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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步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2020年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4-28 15:25  信息来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作者:县发展和改革局  

城步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2020年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实施

  

根据《邵阳市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邵阳市河长制工作考核细则>的通知》(邵河委[2019]5号)和《邵阳市2019年实施河长制工作要点》(邵河委[2019]4号)、《邵阳市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邵河委[2018]1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县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确保环境安全,结合我县工业发展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环境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本着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的原则,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加强监管,启动实施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领域、重点区域系统性技术攻关、有色产业提升的关键技术,加大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保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企业(简称“重金属排放企业”)及大白水、汀坪溪、岩背水、清溪流域环境隐患,查清重金属污染情况,确定重点防控的区域、行业、企业和高风险人群,切实解决重金属污染危害群众健康和生态环境的问题。建立比较完善的重金属温污染防治体系、事故应急体系以及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估体系,科学有效控制重金属污染。

对全县范围内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企业及大白水、汀坪溪、岩背水、清溪流域环境进行全面排查,基本摸清我县重金属污染情况,确定重点防控区域、行业、企业和高风险人群,妥善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生态环境的突出问题。

三、工作重点

以铅、锰、铁为重点防防控污染物;以县城工业园区、各乡镇小、低造纸行业为重点防控区域;以有色金属采选冶炼行业为重点防控行业;以具有潜在环境危害风险的金属排放企业为重点防控企业。

重点防控行业:金属表面处理及执处理加工,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电池制造,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延压,皮革及其制造业以及涉处理重金属废物持证经营单位。

四、主要工作任务

(一)全面排查重金属污染企业,建立健全基础资料。

根据《邵阳市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邵阳市河长制工作考核细则>的通知》(邵河委[2019]5号)和《城步苗族自治县河长制工作方案》要求,全面排查大白水、汀坪溪、岩背水、清溪流域涉铅、锰、铁企业,掌握全面的重金属污染排放情况并登记造册,明确工业企业重金属污染重点防控区域、重点防控行业分布状况以及具有潜在环境危害风险的重点防控企业数量和分布情况。

(二)制定和实施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和整治计划。

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和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期实施的原则,明确近期和远期的防治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重点解决河道污染严重的重金属排放企业污染问题,建立规划实施的中期评估、终期考核和动态调整机制,增加规划的指导性和操作性。

(三)协助加大环境执法力度。

协助国土、安监等相关部门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专项行动,并将重金属排放企业和大白水、汀坪溪、岩背水、清溪流域作为检查重点,对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实施限期治理,对造成严重环境危害的企业进行停产整治,确保重金属排放企业稳定达标排放。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规范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经营活动定期排查大白水、汀坪溪、岩背水、清溪流域企业环境隐患,对发现的环境隐患,要求企业及时停产整治,直到合格方可恢复生产。

(四)要合理设置产业结构和布局,提高重点防控行业准入门槛。

促进企业入园,实施集中管理,完善环境保护设施,对工业流域工业企业集中区进行重点布防,定期不定期进行督查,加大对重金属污染的治理,不断提高重金属污染防控水平。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含重金属废弃物的减量化和循环利用。

(五)规范企业环境管理。

建立工业企业特征污染物监测制度和报告制度,督促重金属排放企业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逐步安装重金属污染在线监测装置;建立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按年度向社会公布环境报告书,公布重金属污染特排放和环境管理等情况。

(六)建立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攻关。

    推动研发集一批水污染源阻断、重金属修复与治理、有色产业提升的关键技术。加强与科研院校合作,与环境整治和重金属方面专业的专家、学者签订技术服务协议,针对我县重金属分布特点,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进一步完善我县重金属污染监控和应急能力建设,制定重金属污染突发事件应急方案,建议相关的应急管理体系和快速反应机制,组织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适应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防治责任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指导意见,规范、有序开展我县流域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协调和解决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有关情况。成立流域工业企业重金属治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发展和改革局局长段学理任组长,发改局副局长张建清、袁德龙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办公室。

(二)明确任务,扎实推进

各乡镇、工业园区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流域区域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细化工作内容,强化工作责任,明确工作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要依法处罚;对发现的环境安全隐患,要责令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对有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的重金属排放企业,要立即停产整治,直到隐患排除。

(三)加强宣传教育,增强群众防护意识

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深入宣传重金属危害、预防、控制、治疗等方面知识,提高广大群众自我防护意识。同时,要正确引导舆论导向,维护社会稳定。

                    城步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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