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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场)、相关项目主管部门及项目实施单位:
为加快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建设和衔接资金支付进度,按照《湖南省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经项目业务主管部门、乡镇(场)及项目实施单位申请,通过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核实,报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审核,现将2023年第二批衔接资金计划下达给你们,请严格按资金计划加快资金支付。
一、本次安排资金的项目共计45个,安排资金共计2397.06万元,主要是2023年第一批衔接资金项目计划内已完成建设并符合资金支付条件的项目。
二、资金计划下达后,资金由县财政拨付至项目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要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加快准备报账资料,及时将资金支付至项目建设单位,确保资金支付率。
三、资金计划下达后,项目主管部门、资金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报账资料完整、真实、有效,资金支付程序合规合法,防止出现套取、虚报冒领等现象发生。
中共城步苗族自治县委实施乡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5日
附件:2023年第三批衔接资金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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