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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步苗族自治县儒林镇大桥村界背蜜蜂养殖开发综合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2-11-05 15:16  信息来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作者:县发展和改革局  

城发改审字〔2022106

关于城步苗族自治县儒林镇大桥村界背蜜蜂养殖开发综合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城步苗族自治县商务局

报来《关于城步苗族自治县儒林镇大桥村界背蜜蜂养殖开发综合基地建设项目申请立项的报告》《城步苗族自治县儒林镇大桥村界背蜜蜂养殖开发综合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等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促进城步蜜蜂产业开发和发展,同意你单位在城步县儒林镇大桥村界背实施城步苗族自治县儒林镇大桥村界背蜜蜂养殖开发综合基地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210-430529-04-05-682140,并原则同意该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基地总占地203亩;年养殖中华土蜂200群,年产蜂蜜6000斤。建设硬化便道350米、步道220米、桥梁1座,安装护栏180米和地台景观台木质栏50米,平整蜂箱安置处场地300个,制作蜂箱支架300个和特制蜂箱10个,其它对租赁民房进行维修改造和停车位平整,安装监控、广告牌和电商直播设备等。

、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83.21万元;建设资金来源商务部定点扶贫资金解决。

四、项目建设期限:本项目建设工期2个月。

五、该项目设计、施工、重要设备及材料购置、安装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

六、项目建设、电器、暖通等,要按国家有关节能要求,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完善。在项目实施中,进一步优化实施方案。请根据本批复要求,严格按限额设计原则抓紧组织开展项目初步设计,并开展施工建设

七、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得搭车建设或变相建设办公用房等楼堂馆所,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赞助和捐赠,不得搞任何形式集资或摊派,不得向任何单位借款,不得让施工单位垫资,严禁挪用各类专项资金

八、请每月10日前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http://www.hntzxm.gov.cn/home如实填报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基本信息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实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城步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112

抄送:  县政府办、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统计局、县乡村振兴局、儒林镇人民政府。                                   




一审:谢东辉

二审:阳征红

三审:王章志


公平竞争审查举报投诉电话:0739-7360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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