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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城步苗族自治县财政局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4-03-27 11:46  信息来源:县财政局  作者:县财政局

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在省财政厅、市财政局、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针,全面贯彻中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34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湘办发2023)7号文件精神,扎实开展财政会计监督执法工作、财政法规调研工作、财政普法工作,2023年非税入库收入678,188.40元,收缴退回粮食风险基金专户资金2,044,888.45元,合计收缴2723076.85元。有力维护了财经纪律的执行。

一、扎实开展会计监督行政执法工作

1、制订了城步县财政局2023年法制监督工作计划,落实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制度,对本部门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进行合法性审查。

2、行政执法行为规范。财政执法主体适格、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 2023年共检查14个单位,按程序出具了13份行政处理决定书、14份检查报告,全部执行到位。为保证处理决定书准确,实行办案人员、股长、分管局长、局长四级审核制度。出具的13份处理决定书,没有受到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

3、创造性开展财政会计监督工作。全力开展2023年会计准则执行情况和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城步县检查单位:西岩镇人民政府(行政)、茅坪镇人民政府(行政)2次、县农业农村水利(行政)、土桥农场管理区(行政)、县财政事务中心(事业)2次、湖南城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县教育局(行政)、长安营镇人民政府(行政)、丹口镇人民政府(行政)、蒋坊乡人民政府(行政)、金紫乡人民政府(行政)。代理记账行业检查:城步鸿昇同城财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共检查14个单位,2023年入库收入678,188.40元,收缴退回粮食风险基金专户资金2,044,888.45元,合计收缴2723076.85元,有力维护了财经纪律的执行。按照全省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和《湖南省财政监督局(稽查办)2023年工作要点》,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制定2023年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检查内容围绕聚焦改革部署,突出重点监督进行。按照省财政厅的要求,今年的工作重点主要是加强财税政策落实和财政资金监管;积极发挥财政监督职能作用,抓重点、促改革、惠民生;切实保障中央重大财税政策和财税体制改革措施提质增效;会计准则执行情况财政监督检查。2023年我局财政会计监督检查涉及 9个大方面,检查采取重点检查与全面自查相结合,现场检查与实地调研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做到以点带面,点面结合,以检查促规范,以调研促发展。

4、开展全县91个一级预算单位2021年决算公开检查和2022年预算公开检查,采取三上三下方法,对全县91个单位进行地毯式检查,确保保持全省先进行列。

5县财政局联合县审计局、县商务局举办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财会人员大讨论。县财政局认真履行监督主体责任,918-20日联合县审计局、县商务局举办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财会人员大讨论,县财政局监督股领学了《意见》和《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并就如何加强财会监督提出了具体措施;一要不断创新财会监督方式;二要加强各个部门协同配合、上下联动、信息共享提高工作效率;三要加强成果利用,严肃财经纪律,形成良好经济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开创财政监督新局面。

6、真诚治税。县财源办联合税务、财政、发改、自然资源、住建、农水等部门开展了一次印花税大清理。6月开始,在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印花税大清理,已入库行政事业单位印花税税款及滞纳金1153.59万元,堵塞了税收漏洞。

7、对2015-2022年惠农资金进行了一次大清理并抓紧整改落实。11日起,在全县开展2015-2022年惠农资金进行了一次大清理工作,收缴结余惠农资金退回国库粮食风险基金专户607.32万元,对6个单位违规使用惠农资金的单位进行了收缴违规使用资金的行政处理、收缴退回粮食风险基金专户资金2,044,888.45元。

二、税政工作

1、按照上级要求开展湖南省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商品储备企业调查工作和开展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使用情况调查,上报了调查报告。

2、开展城步社会抚养费政策清理情况和财政票据缴销情况清理。

3、按照上级部署开展小微企业税费优惠政策落实、资源综合利用税收政策等税费政策专题调研。开展了小微企业—电力发电企业调研,上报了调查报告。

4、积极开展减税降费等税收政策宣传、辅导与解读,全年开展2次收到良好效果。

三、法制工作

1、成立财政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或相关领导机构,每年召开会议,研究普法工作。

2、制定城步县财政局八五普法工作计划,年度普法工作计划。

3、建立健全和落实城步县法治教育培训各项制度,认真开展财政干部法制教育培训,开展了八五普法规划工作建议。开展2023年八五普法,全局76人参加,合格率100%

4、积极参与或组织开展财政法治宣传活动,形式新颖、内容丰富、收到良好效果。

4、积极履行行政复议答复、应诉职责。2023年共接受处理了1件政府采购投诉案件,有效化解了投诉纠纷,回复率100%,满意率100%

5、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实施行政许可-代理记账资格网上审批工作和政府采购投诉网上受理工作。

四、制度建设

建立和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范,内容合法。认真整章建制。

严格执行城政办发(202114号《城步苗族自治县财政性资金管理办法》和城财办[2021]8号《城步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干部职工借支的规定》。

五、收费基金工作

1、按要求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公布工作。

2、落实收费基金政策,按要求做好收费基金政策清理、调研和分析。

3、履行收费基金政策监管职能,确保本级收费基金政策落实落细。在实施财政监督的同时,加强收费基金政策监管。

4、落实省、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制定了财政监督清单35项。

5、以票据检查为契机,开展了全县票据大检查,对三个丢失票据的单位进行了处理。

六、其他创造性工作

1、充分利用互联网+监督平台资源,提升财政监督效能,上半年对1起平台举报进行核实处理,进一步推进阳光财政建设,实现财政监督转型升级。

2、开展宣传调研情况

开展会计准则执行情况调研工作,上报了调研报告。2023年共投稿31篇,其中《湖南城步盘活“林业+水利+光伏+风电”资源资产》、《邵阳城步:打响“一杯牛奶强壮一个民族”奶业攻坚战》、《湖南城步全力打造中国南方乳业第一县》、《湖南城步多部门联动清理印花税》、《城步:四项措施提升预决算公开水平》、《城步盘活国有“三资”防风险》在人民日报和中国网发表。

撰写的《城步多部门联动清理印花税》在湖南财政监督通讯第八期上刊发;《城步:四项措施提升预决算公开水平》在湖南财政监督通讯第十期上刊发。

七、审理审查

       2023年共检查14个单位,按程序出具了13份行政处理决定书,全部执行到位。为保证处理决定书准确,实行办案人员、股长、分管局长、局长四级审核制度。出具的13份处理决定书,没有受到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

八、2024年工作计划

1、继续深入开展财政八五普法工作,全力提高财政干部法律水平,大力维护财政秩序。

2、加强财政监督队伍法律建设,提高升财政形象。

3、保质保量完成上级财政交办的工作。

4、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城步县财政局

                             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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