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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概况

内设机构

发布时间:2017-05-11 16:52  信息来源:教科体局  作者:教科体局

(一)办公室

研究教育科技体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并就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综合协调局机关重要政务、事务,负责局长办公会等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记录并督办;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负责宣传、文秘、文书档案、保密、机关卫生等工作;指导全县中小学图书馆(室)建设及教育书报刊发行;负责局机关行政管理、政治业务学习、绩效考核和文明建设,目标管理等工作;负责本局重要文件的起草审核、印发;负责全县教育科技体育系统的文明建设。

负责教育科技体育法律、政策的宣传、贯彻等工作;协调和实施依法行政有关工作;承办县本级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检查专利及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与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专利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有关知识产权法律及政策咨询工作

(二)人事股(挂城步苗族自治县教育基金会办公室、城步苗族自治县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牌子)

负责全县教育科技体育系统机构编制、人事调配、劳动工资、年度考核、退休及人事档案工作;负责统筹规划学校教师队伍和本局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协助指导教育基金会秘书处的工作;拟定有关政策和具体办法,组织推动并指导学校人事、劳动管理体制和分配制度的改革;负责特级教师评审推荐、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工作;协助局党委管理和指导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宣传和统战工作;协助做好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察、管理工作;协助局党委并组织搞好局机关职能股室和全县科级以下教育事业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考核、管理、任免、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负责离退体人员的管理服务和“关协”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的认定和学历达标;组织实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含信息技术等级考试、普通话测试);负责教育系统的教师、校长(园长)和其他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及各级各类学校学科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组织新教师入门培训工作;负责全县毕业研究生、大中专毕业生档案管理和就业指导工作。

(三)基础教育股(挂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城步苗族自治县教育系统工作委员会、城步苗族自治县民办教育协会牌子)

负责全县基础教育工作,推进九年制义务教育、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基础教育文件精神;归口管理全县中小学教育、特殊教育、学前教育、学校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归口管理市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建设和省示范性高中申报工作;指导基础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教学装备工作;协助中小学布局调整;归口管理中小学、幼儿园教材、配套用书、音像用品和现代教育技术工作;组织基础教育质量检测和初中、高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拟定全县中小学招生计划,并负责中小学招生工作的组织与协调;指导中小学教学信息化工作。组织开展中小学各项教育教学活动;负责中小学学藉管理工作;负责社会力量举办的基础教育、业务指导和质量评估工作。负责对不具备办学条件或办学质量不合格的民办学校、培训班的整顿;负责民办学校和培训班的广告审核、财务监管,制定全县社会力量办学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四)计划财务股

拟定全县教育科技体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协助教育科技体育系统危房改造工作;协调配合中小学调整布局工作;负责全县基础教育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负责教育经费的筹措和管理;参与教育信息化建设;统计并监控全县教育经费投入、执行情况和教师工资发放情况;编制全县教育经费预决算;管理教育专款;负责编制归口管理科学事业费、科技经费、防震救灾经费和体育经费的预、决算,并依法对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按有关规定管理外地区及国外政府和组织对我县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协调有关部门制订和规范各级各类学校收费标准;负责全县教育事业单位的基建立项、招标、质量监管、预决算审核和基建款的管理等王作;协同有关部门规划新建居民小区的教学用地;负责有关税务、财务检查等协调工作;负责局机关环境美化和后勤事务性工作。

负责教育科技体育局新建项目工程计划的申报、招标、施工、监管工作、负责危房改造及薄弱学校的改建工作。

(五)审计股

宏观指导全县教育科技体育系统审计工作的开展,履行内部审计监督职责,组织对全县教育科技体育系统经常性的经济活动和重大的经费管理事项开展审计调查,负责全县教育科技体育系统各类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内部审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受委托对局负责任免的所属单位负责人的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受委托协助查处系统内部有关单位或人员违反财经纪律、法规的行为和案件。

(六)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股

归口管理中等职业教育和成人文化技术教育工作,指导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教学改革,负责职业和成人学校的学藉管理和德育工作。拟定职教和成教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规划指导职教和成人学校毕业生就业;开展在职职工岗位培训、基础文化教育;拟定全县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农科教中心工作;负责乡镇农校的办学和管理。归口管理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成人学校和专业培训班的审批和申报,并指导其教学管理及质量评估。

(七)安全稳定综合治理办公室

负责协调和指导全县教育科技体育系统维护稳定工作;负责协调和指导全县学校防范和处理“法轮功”等邪教及有害气功组织问题;负责协调和指导全县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全县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的群众信访工作。

(八)农村与社会发展计划股

拟订科技促进农村及社会发展领域的规划、政策和措施;指导农业和社会发展领域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负责科技评估和科技统计工作。组织制定科技重点项目的有关政策措施;提出重点项目发展战略及年度工作重点;拟订全县科技发展政策措施;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组织实施研究计划;会同有关方面推进全县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改革;组织实施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承办县级科技类非企业单位的设立登记审核;牵头加强科研诚信建设;拟订全县科技技术普及工作计划和政策;组织实施县科普计划;拟订全县科技成果转化的规划、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科技成果推广计划研究提出科技成果登记、评价、鉴定、推广、奖励、保密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科学技术奖评审的组织工作,省、市科学技术奖的申报、推荐工作;指导全县重大科技成果推广活动。

(九)高新技术发展和知识产权管理股(对外称县知识产权办公室)

指导全县工业领域科技创新工作;拟订相关领域高新技术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指导协调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推动新型工业化建设;负责省级市级新技术引导资金项目的管理工作;负责省、市自主创新产品、产学研结合专项计划、火炬计划的申报与管理工作,推动工业领域创新体系建设;负责指导产学研结合创新工作,指导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生产力促进中心、创业中心、工业科技园等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建设;组织管理科技企业孵化器、工业设计平台等有关工作;拟订全县科技技术市场发展的规划、政策、措施;组织实施技术市场发展专项计划;研究提出技术市场、技术进出口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工作;促进科技咨询、招标、评估等科技中介组织的发展;指导全县重大技术交易活动;负责专利及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执行;负责协调本县各部门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负责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负责调处专利纠纷;查处假冒专利行为。

(十)防震减灾管理股

负责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负责编制全县防震减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县地震监测预报和灾害预防工作,负责全县地震群测群防体系的建设与管理,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创建和省、市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的推荐、申报工作;监督管理辖区内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确定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民居及其它建筑物、构筑物地震安全工作,制定本县行政区域地震应急预案,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地震紧急救援工作体系,并检查落实;组织开展全县地震应急与救援工作,指导相关部门、单位制定应急预案;管理、监督地震专项资金的使用。

(十一)体育卫生与艺术股

制定全县体卫与艺术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学校体育业余训练、体育产业、职工体育、社区体育、农村体育工作;归口管理全县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指导、协调学校及学生参加体育竞赛与艺术教育等交流活动;指导全县青少年科技活动;指导和协调、人口理论教育、学生军训,并配合协助搞好中小学生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协调体育设施建设。

(十二)教育督导股

负责全县教育督导工作,代表县人民政府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履行教育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管理全县教育的各项评估、验收与专项督查。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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