就业质量、“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等情况。(责任单位:县教局、县人社局)

(三)改革教师评价,推进践行教书育人使命

8.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教师评价的第一标准。坚决克服重科研轻教学、重教书轻育人等现象,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聘、评优奖励首要要求,强化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考察,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健全完善并定期开展优秀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等评选,健全教师荣誉制度,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全面落实新时代幼儿园、中小学、职业学校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建立师德失范行为通报警示制度。(责任单位:县教局、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团县委)

9.突出教育教学实绩。把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作为评价教师的基本要求,引导教师上好每一节课、关爱每一个学生。幼儿园教师评价突出保教实践,把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促进儿童主动学习和全面发展的能力作为关键指标。中小学教师评价探索建立中小学教师教学述评制度,任课教师每学期须对每个学生进行学业述评,述评情况纳入教师考核内容,完善中小学教师绩效考核办法,绩效工资分配向班主任、向教学一线和教育教学效果突出的教师倾斜。职业学校教师评价要健全“双师型”教师认定、聘用、考核等评价标准,突出实践技能水平和专业教学能力,教师工作量核定要把参与教研活动,编写教材、案例,指导学生参与社会实践、社团活动、竞赛展演等情况计入工作量。(责任单位:县教局、县委宣传部、县人社局、团县委)

10.强化一线学生工作。明确领导干部和教师参与学生工作的具体要求。落实中小学教师家访制度,将家校联系情况纳入教师考核。完善学校党政管理干部选拔任用机制,落实中小学、职业学校教师晋升职称中担任辅导员、班主任等工作经历规定。(责任单位:县教局、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团县委、县妇联)

11.改进教师科研评价。突出质量导向,重点评价学术贡献、社会贡献以及支撑人才培养情况。不得将论文数、项目数、课题经费等科研量化指标与绩效工资分配、奖励挂钩。根据不同学科、不同岗位特点,坚持分类评价,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探索长周期评价,注重个人评价与团队评价相结合。对取得重大理论创新成果、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申报高级职称时论文可不作限制性要求。(责任单位:县教局、县人社局)

12.推进人才称号回归学术性、荣誉性。树立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的人才评价标准,优化整合涉及教育领域各类人才计划。不得把人才称号作为承担科研项目、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申报的限制性条件。(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教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四)改革学生评价,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13.树立科学成才观念。坚持以德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坚持面向人人、因材施教、知行合一。创新德智体美劳过程性评价办法,完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切实引导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加强品德修养、增长知识见识、培养奋斗精神、增强综合素质。(责任单位:县教局)

14.完善德育评价体系与评价方式。科学设计各级各类教育德育目标要求,引导学生养成良好思想道德、心理素质和行为习惯,传承红色基因,增强“四个自信”,立志听党话、跟党走,立志扎根人民、奉献国家。通过信息化等手段,探索学生、家长、教师以及社区等参与评价的有效方式,客观记录学生品行日常表现和突出表现,特别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情况,将其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责任单位:县教局、县委宣传部、团县委)

15.强化体育与健康评价。建立日常参与、体质监测和专项运动技能测试相结合的考查机制,分学段客观记录中小学学生日常体育参与情况和体质健康监测结果并定期向家长反馈。改进中考体育测试内容、方式和计分办法,形成激励学生加强体育锻炼的有效机制。(责任单位:县教局、县卫健局)

16.改进美育评价。把中小学生学习音乐、美术、书法等艺术类课程以及参与学校组织的艺术实践活动情况纳入学业要求;探索将艺术类科目纳入中考改革试点。(责任单位:县教局)

17.加强劳动教育评价。实施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明确不同学段、不同年级劳动教育的目标要求,引导学生崇尚劳动、尊重劳动。探索建立劳动清单制度,明确学生参加劳动的具体内容和要求,让学生在实践中养成劳动习惯,学会劳动学会勤俭。加强过程性评价,将参与劳动教育课程学习和实践情况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 (责任单位:县教局、团县委)

18.严格学业质量标准。健全完善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学业要求,严把出口关。完善过程性考核与结果性考核有机结合的学业考评制度,加强课堂参与和课堂纪律考查。县职业中专完善实习(实训)考核办法,确保学生足额、真实参加实习(实训)。(责任单位:县教局)

19.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稳步推进中高考综合改革;加快完善初、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建设和使用办法,转变简单以考试成绩为唯一标准的招生模式,建立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探索建立学分银行制度。(责任单位:县教局、县人社局)

(五)改革用人评价,共同营造教育发展良好环境

20.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建立以品德和能力为导向、以岗位需求为目标的人才使用机制,改变人才“高消费”状况,形成不拘一格降人才的良好局面。(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教局、县财政局)

21.促进人岗相适。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招聘按照岗位需求合理制定招考条件、确定学历层次;用人单位科学合理确定岗位职责,建立重实绩、重贡献的激励机制。(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教局、县财政局)

、组织与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建立县贯彻落实邵阳市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重点任务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统筹协调,定期研究,稳步推进方案的有效实施。

(二)落实改革任。各级党组织和政府部门要结合职,把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制定配套制度,明确落实举措,加强统筹协调、宣传引导和督促落实。各级各类学校要狠抓落实,切实破除“五唯”顽瘴痛疾。教育督导将推进教育评价改革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以督促纠正,依规依法对相关责任人员严肃处理。

 (三)开展学习培训。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组织各成员单位、部门及各级各类学校开展专题学习培训,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评价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及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湖南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相关精神,切实贯彻落实好工作实施方案

(四)制定任务清单。在全面清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形成《城步苗族自治县贯彻落实“邵阳市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重点任务”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单位,系统推进我县各项任务落实。

(五)清理规范文件。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对标对表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湖南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对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凡与精神不适应的政策措施,及时进行废止或修订。

(六)加强专业化建设。构建政府、学校、社会等多元参与的评价体系,建立健全教育督导部门统一负责的教育评估监测机制。严格控制教育评价活动数量和频次,减少多头评价、重复评价。创新基础教育教研工作指导方式,严格控制以考试方式抽检评测学校和学生。创新评价工具,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探索开展学生各年级学习情况全过程纵向评价、德智体美劳全要素横向评价。完善评价结果运用,综合发挥导向、鉴定、诊断、调控和改进作用。加强教师教育评价能力建设,培养教育评价专门人才。加强教育考试工作队伍建设,完善教师参与命题和考务工作的激励机制。

(七)营造良好氛围。加大对科学教育理念和改革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要履职尽责,带动全社会形成科学的选人用人理念。引导广大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成才观。学校和新闻媒体要加大对科学教育理念和改革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加强舆论引导,及时释疑解惑,正确引导社会预期,增进社会共识,为推进教育评价改革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城步苗族自治县贯彻落实“邵阳市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重点任务”任务清单


城步苗族自治县贯彻落实“邵阳市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重点任务”任务清单

序号

邵阳市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重点任务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1

完善县委、政府定期研究教育工作机制,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议每年专题研究教育工作分别不少于2次,解决教育重点难点问题。

县委办公室

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

县教育局

2022年12月底前,长期坚持

2

建立县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学校、深入教育一线调研和为师生上思政课制度,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每年深入教育一线调研、到学校上思政课不少于1次,其中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每学期到学校上思政课1次。

县委办公室

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

县委宣传部

县教育局

2022年6月底前,长期坚持

3

建立健县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年终述职必述教育工作制度,重点报告重视教育工作、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教育投入保障、教育民生问题解决、教育改革发展任务落实和教育安全稳定责任落实等情况。

县组织部

县组织部

2022年12月底前,长期坚持

4

将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列入年度工作要点,作为重点任务来抓。

县委改革办

县委改革办

2022年5月底前,长期坚持

5

进一步完善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运行机制,重大教育政策、改革方案、项目等事项须先提交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讨论,再按照程序审议决策。

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

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

持续推进

6

建立县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向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制度。

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

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

2022年12月底前,持续推进

7

不断加强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事机构建设,配齐配强工作人员。

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

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

持续推进

8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县级人民政府和县级党政要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办法〉的通知》,修订完善对县级政和县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办法和指标体系,每年开展一次县级政府和县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加强结果运用。

县政府教育督导办

县政府教育督导办

县委组织部

2022年12月底前,长期坚持

序号

邵阳市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重点任务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9

制定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规划,加强对县创建工作的督查指导,确保2035年前我县成功创建全国务院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

县政府教育督导办

县政府教育督导办

县政府及相关部门

2022年12月底前,长期坚持

10

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加快专兼职督学配备进度,充分发挥政府教育督导的督政、督学、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职能。

县政府教育督导办

县政府教育督导办

县政府及相关部门

2022年12月底前,长期坚持

11

严禁下达升学指标或以中高考升学率考核下一级党委和政府。

县委考核办

县委考核办

长期坚持

12

严禁下达升学指标或以中高考升学率考核教育部门。

县委考核办

县委考核办

长期坚持

13

严禁下达升学指标或以中高考升学率考核学校和教师。

县教育局

县教育局

长期坚持

14

严禁将升学率与学校工程项目、经费分配挂钩。

县教育局

县教育局、
县发改局
、县财政局

长期坚持

15

严禁将升学率与评优评先挂钩。

县教育局

县教育局

县人社局

长期坚持

16

严禁以中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

县教育局

县教育局

长期坚持

17

严肃宣传纪律,每年中高考后进行重点督促调度,严禁新闻媒体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升学率和“名校”录取率等。

县委宣传部

县委宣传部

长期坚持

18

加强对县内网站、平台的监管,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升学率和“名校”录取率等,积极稳妥做好涉中高考负面舆情应对处置。

县委网信办

县委网信办

县教育局

长期坚持

19

加强对教育部门、中小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对发现的以任何形式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升学率和“名校”录取率等问题及时查处纠正,选取典型案例在全市开展以案促改。

县教育局

县教育局

县纪委监委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长期坚持

20

畅通举报渠道,建立约谈问责机制,对片面追求升学率倾向严重、教育生态问题突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对相关部门和责任人依规依法问责追责。

县教育局

县教育局

县纪委监委

2022年12月底前,长期坚持

序号

邵阳市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重点任务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21

统筹推进全县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用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生读本》。

县教育局

县教育局

各级各类学校

持续推进

22

加强大中小学专职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统筹解决好专职思政课教师缺口问题。

县教育局

各级各类学校

县教育局

县委编办

县人社局

各级各类学校

2022年12月底前,持续推进

23

分类完善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年底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将落实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正确办学方向、加强和改进学校党的建设以及党建带团建队建、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抓好社会科学普及工门作、依法治校办学、维护安全稳定作为评价学校及其领导人员、管理儿人员的重要内容。

县教育局

县教育局

县委组织部

县委宣传部

县司法局

县公安局

团县委

县科协

2022年12月底前

24

指导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强化内部管理,健全内部质量保障和自我评估改进制度,形成“诊断一反馈一改进”良性循环的内部质量保障体系。推进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建设,提升职业教育质量水平。

县教育局

县教育局

各级各类学校

持续推进

25

根据《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和省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标准,完善我县幼儿园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加强对幼儿园质量评估,将各类市幼儿园纳入质量评估范畴,评估结果通过当地主流媒体、教育部门官门网和官微向社会公布。

县教育局

县教育局

县委宣传部

各幼儿园

省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标准出台后,长期坚持

26

制定出台《城步苗族自治县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深化幼小双向衔接,建立健全幼小科学衔接的长效机制,帮助儿童顺利实现幼小过渡。

县教育局

县教育局

各幼儿园、各小学

2022年12月底前,长期坚持

27

持续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和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坚决克服“小学化”倾向。

县教育局

县教育局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

长期坚持

序号

邵阳市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重点任务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28

聚焦普及普惠、规范办园和保教质量,制定督导评估方案,依法开展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

县政府教育督导办

县政府教育督导办

县财政局

长期坚持

29

依据国家《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和省市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实施细则,制定我县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质量评价。

县教育局

县教育局

各义务教育学校

省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实施细则出台后,持续推进

30

完善我县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制度,适时扩大质量监测范围。组织开展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及时反馈质量监测结果,督促整改落实,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义务教育学校年底考核指标体系,促进全县义务教育质量提升。将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作为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的重要参考。

县政府教育督导办

县政府教育督导办

各义务教育学校

2022年12月底前,持续推进

31

依据《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和省普通高中办学质量评价实施细则,制定我县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普通高中办学质量评价。

县教育局

县教育局

各普通高中学校

省普通高中办学质量评价实施细则出台后,持续推进

32

探索特殊教育评价改革,重点评价特殊教育学校三类(盲、聋、培智)课程建设、早期康复训练、学生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提升、劳技和职业技术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等情况。

县教育局

县教育局

县残联

特殊教育学校

2022年12月底前

33

根据省市职业学校办学质量考核办法,完善我县职业学校办学质量考核办法。落实中职学校质量年度报告制度,改进中职学校办学能力评估,加大毕业生就业率、就业质量和就业岗位与所学专业匹配度的评价权重,扩大行业企业和第三方参与办学评价,构建评价结果运用长效机制。

县教育局

县教育局

县人社局

县职业中专

省职业学校办学质量考核办法出台后,长期坚持

序号

邵阳市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重点任务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34

探索推进职普融通改革。建立常态交流机制,结合劳动教育开展基础教育学生职业体验活动,探索开展普通高中与中职学校学籍互转、学分互认工作试点,鼓励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在课程、师资和设施设备等方面开展交流合作,推动职普教育融合。实施综合高中试点,探索新的办学模式。

县教育局

县教育局


县人社局

各普通高中学校、县职业中专

2022年12月底前,持续推进

35

抓牢学校和企业“双主体”,加强校企合作,深化产教融合。实施职业教育“双高双优”计划,支持校企共建优质专业群和高水平专业群,“十四五”期间,力争县公办中职学校建成1一2个优质中职专业群,支持有条件的中职学校创建省“双优”中职学校。

县教育局

县教育局

县发改局

县职业中专

持续推进

36

探索具有城步特色的职业学校双元制、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等人才培养模式,深入推进职业学校“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

县教育局

县教育局

县人社局

县职业中专

持续推进

37

加大职业培训、服务区域和行业的评价权重。广泛开展政府补贴性培训,将各学校承担职业培训情况作为核定职业学校教师绩效工资总量的重要依据。

县人社局

县人社局

县财政局

县教育局

县职业中专

长期坚持

38

坚持党建引领,充分发挥教师党支部和党员教师作用,推进党建工作与师德师风建设深度融合,将师德师风建设纳入对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基层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县教育局

县教育局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持续推进

39

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聘、评优奖励首要要求、第一标准。

县教育局

县教育局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2022年12月底前,持续推进

40

完善新教师入职宣誓制度、师德承诺制度,建立教师师德个人档案,师德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教师,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等次,并在职称评聘、推优评先、表彰奖励、科研和项目申请等方面实行“—票否决”。

县教育局

县教育局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2022年12月底前,持续推进

序号

邵阳市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重点任务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41

强化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考察,突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师德养成和考察。

县教育局

县教育局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2022年12月底前,长期坚持

42

完善教师荣誉表彰制度,按规定申报表彰奖励项目。

县教育局

县教育局

县人社局

各级各类学校

长期坚持

43

完善先进典型学习宣传机制,结合教师节等,广泛开展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先进典型学习宣传活动。

县教育局

县教育局

县委宣传部

各级各类学校

长期坚持

44

深入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在教育局官网设立“师德师风建设”专栏,及时宣传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动态,组织“师德宣讲”、优秀教师师德巡回报告等活动,营造尊师重教良好社会风尚。

县教育局

县教育局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2022年12月底前,长期坚持

45

将教师职业行为准则纳入教师培训内容,作为教师考核评价的指标。

县教育局

县教育局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2022年12月底前,长期坚持

46

全面落实教师职业行为准则、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建立师德师风负面清单。

县教育局

县教育局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2022年12月底前,长期坚持

47

强化师德失范行为通报警示制度,严格落实入职查询和定期查询制度,在县教育局官网和当地主流媒体公布师德师风问题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畅通监督举报渠道。

县教育局

县教育局

各级各类学校

2022年12月底前,长期坚持

48

落实国家、省要求,对出现严重师德师风问题的教师,依法依规实施教育全行业禁入制度,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县教育局

县教育局

县人民检察院

县人民法院

县公安局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幼儿园

长期坚持

序号

邵阳市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重点任务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49

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部署,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突出保县、教实践的幼儿园教师考核评价办法,定期对幼儿园教师进行评价。

县教育局

县教育局

各幼儿园

省幼儿园教师评价办法出台后,长期坚持

50

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部署,探索建立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述评制度,将任课教师每学期对每个学生品德及学业述评情况纳入考核内容。

县教育局

县教育局

各中小学校

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述评相关制度出台后,长期坚持

51

完善我县中小学教师绩效考核办法和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指导各中小学校制定本校方案,以教师工作实绩和教书育人效果为依据,绩效工资向班主任倾斜,向扎根教学一线和教育教学效果突出的教师倾斜。

县教育局

县教育局

县人社局

县财政局

各中小学校

省中小学教师绩效考核办法和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完善后,长期坚持

52

结合我县实际,推进职业教育发展高地建设,落实省“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我县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聘用、考核等评价办法。

县教育局

县教育局

县职业中专

“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政策出台后,长期坚持

53

完善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把参与教研活动,编写教材、案例,指导学生毕业设计、就业、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社团活动、竞赛展演等计入工作量。

县教育局

县教育局

县人社局


县财政局

各级各类学校

2023年12月底前,长期坚持

54

完善我县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制度,优化获奖种类和入选名额分配。积极组织申报湖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推广省、市、县获奖教学成果,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县教育局

县教育局

2023年12月底前,长期坚持

55

指导中小学校(幼儿园)完善管理干部和教师参与学生工作的具体措施,将工作情况纳入管理干部和教师考核指标体系。

县教育局

县教育局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长期坚持

序号

邵阳市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重点任务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56

重视家校合作,落实中小学教师家访制度,每学年对每名学生家访不少于一次,建立“家校联系册”,将家校联系情况纳入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考核重要内容,并计入工作量。

县教育局

县教育局

各中小学校

长期坚持

57

推动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在年度述职中报告上思政课、联系学生情况。

县教育局

县教育局

县委组织部

各级各类学校

2022年12月底前,长期坚持

58

完善学校党政管理干部选拔任用办法,原则上应有思政课教师、辅导员或班主任等学生工作经历。

县教育局

县教育局

县委组织部

各级各类学校

2022年12月底前,长期坚持

59

优化整合各类人才计划,规范人才申报、人才称号使用。

县委组织部

县委组织部

县相关部门

长期坚持

60

全面核查清理将人才称号作为限制性条件的项目以及有关申报书设置填写人才称号栏目等问题,并坚决纠正。

县委组织部

县委组织部

县委宣传部

县教育局

县科协

县人社局

县发改局

财政局

2022年12月底前,长期坚持

61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修订完善我县学校绩效工资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指导各学校依据实际贡献合理确定人才薪酬。

县教育局

县教育局

县人社局

县财政局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2022年12月底前,长期坚持

62

多层次、多角度宣传科学的育人理念,引导家长和社会转变“唯分数”的观念,树立科学的教育理念、育人理念。

县教育局

县教育局

县委宣传部

长期坚持

63

优化初、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完善基于大数据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不断强化对学生爱国情怀、遵纪守法、创新思维、体质达标、审美能力和劳动实践等方面的评价。

县教育局

县教育局

县委宣传部

团县委

各中小学校

2022年12月底前,长期坚持

序号

邵阳市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重点任务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64

创新德智体美劳过程性评价实施办法,突出学习过程、知识应用、综合素养、社会实践等,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县教育局

县教育局

各级各学校

2022年12月底前,长期坚持

65

根据学生不同阶段身心特点,探索新时代学校德育工作有效途径和方式,构建可比较、可考量的学生德育评价机制。

县教育局

县教育局

各级各类学校

持续推进

66

结合文明城市、文明校园创建,开展系列德育教育活动、竞赛,切实增强德育工作针对性、实效性。

县教育局

县教育局

各级各类学校

长期坚持

67

完善德育评价方式方法,探索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手段,建立学生、家长、教师、社区和社会实践基地等多元参与的学生德育评价模式。

县教育局

县教育局

各级各类学校

2023年12月底前,持续推进

68

建立学生品行表现纪实制度,推动学校将学生品德表现特别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情况纳入综合素质评价内容。

县教育局

县教育局

县委宣传部

团县委

各级各类学校

2022年12月底前,持续推进

69

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建立健全青少年法治素养评价体系和评价标准。持续开展“学宪法、讲宪法”、青少年法治宣传周等活动,适当增加法治知识在中考中的内容占比,将反映青少年法治思维、法治观念的行为、态度和实践作为评价的重要方面,增强评价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县教育局

县教育局

县司法局

各级各类学校

2022年12月底前,长期坚持

70

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着力构建日常参与、体质监测和专项运动技能测试相结合的考查机制,将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作为教育教学考核的重要内容。

县教育局

县教育局

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县卫健局

各级各类学校

2022年12月底前,长期坚持

71

深化体教融合发展,推进“体教融合”体育特色项目进校园,形成“一校一品”或者“一校多品”。

县教育局

县教育局

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各级各类学校

2022年12月底前,长期坚持

序号

邵阳市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重点任务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72

定期开展覆盖全体中小学生的体质健康测试工作,进一步完善校园体育运动赛事体系。强化学生日常体质健康评价,指导各中小学校建立并完善学生体质健康档案,客观记录学生日常体育参与情况和体质健门,康监测结果,定期向家长反馈。

县教育局

县教育局

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县卫健局

各中小学校

2023年6月底前,长期坚持

73

聚焦提升学生体质健康,注重大中小幼相衔接,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鼓励有条件的基础教育阶段学校每天开设1节体育课。

县教育局

县教育局

各级各类学校

2022年12月底前,持续推进

74

把学生日常体育参与情况作为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引导学生掌握2项以上运动技能,把运动技能教学纳入大中小幼人才培养全过程,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

县教育局

县教育局

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各级各类学校

2022年12月底前,长期坚持

75

探索中考体育科目考试改革,改进中考体育测试内容、方式和计分办法,科学确定分值。

县教育局

县教育局

各中小学校

2022年6月底前,长期坚持

76

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探索构建美育协同育人机制。

县教育局

县教育局

各级各类学校

2022年12月底前,长期坚持

77

开齐开足音乐、美术、书法等艺术类课程,每年开展一次面向全体学生的校园艺术活动,把美育教学纳入大中小幼人才培养全过程,帮助学生掌握1-2项艺术特长。

县教育局

县教育局

各级各类学校

2022年12月底前,长期坚持

78

全面实施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将测评结果纳入初、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县教育局

县教育局

各中小学校

2022年6月底前,长期坚持

79

进一步深化艺术类科目中考改革。

县教育局

县教育局

各初中学校

2022年6月底前,长期坚持

80

把学校体育、美育工作等情况纳入教育督导内容,推动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学校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

县政府教育督导办

县政府教育督导办

各中小学校

2022年12月底前,长期坚持

序号

邵阳市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重点任务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81

研究制定我县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文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常态化落实劳动教育,督促其开齐开足劳动教育课程,丰富实践活动。

县教育局

县教育局

县人社局

各级各类学校

2022年6月底前,长期坚持

82

探索家庭、学校、社会多方参与制定各学段学生劳动清单,明确学生参加劳动的具体内容和要求。探索建立小学三年级及以上年级学生劳动时间出勤打卡和劳动清单完成销号制度。

县教育局

县教育局

团县委

各级各类学校

2022年12月底前,长期坚持

83

建立健全学生劳动素养评价标准、程序和方法,开展平时表现评价和学段综合评价,将劳动素养评价结果作为衡量学生全面发展情况的重要内容,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

县教育局

县教育局

各中小学校

2022年开始,长期坚持

84

完善学业标准评价机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规范学业标准和毕业条件,严把出口关。

县教育局

县教育局

各级各类学校

2023年6月底前形成阶段性成果,长期坚持

85

指导初、高中学校制定方案,教育引导初、高中毕业班学生,合理安排中高考结束后至暑假前的教育活动,鼓励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研学实践和劳动实践活动。

县教育局

县教育局

各中学

2023年6月底前,长期坚持

86

探索实行过程性考核与结果性考核有机结合的学业考评制度,加大过程考核成绩在课程总成绩中的比重,把课堂参与和课堂纪律情况纳入考查范围。

县教育局

县教育局

各级各类学校

2023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持续推进

87

指导职业学校完善实习(实训)考核机制,探索建立实习单位评价、实习指导教师评价、同学评价等多层次评价体系;督促学校进一步加强学生实习(实训)管理工作,强化实习环节组织、科学确定实习单位、保证学生合法权益,确保学生足额、真实参加实习(实训)。

县教育局

县教育局


县人社局

县职业中专

2022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长期坚持

88

稳步推进我县中考改革,构建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中考考试内容体系,提高中考命题质量,增加探究性、开放性试题的比重。

县教育局

县教育局

各中学

2024年12月底前,长期坚持

序号

邵阳市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重点任务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89

建立完善初、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建设和使用办法,发挥综合素质评价在高中招生录取中的作用。

县教育局

县教育局

各中学

2024年12月底前,长期坚持

90

进一步完善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规范各级各类学校招生行为。严禁通过设置奖金等方式违规争抢生源,将“不得通过设置奖金等方式违规争抢生源”作为中小学校综合督导评估和责任督学常态督导的重要内容。

县教育局

县教育局

各级各类学校

长期坚持

91

按照省教育厅部署,探索终身学习教育学分银行建设,建立在线学习过程认定、学习成果认定、学分认证和转换机制,畅通终身学习和人才成长渠道。

县教育局

县教育局

持续推进

92

指导督促各党政机关修订选人用人相关政策文件,停止执行“唯名校”“唯学历”的相关政策规定及做法。

县委组织部

县委组织部

长期坚持

93

指导督促各类事业单位全面清理选人用人相关政策文件,停止执行“唯名校”“唯学历”的相关政策规定及做法。

县人社局

县人社局

各类事业单位

长期坚持

94

指导督促国有企业全面清理选人用人相关政策文件,停止执行“唯名校”“唯学历”的相关政策规定及做法。

县相关部门

财政局

县发改局

各国有企业

长期坚持

95

指导督促各地在公务员招录中科学合理设置招录职位条件、确定学历层次,在招录公告和实际操作中不得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经历、学习方式作为限制性条件;在参加招聘、职务职级晋升等方面,职业学校毕业生与普通学校毕业生同等对待。

县委组织部

县委组织部

长期坚持

96

指导督促各类事业单位招聘时按岗位需求确定学历层次、岗位条件,不得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经历、学习方式作为限制性条件;在参加招聘、职称评聘、职务职级晋升等方面,职业学校毕业生与普通学校毕业生同等对待。

县人社局

县人社局

各类事业单位

长期坚持

97

指导督促各国有企业严格规范招录工作,不得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经历、学习方式作为限制性条件;在参加招聘、职称评聘、职务职级晋升等方面,职业学校毕业生与普通学校毕业生同等对待。

县国资委

财政局

县发改局

各国有企业

长期坚持

序号

邵阳市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重点任务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98

指导督促各用人单位科学合理确定岗位职责,建立重实绩、重贡献的激励机制。

县人社局

县人社局

财政局

县发改局

各国有企业

长期坚持

99

落实职业学校毕业生在就业方面与普通学校毕业生同等对待政策。

县人社局

县人社局


县教育局

长期坚持

100

落实职业学校毕业生在落户方面与普通学校毕业生同等对待政策。

县公安局

县公安局

长期坚持

101

落实省教育评价改革试点项目任务,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县教育局

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

县教育局

县委改革办

2022年5月底前,长期坚持

102

将推进教育评价改革情况纳入对县市区党委和政府绩效评估的重要内容,纳入教育督导和中小学校(幼儿园)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推动教育评价改革各项任务举措落地见效。

县委考核办

县委考核办

县政府教育督导办

县教育局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长期坚持

103

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予以督促纠正,依规依法对相关责任人员严肃处理。

县政府教育督导办

县政府教育督导办

县委组织部

县纪委监委

各级各类学校

2022年12月底前,长期坚持

104

依据国家标准制定全市教育评估监测实施方案,指导全市教育评估监测工作,根据需要开展专项教育评估监测;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评估监测机构和社会组织等方式开展教育评估监测工作。

县政府教育督导办

县政府教育督导办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2022年12月底前,长期坚持

105

严格落实《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等规定,统筹实施对学校的检查和评估项目,改进教育评价方式方法,科学制定评价计划,严格控制教育评价活动数量和频次,提高教育评价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最大限度减轻基层和学校负担。

县教育局

县教育局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长期坚持

106

创新基础教育教研工作指导方式,严格控制以考试方式抽检评测学校和学生。

县教育局

县教育局

各中小学校

2023年12月底前,长期坚持

序号

邵阳市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重点任务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107

运用全市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探索开展学生各年级学习情况全过程纵向评价、德智体美劳全要素横向评价。

县教育局

县教育局

各中小学校

2022年12月底前形成阶段性成果,长期坚持

108

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省有关文件中提出的国家教育考试工作人员选聘、待遇保障、激励措施等内容。

县教育局

县教育局

县人社局

长期坚持

109

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部署,积极开展教育评价市内外合作。

县相关部门

县政府教育督导办

县教育局

长期坚持

110

指导督促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履职尽责,带动全社会形成科学的选人用人理念。

县委组织部

县委组织部

县人社局

财政局

县发改局

各党政机关、各事业单位、各国有企业

长期坚持

111

组织全县新闻媒体深入做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的宣传阐释,加大对科学教育理念和改革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合理引导预期,增进社会共识,营造良好氛围。

县教育局

县教育局

县委宣传部

各级各类学校

长期坚持

112

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湖南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健全家庭教育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推动中小学、幼儿园普遍建立家长委员会,办好家长学校,利用各类社会资源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和实践活动,推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家长参与、学校组织、社会支持的家庭教育工作格局。

县妇联

县妇联

县教育局

县委宣传部

县卫健局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2022年12月底前,持续推进

113

及时总结、宣传、推广我县各地各部门、各级各类学校教育评价改革的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并向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推送。

县教育局

县教育局

县委宣传部

县委改革办

各级各类学校

长期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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