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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步苗族自治县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 情况及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5-04-21 11:03  信息来源:财政局  作者:

关于城步苗族自治县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
情况及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5年3月16日在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李 宪
 
各位代表: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大会报告2014年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
一、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县财税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稳中求进的总体要求,团结协作,锐意进取,真抓实干,积极组织财政收入,统筹安排财政支出,确保了重点民生支出、机构的正常运转及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促进了全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财政收支运行总体平稳。现将我县2014年的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汇报如下:
(一)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2014年我县完成财政总收入35239万元,为年任务35156万元的100.24%,比上年同期增加4932万元,增长16.27%。其中:一般预算收入(地方收入)完成26011万元,为年任务22671万元的114.73%,比上年同期增加6106万元,增长30.68%;上划省级收入完成2372万元,为年任务2770万元的85.63%,比上年同期增加76万元,增长3.31%;上划中央收入完成6856万元,为年任务9715万元的70.57%,比上年同期减少1250万元,下降15.43%。
1、收入分征收部门完成情况:
(1)县国税局,全年总任务9949万元,完成8017万元,为年初预算任务的80.58%,比上年同期减少262万元,下降3.16%。
(2)县地税局,全年总任务14294万元,完成13920万元,为年初预算任务的97.38%,比上年同期增加2005万元,增长16.83%。
(3)县财政局,全年总任务10913万元,完成13302万元,为年初预算任务的121.89%,比上年同期增加3189万元,增长31.53%。
2、收入分项目完成情况
(1)税收收入(不含上划部分):完成12378万元,为年预算任务11318万元的109.37%,比上年同期增加2936万元,增长31.10%;
(2)非税收入:完成13633万元,为年预算任务11353万元的120.08%,比上年同期增加3170万元,增长30.30%;
(3)上划省级收入:完成2372万元,为年预算任务2770万元的85.63%,比上年同期增加76万元,增长3.31%;
(4)上划中央收入:完成6856万元,为年预算任务9715万元的70.57%,比上年同期减少1250万元,下降15.43%。
(二)财政支出完成情况
2014年全县完成一般预算支出18093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支41431万元,增长29.70%。主要项目支出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全年完成支出26256万元,比上年增加5700万元,增长27.73%,主要是为完成上级财政部门的考核指标,将土地出让金支出7000万元从基金支出转入预算内列支;
(2)教育支出,全年完成支出32033万元,比上年增加2226万元,增长7.47%;
(3)科学技术支出,全年完成支出898万元,比上年增加508万元,增长130.26%,增幅较大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财政加大了对科技的支持力度,2014年下达我县的应用技术与开发的专项指标就达340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全年完成支出26327万元,比上年增加6971万元,增长36.01%;
(5)医疗卫生支出,全年完成支出15486万元,比上年增加3421万元,增长28.35%;
(6)农林水事务支出,全年完成支出32411万元,比上年增加9171万元,增长39.46%;
(7)住房保障支出,全年完成支出15365万元,比上年增加10748万元,增长232.79%,增幅较大主要原因是上年度结转数较大,加之支付是按工程进度拨付,2014年建设工程量比上年度大等。
上述财政支出是国库快报数,现与省财政还在办理结算中,因此支出的决算数还不能最终确定,在省下达决算批复后会有一些变化,届时再向县人大常委会作详细报告。
(三)2014年财政收支平衡情况
2014年一般预算收入2601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51473万元,债券转贷收入3300万元,上年结余18490万元,调入资金9万元,收入总计199283万元。一般预算支出180938万元,上解上级支出546万元,债券还本支出60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86万元,调出资金97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5716万元,支出总计199283万元。2014年我县财政实现收支平衡。
(四)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
我县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较好地完成了财政收入任务,财政支出全部执行到位。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财政收入规模进一步扩大。县财政收入在困境中仍保持高速增长,地方收入表现尤为突出。在国际经济形势持续低迷、国内经济放缓的情况下,我县2014年财政收入比上年同期仍有较大幅度增长,财政总收入完成3523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932万元,增长16.27%,其中一般预算收入完成2601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106万元,增长30.68%。
二是财政支出结构日趋合理。在财政增收压力很大的情况下,县财政部门想方设法加强资金调度,合理安排支出,保证了我县预算支出的顺利执行。全年一般预算支出18093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支41431万元,增长29.70%,做到了保民生、保重点、保稳定,同时加大了对奶业、工业、旅游业等产业发展资金的安排,以保证我县重点产业得以恢复和发展。
三是财政改革进一步深化。我县积极推进财政各项改革,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实现了预算管理的公开、公平、公正;加强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对垃圾无害化运营经费、城市规划编制经费、粮食储备、民族文化发展专项经费、旅游开发经费等5个超过50万元的县级项目实施了绩效目标管理;稳步推进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在2013年成功试点“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和“工业发展资金”绩效评价的基础上,2014年县本级共完成评价项目8个,评价金额2847.45万元;不断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全县106个单位运行情况良好,2014年累计办理支付业务19049笔,共计95180万元,为总支出的52.83%;继续推行公务卡改革,2014年98个预算单位办理公务卡461张,消费746笔,消费金额341万元;切实加强政府性投资评审工作,全年共审查预(概)算项目32个,评审金额10513.39万元,核减金额1449.72万元,审减率为13.8%,进一步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做到了“花钱问效,无效问责”。
四是财源建设初见成效。牢固树立“抓发展就要抓财源,抓财源就要抓项目,抓项目就要抓产业”的思想观念,加大财源建设力度,增强财政发展后劲。培植骨干财源。围绕风电、奶业、高新技术产业等财源支柱产业,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培植税源大户。培育新增财源。适时把握国家政策动向,帮助企业争取更多的资金和政策扶持,培育新的税源增长点。争取省财政科技攻关项目补助资金300万元、新型工业化专项资金100万元及湘西地区开发资金88.91万元支持新鼎盛电子有限公司加快发展;争取省财政特色产业发展资金20万元支持银河纸业发展;争取省财政财源建设资金20万元支持湘南山矿泉水公司、天元木业的发展;争取技改资金25万元支持南山牧业、科源生物发展;争取省财政企业贷款贴息资金150万元帮助天元木业、新鼎盛电子有限公司渡过资金难关。扩大政策财源。2014年我们抢抓政策机遇,多次赴省进京,向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争取项目和资金,政策财源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全年争取转移支付资金79105万元,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增量1996万元,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增量677万元,国家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增量1028万元,新增津贴补贴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2115万元。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矛盾和问题:一是财政收入质量有待提高。一般预算收入中,非税收入所占比重高达52.41%,影响了财政收入质量和上级财政对我县的转移支付。如县级基本财力补助资金,全省从2013年的91.7亿元增至2014年的119.2亿元,增幅达30%,我县按平均增幅应有2075.7万元,但我县实际上是零增长。二是财政收支矛盾仍然十分突出。2014年公务员津贴补贴大幅提标,再加上保运转、保民生、保稳定等刚性支出的快速增长,导致我县财政收支矛盾日益突出。三是偿债压力大。我县地方政府性债务截至2014年底达到12.48亿元,现已进入偿债高峰期,2015年应偿还2.18亿元,2016年应偿还3.19亿元,偿债压力很大。
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编制201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为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明确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收支范围,政府的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支出按照优先保障“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资金需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等一般性支出,预算安排较上年减少10%,着力保障民生和各项重点支出需要;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资金效益;落实预算信息公开要求,稳步推进预算公开,提高预算透明度。
(二)公共预算收支拟安排如下:
1、2015年财政预算收入的安排
(1)一般预算收入28304万元
今年考虑到经济下行压力和全面推进营改增减税因素,全县财政总收入按12%的比例安排39468万元,为逐步提高税占比,具体到国、地、财三局为:国税局任务10929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加2912万元,增长36.32%;地税局任务14559万元,同口径较上年增加344万元(原基金收入中的地方教育费附加纳入一般预算收入管理),增长2.43%;财政局任务13980万元,较上年增加678万元,增长5.1%。2015年一般预算收入任务28304万元,比上年增加2293万元,增长8.82%,其中税收收入13586万元,占一般预算收入比重为48%;上划中央级税收8455万元;上划省级收入2709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60738万元
按照去年实际与省厅结算数和预安排数安排(含预计争取上级补助收入8984万元)。
(3)从基金收入调入3200万元
从基金预算结余调入资金3200万元用于平衡预算。
2、2015年财政预算支出的安排
(1)人员经费。2015年人员经费安排38423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5505万元。主要是公务员津贴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提标发放增加4505万元,预留人员异动、年终一次性奖励工资600万元,与上年持平;2015年工资改革县财政负担50%,预安排1000万元;医改配套安排2217万元,较上年增加344万元。以上三项合计增加刚性支出达5849万元。
(2)归还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等安排1350万元,主要包括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1311万元。
(3)公立医院改革暂安排577万元(预计数),其中药品差价137万元,退休人员工资县财政全额负担需增加440万元;
(4)上解支出安排587万元,与上年持平;
(5)全额拨款单位公用经费标准暂按上年标准执行,安排2859万元,较上年减少191万元(原因是2014年补安排了2013年公检法司单位每人5000元公用经费);
(6)2014年用于平衡预算的专项资金安排7830万元,较上年减少824万元,是由于上年没有收入来源但安排了支出,年底结转时挤占了专项资金和单位经费7830万元;
(7)企业养老保险站代发2014年来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资金220万元;
(8)项目支出按照一次性项目和上级安排资金的专项支出予以删减,刚性支出和民生支出予以重点保障的原则,安排单位专项资金7235万元,县级专项资金30944万元,合计38179万元。
3、收支平衡情况
2015年县财政预算的收支平衡情况是:一般预算收入2830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1754万元,预计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8984万元,从基金收入调入3200万元,收入合计92242万元。人员经费支出38643万元,医改配套支出2217万元,2014年用于平衡预算的专项资金7830万元,归还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等1350万元,预计公立医院改革县财政配套支出577万元,公用经费2859万元,项目经费38179万元,上解支出587万元,支出合计92242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三、2015年财政工作要点
(一)加强财源建设,做大财政蛋糕。一是发展工业经济,壮大支柱财源。充分发挥好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引导作用,用足用活财税优惠政策,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资金引导和环境建设力度,为企业创造更好的发展环境,促进全县工业经济扩规模提效益。在不断巩固和提升奶业发展的同时,大力拓展林产业、高新技术产业、清洁能源工业发展,摆脱对乳业财源过度依赖的困境。二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培植后续财源。依托我县资源优势、产业特色,加大项目包装和推介力度,进一步创新招商方式,全面落实财税、金融、土地、环保等有利于转方式调结构增财源的政策,力争多引进投资规模大、市场竞争力强、产业带动作用明显的大项目,增加一批骨干财源,突破我县骨干财源单一的瓶颈。三是加大争资跑项力度,扩大政策财源。抢抓武陵山扶贫攻坚、商务部定点扶贫等政策机遇,加大争资跑项力度,进一步扩大政策财源。紧紧围绕国家扩大内需政策、投入方向、扶持重点以及民生问题,认真研究中央、省级财政资金重点支持的方向,找准上级政策与我县县情的契合点,全力争取上级资金和项目。充分利用我省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契机,加强向上汇报与衔接,争取享受到民族自治的各项优惠政策,缓解县财政配套压力。
(二)加强收入征管,提高收入质量。努力克服新一轮财税体制及营改增推行给我县财政收入带来的影响,积极创新征管手段,强化征管措施,全力以赴组织财政收入。加强税源调查分析,在2014年税源调查的基础上,科学分析研判,牢牢把握组织收入的主动权。大力整顿个体零散税收秩序,组织开展重点行业税收专项清理,严厉打击偷逃税行为。加大对重点税源和重点税种跟踪监督,千方百计挖掘增收潜力。大力清理整顿税费优惠政策,突出抓好罚没收入、土地出让收入的征管,确保应收尽收,努力提高财政收入质量。
(三)优化支出结构,增进民生福祉。一是支持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在预算安排上优先保障民生,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通过教育、医疗、文化等民生领域的改善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继续加大教育投入保障力度,促进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增加文化投入,完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支持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健全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提高医疗保障水平。二是增加社会保障投入。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切实做好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障、高龄老人补贴等资金保障;积极筹措资金做好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士兵等相关群体就业扶持。三是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继续加大财政支农投入,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范围;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步伐;认真落实好各项支农惠农政策,不断完善财政支农资金管理机制,整合资金,重点支持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和扶贫攻坚,促进城乡居民收入稳定增长。
(四)深化财政改革,提高理财水平。一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认真贯彻执行新《预算法》,逐步推行全口径预算,加强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与公共财政预算的衔接,科学运筹政府财力;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重点加强第三方绩效评价,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制定政策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强化预算公开,除涉密信息外,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都应公开预决算;硬化预算约束,加强财政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完善国库现金管理;加强政府债权债务管理,严格控制新增债务。二是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进一步扩大国库集中支付的范围,将尚未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的单位逐步纳入集中支付范围,着手做好乡镇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准备工作;完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优化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的审批、支付流程。三是加快推进公务卡改革。加强对县本级预算单位现金管理,逐步将预算单位的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差旅费、接待费和会议费等公务支出列入公务卡强制结算范围,凡具备刷卡条件的,一律使用公务卡结算,切实提高公务卡结算使用率。完善公务卡支持系统,指导预算单位利用公务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四是加大政府采购管理力度。完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建立政府采购管理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凡纳入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一律实行政府采购。
(五)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减少资金沉淀,让财政资金充分发挥效益。制定资金下达的详细时间进度要求,确保资金尽快落实到具体项目或单位,工程建设资金要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清理国库借垫款,应当由预算安排支出的按规定在2017年底前列支完毕,其余借垫款在2016年底前收回。加强结转结余资金清理,连续结转两年以上的资金或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资金要收回预算统筹安排;当年预算执行率不到85%的专项资金,下年度要按一定比例扣减。
各位代表,完成2015年财政预算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求真务实,奋发进取,扎实工作,为圆满完成2015年各项财政预算任务,全面推进小康城步建设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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