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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主权外债危机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08 10:34  信息来源:县财政局  作者:县财政局

城步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关于印发《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主权外债危机应急预案》的通知

局属各股室、各二级机构、各乡镇财政所:

现将《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主权外债危机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主权外债危机应急预案



城步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3426




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主权外债危机应急预案

  

一、目的

为加强对政府主权外债的科学管理,保证我县在面临政府主权外债危机时,能够及时应对,减少对县金融秩序和国民经济的平稳发展所造成的冲击,特制定此方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涉及我县政府主权外债危机的预防、预警及应急处理工作。

政府主权外债,是指由国务院授权机构代表国家举借的、或者以国家信用保证对外偿还的债务,包括直接主权外债和或有主权外债两部分。直接主权外债,是指以我国政府名义直接举借的贷款及与其相关联的联合融资银团贷款、我国政府直接对外发行的债务和外国政府贷款;或有主权外债,是指由政府提供担保、国有金融机构发行或有关金融业务涉及的外债。这类债务实际上是政府的准主权债务。

   政府主权外债危机,是指由于财政状况恶化等原因,政府无力按时偿付到期债务本息的事件。

三、工作原则

贯彻统一领导、明确责任、信息共享、集中决策、协调配合、注重预警、及早应对、措施得力、执法严格、维护稳定的原则。

四、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以及《湖南省政府主权外债危机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有关要求制定本预案。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政府主权外债危机应急机构

城步苗族自治县政府主权外债危机应急领导小组是我县组织指挥处理政府主权外债危机的决策机构。县财政局成立政府主权外债危机应急领导小组(下称“应急领导小组”)。应急领导小组由县财政局长任组长,主管外债工作的副局长任副组长,预算股、企业外经股、金融债务股、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农业股、经济建设股、教科文股、社会保障股、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企业外经股股长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的股长、负责人兼任联络员。

二、部门职责

(一)、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统一指挥、组织、协调、管理对政府主权外债风险的监测、预警、判断、请示、处置和危机后的处理事宜,以及制定重大处置措施,审核新闻信息发布等事项。

(二)、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负责全县范围内利用政府主权外债危机的早期预警和向应急指挥中心提请启动本预案,向各成员单位传达应急领导小组有关危机处置措施的决定,督促有关单位积极执行危机处置措施,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有关单位危机处置措施的落实情况。

2、风险发生后,调剂安排预算资金及时支付到期债务;负责研究分析国际、国内宏观经济形势对我县政府主权外债危机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负责调度财政资金,保证及时对外支付。

3、负责制定我县政府主权外债预警指标体系,危机发生时负责申请政府双边贷款到期债务的展期、减免或重组,以及通过向上级财政部门寻求资金支持、贷款资金援助等。

4、负责审核相关新闻信息发布等事项。

  (三)各成员单位职责

1、预算股主要负责调剂安排预算资金对外及时支付到期债务。

2、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主要负责调度资金,保证及时对外支付。

3、企业外经股主要负责研究分析国内、国外宏观经济形势对我县利用政府主权外债危机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积极向省财政厅汇报,争取到期债务的展期或重组,并积极寻求国际金融组织资金支持。

4、金融债务股主要负责积极向省市财政厅汇报,争取到期债务的展期或重组,并积极寻求外国政府资金支持。

5、局办公室主要负责协调局内有关股室,落实应急措施。

6、经济建设股、教科文股、综合股、农业股、社会保障股等负责利用外债的对口单位的联系与协调。

三、外债管理和预警预防机制

(一)外债管理目标和原则

1、政府主权外债管理的主要目标,是在最低风险暴露的情况下,以最小的筹资成本进行政府筹资,并保证对外偿付的按期进行。规范有效的政府主权外债日常管理是规避和减少政府主权外债危机风险的前提。

2、政府和外债债务人应按照中央、省市规定足额建立还贷准备金。充足有效的还贷准备金是保证国家主权外债按时偿付、减少和避免国家主权外债危机的重要措施。

(二)外债管理系统

按照中央、省市要求建立和完善完整、高效的政府主权外债管理系统,严格规范管理政府主权外债。政府主权外债管理系统有以下主要内容:

1、系统涵盖全部政府主权外债,政府主权外债管理目标明确;

2、建立统一有效、任务和目的明确、互相协作的债务管理机构系统;

3、涉及债务管理的重要政府及外债信息及时对公众公布;

4、建立一个完整、权威的政府主权外债计算机统计分析系统,并建立起一套统一高效的政府风险确定和管理机制;

5、建立健全外债风险防范措施。

 (三)监测和预防

1、危机早期预警是政府主权外债管理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处置危机的重要措施之一。

2、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根据制定的全口径政府主权外债预警指标体系,及时分析政府主权外债的期限构成、财政收支状况等情况,及早发现政府主权外债偿付风险的变化,及早发出预警信号,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四、危机等级及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分级

政府主权外债危机分为全面政府主权外债危机和初级政府主权外债危机两级。应急响应也相应分为两级。

全面政府主权外债危机,是指政府财政状况持续恶化,整个国民经济运行发生严重困难,及国际国内形势发生剧变的情况下,可能发生的不能对外按时足额偿付到期债务本息的情况。

初级政府主权外债危机,是指在国家外汇储备状况基本良好,财政状况恶化,或财政状况良好,外汇储备紧张的情况下,可能发生的不能对外按时足额偿付到期债务本息的情况。

(二)、应急响应

当借款人不能按时向县财政偿还到期债务而出现大面积严重拖欠时,或代表政府承担对偿付责任的金融不能按时对外支信时,或上级财政部门告诫对外支付风险明显增大时,或政府偿债准备金不足以垫付到期债务时,应当及时启动本预案。

(三)应急响应措施

启动本预案后,指挥部可以请求县政府领导,采取以下应急响应措施。

(1)向省财政厅申请延期国内债务,筹集资金对外偿还;

(2)向省财政厅申请债务展期、减免;

(3)向有关部门提请追究借款人的责任。

(4)属于县财政负担的,申请运用预备费或者调整支出预算解决;属于县直单位负担的,从县直单位及其专款中扣回。

如采取上述措施仍不能化解危机,则报请县人民政府,启动《城步苗族自治县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开展处置。

 (四)、信息的报送和处理

1、政府外债管理部门发现相关单位不能按时偿还到期债务时,应及时将情况向应急小组办公室报告,并及时启动本级预案开展处置。

2、政府主权外债指标超过警戒值后,财政局相关股室应对造成指标变动的原因进行核实、确认,并立即向应急小组办公室报告,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

3、财政局应急小级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协调局内有关股室,及时开展危机处理。

4、应急小组应及时将处置情况上报县政府、省财政厅。

五、事后评估

在政府主权外债危机应急处理过程中,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详尽、具体、准确地做好工作记录,及时汇总、妥善保管有关文件、资料。应急处置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并写出汇总报告,上报本级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

应急小组办公室应根据有关文件,对比其他单位的应急工作,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改进现有的应急预案。

六、应急保障

   (一)、人员保障

政府主权外债危机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日常外债偿还风险管理监测,并明确危机发生时的负责领导和信息上报途径及方式。

(二) 、经费落实及人员培训

财政部门安排专门资金用于建立和维护有效和完整的政府主权外债日常管理系统。定期组织和安排对有关外债管理人员的培训。

七、附则

   (一)、责任追究

政府主权外债危机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有关情况。对有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有关情况的行为,致使危机扩大、损失增加的,将依据法律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个人的责任。

   (二)、奖励

对在危机应急处理过程中表现突出,处理果断,决策正确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三)、预案更新

   本预案由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定期进行修改完善。

(四)预案生效

本预案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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