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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沅水流域城步苗族自治县渠水长安营段片区生态环境系统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2-10-17 15:08  信息来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作者:县发展和改革局  

城发改审字〔2022103

城步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沅水流域城步苗族自治县渠水长安营段片区生态环境系统治理项目可行性

研究报告的批复

湖南金九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报来《关于对沅水流域城步苗族自治县渠水长安营段片区生态环境系统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及《沅水流域城步苗族自治县渠水长安营段片区生态环境系统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政府常务会决议书》《资金来源审核意见》等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严格落实“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的要求,强化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提升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在落实生态保护的前提下,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实现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的协同推进。根据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政府常务会议决议书》文件精神,同意实施沅水流域城步苗族自治县渠水长安营段片区生态环境系统治理项目(项目代码:2210-430529-04-01-509630)

二、项目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城步苗族自治县长安营镇,建设内容包括农村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治理工程、矿山污染治理工程、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程、河道清淤疏浚、生态修复工程、绿色生态产业发展工程等六个方面的内容,具体建设内容与规模如下:

1.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对沿线长坪村、大寨社区、德胜村、六马六甲村、新岭村等行政村的农村生活污水采用集中连片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治理,连片区建设200m³/d连片式污水处理设施(人工湿地)3座,共12000m²,一体化污水处理厂1座(日处理1000吨,拟选址德胜村),配套DN600污水主管网5000m、DN400污水支管网2000m、DN200接户污水管3000m;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120套、公共厕所提升改造3座、垃圾运转车1辆、垃圾收集车4辆,配套建设其他附属设施。

2.矿山污染治理工程:项目围绕新岭村长兴片锰矿和六马六甲村六马片硅矿2个废弃矿山的尾矿库进行综合防治。包括尾矿库堆积坝的降高消坡处理、尾矿库环库截洪沟和坝前滩面滩坡排水沟的建设和绿化、有关水质监控设施等,有效解决矿山重金属污染、尾矿库污染、土壤污染等问题。

3.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程:项目采取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推行生物防治、太阳能频振式杀虫灯、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生物源农药、矿物源农药、无公害农药等),提升高效植保机械能力,建设专业化统防统治标准化服务站,实施秸秆粉碎还田、秸秆堆沤堆腐还田、秸秆肥料化利用等方式,从源头治理城步苗族自治县渠水长安营镇段片区1200亩农田、400亩中草药园的农业面源污染。区域建设生态沟渠6000m,包括新岭村上排片区2公里渠道,长兴片区蓑衣水流域村落段2公里渠道,大寨片区2公里渠道。

4.河道清淤疏浚工程:对渠水长安营镇段集镇片区沿岸及上游河道清淤疏浚,清淤河道长6000m,河道平均宽20m,平均淤泥深0.5m,预计清淤6万m³。

5.生态修复工程:对渠水片区总计18公里水面进行垃圾清理;生态护坡面积1.8万㎡;新建生态步道6000㎡;沿江护栏6000m;河滨带岸坡整治11780m,包括:建设长坪村龙公田河堤300米、大江头电站至长坪团门河堤1000米、联合桥至大江头电站河堤1000米、长坪电站至大江头电站河堤2500米;大寨社区卫生院至昌头破冲口河堤1200米、麻梁至文昌阁河堤600米、瓦厂门口至铜锣田河堤600米;德胜村蒙胡田河堤70米、互厂河堤60米、对门江河堤100米、老寨田河堤400米、布义冲河堤120米、岩湾河堤100米;六马六甲村车坝河堤300米、岩山塘河堤500米、约冲口河堤150米、搅拌站河堤500米、家居桥河堤500米、辉修塘河堤300米、地同河堤800米;新岭村公所附近河堤180米、干塘二至上排学校500米。沿线居民区周边河道亮化,新建路灯450盏;沿线风雨桥修缮4座。

6.绿色生态产业发展:充分考虑区域优势,大力发展农林经济、林下经济、山上经济等绿色循环农业模式,壮大优质特色产业,建设具有长安营地域特色的蔬菜种植基地200亩和林下中草药产业基地200亩。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16159.7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3871.9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518.20万元预备费769.51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招投标管理:该项目施工严格按照公开招投标方式进行,如项目设计、监理、勘探单项合同估算费用超过100万元,请按照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实施单位。

、项目建设方案、社会评价、投资估算、效益分析等,要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要求,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完善。请根据有关规定及本批复要求,严格按限额设计原则抓紧组织开展项目初步设计,并报我审批工程建设总投资概算。

、本项目建设工期24个月含报建审批阶段,请切实加强项目工期管理,确保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如不能按期按质竣工投用,须在工期届满后30日内向我做出书面说明,并提出整改措施。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得搭车建设,不得搞何形式集资或摊派,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严禁挪用各类专项资金。

、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湖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报送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按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文之日起计算,在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申请延期。延期最长不超过1年。项目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进一步优化细化建设方案,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城步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0月14日

抄送:县政府办,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水利局,邵阳市生态环境局城步分局,县统计局长安营镇人民政府

城步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21014日印发

                                  

一审:谢东辉

二审:阳征红

三审:王章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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